纽约客 | 愿生命过尽千帆,仍守得丰盛与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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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BETWEEN SOLITUDE AND LONELINESS(点击查看原文)
原载于2016年10月15日《纽约客》杂志
作者:Donald Hall
1
87岁这年,我一个人,住在1803年建的一座乡间小楼的一楼。南北战争以后,我家就一直住在这里。祖父去世后,我的祖母凯特独居于此。她的三个女儿会来看望她。1975年,凯特在她97岁那年去世了,现在轮到我了。
四十多年过去,我日复一日用于消磨时光的,不过是一两把椅子。我的起居室里有一张松松软软的蓝色椅子,我坐着,望向窗外,看那没刷过油漆的金色的旧谷仓。它现在空了,没有奶牛,也没有好马莱利。我望着郁金香,望着皑皑白雪。客厅有一把机械椅,我坐着写这些句子,或口述一些信件。我也会看电视新闻,很多时候只是打开静音,靠在椅背上享受那无边无际的孤独与舒适。别人想要来看我,但大多数时候我拒绝了,让我的寂静得以持续。
琳达每周过来两晚。我另有两个好朋友在新罕布什尔州,分别住在缅因州和曼哈顿,他们已经很少路过我这里了。一周有几个小时,卡萝尔会过来给我洗衣服,分好我的药片,并帮我收拾屋子。我期待她的出现,却总在她离开之后长出一口气。有时候,特别是晚上,孤独会失去它温柔的力量,然后寂寞袭来。每每重拾孤独,我总是很感激。
2
我1928年出生,是家里唯一的孩子。经济大萧条时期,很多家庭都像我们一样——春之幽谷小学有八个年级的孩子们没有兄弟姐妹。童年时代的我,有时会交个朋友,但友谊却从来不能长久。查理·阿克塞尔喜欢做模型飞机,不用巴沙木。我也是。但我笨手笨脚的,会把水泥滴在用来做机翼的纸板上。他的模型飞起来了,我便开始集邮。弗兰克·本尼也集邮,于是我又觉得集邮没劲了。
七、八年级的时候,生活里少不了女孩子。我记得我和芭芭拉·庞佩穿得整整齐齐并肩躺在她床上。看见她妈妈焦虑的表情,我们分开了。大多数时候,我喜欢放学后一个人呆着,坐在光影相间的起居室里。母亲上街买东西或是跟朋友打桥牌,父亲在办公室里记账。我兀自神游。
夏天,我离开了我的康乃迪克州郊区,到这座新罕布什尔农场和祖父一同收干草。我看着他早早晚晚给七头花奶牛挤奶。午餐时,我给自己做洋葱三明治——旺德面包切厚片就好,以前有人向我提过。
15岁这年,我去埃克塞特读高中的最后两年。埃克塞特高中学术上很严格,考上哈佛于是就容易。但我有理由不喜欢它——五百个男生两人一间住校,叫人费尽心思,难觅孤独!我只好一个人散步,走很久,抽雪茄。后来我找到了一个难得的单间,就尽可能多地呆在那里,读书写作。周六晚上,学校里的其他人坐在蓝球场上,情绪高涨地看电影,我仍然呆在我的房间里,享受孤独。
大学时,宿舍分单间和双人间。有三年时光,我住着单间,里面摆满了我的东西。大四那年,我弄到了一个带卧室、起居室和盥洗室的单人套房。在牛津,我有两个自己的房间,尽管每个人都有。后来我拿到了奖学金,再后来我开始写书。最后,不管喜不喜欢,我开始找工作。
3
和第一任妻子一起,我在安阿伯安顿了下来,在密歇根大学教英国文学。那时人们结婚早,我和妻子结婚时才只有二十和二十三岁。我喜欢在阶梯教室里来来回回地走,讲叶芝和乔伊斯,或者大声朗读托马斯·哈代和安德鲁·马维尔的诗作。这些愉悦与孤独无关,直至回到家,我呆在小小的阁楼里,写诗。我那异常聪敏的太太数学比文学好得多,虽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同床异梦。
生平第一次,我开始迷恋社交聚会:安阿伯的鸡尾酒派对文化。我发现我开始盼着过周末,去那些熙熙攘攘的聚会——只要能让我躲开我的婚姻就好。那时的周五和周六,会有那么两三次,让一对夫妇有机会从一家的客厅玩到另一家。我们调笑,我们喝酒,我们闲扯,反正到了周日的早上,不会记得周六都说过些什么。
整整过了十六年,我和妻子离婚了。
有五年时间,我恢复了单身,却难以重拾孤独的快感。失败婚姻的痛苦变成了波旁酒的刺痛。我甚至还约会过一个一天喝两瓶伏特加的女朋友。我一周约会三四个女人,有时一天三个。我不再写诗。我想要告诉自己我过得放纵而开心,但我做不到。
4
简·凯尼恩是我的学生。她很聪明,也写诗,在班上她有趣又坦诚。那一年安阿伯入室行窃成风,有天晚上我要开会,想到简的宿舍离我家不远,于是问她方不方便帮我照看房子。晚上回到家,我们直奔卧室。我们享受彼此,享受不羁和肉体的欢愉。之后我邀请她共进晚餐,上世纪七十年代,这也常常包括了早餐。我们一周见一次面,仍然和其他人约会,后来一周两次,再后来一周三四次,最后终于不再约会其他人了。
有天晚上我们谈到了结婚,但很快我们又避开了这话题,因为我比简大19岁,如果我们结婚,将来她很可能要守很久的寡。我们1972年4月结婚,在安阿伯住了三年,1975年离开密歇根搬去新罕布什尔。她喜欢这座老房子。
差不多二十年时间,我在简之前醒来,端咖啡到她的床前。她起床后,会带我们的狗格斯出去散步。接着我们回到各自的工作室写作,工作室分别在这座两层小楼的两端。我的在一楼前厅,紧邻4号大街,她的在二楼后部,挨着罗格山旧牧场。
每天早上,我们各自体味孤独,写诗。我们一起午餐,吃三明治然后散步,不说话,只是陪伴。随后,我们午睡二十分钟,为这一天剩余的时光积蓄能量,有时也不忘醒来后温存一番。我总是柔情蜜意,简总是很有激情——她赶紧冲回了工作室。
几个小时后,我回到桌边开始工作。下午晚些时候,我朗声为简读一个小时书。我读华兹华斯的《前奏》,读亨利·詹姆斯的《大使》,读两遍。《旧约》,威廉·福克纳,再来一点亨利·詹姆斯,和十七世纪的诗歌……
晚餐简做饭,我喝着啤酒,扫一眼《纽约客》,小酌红酒一杯。过了有一阵,她做好可口的晚餐,蒜香菌菇小牛排,或者夏天在街对面买来美味的芦笋,招呼我摆好碗盘,好让她去点上蜡烛。然后我们边吃晚餐边分享不在一起的那些时光。
夏天的午后我们去老鹰池塘,那里有个小小的沙滩,能看到青蛙、貂和海狸。我躺在沙滩椅上读书,简晒日光浴。我们常常伸手进池塘。有时在那里享用早晚餐,用木炭火炉烤香肠。
我和简美妙的婚姻持续了二十年,我们一起生活,一起写作,一起享受各自的独处时光,可是,1995年4月22日,简47岁那年,她去世了,死于白血病。
尾声
现在已经是2016年4月22日,简已经逝去二十一个年头了。今年早些时候,我87岁,我那么悲伤地缅怀她,痛入骨髓,前所未有。我病了,我想我快死了。她病重的每一天,那长长的又转瞬即逝的一年半,我都陪在她身边。我那么难过,因为简那么年轻就走到了生命的终点,但我又很庆幸我可以一直陪着她,每分每秒。今年1月份,我再一次感到如此感伤,因为这一次,是我终于要走到人生的尽头,而她却没办法握着我的手,陪在我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