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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在认识你之前

2016-12-06  本文已影响494人  是孙轶呀

你,有没有见过我,千山万水,百般劫难,我来到这里,在我每一次人生,找到你;金风玉露一相逢,胜却人间无数。

我爱你,在认识你之前

与秦朗相识于网上的一个文学论坛。

“头像是你本人吗?”这是秦朗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当然。”我回答。

“昵称和你很搭。”

我对于一般性的无聊搭讪提不起兴趣,没再回复。

半晌他发过来一个链接,是文学论坛地址。打开后,里面是他的文集:散文,小说,诗歌,不同载体。

我好奇心起,便点开一一读来。实话实说,他文笔流畅,技巧精妙,内容奇特,算是一个可以为之欣赏的人。

我对他肃然起敬,便主动联系他,与他探讨写作技巧,他没藏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让我受益非浅。

“我们见面吧?” 这是我们相识的第二天,他突然发过来一句话。

“什么?”这么快,让我与刚认识两天的的网友见面,我不太能接受这样的事情,哪怕我喜欢他的作品,哪怕他学识渊博,我内心依然生起了防备。

不多时,他又发来一段话。“我的父母准备送我到墨尔本留学,就这几天的事,认识你挺好,至少要结起一面之缘,所以,见一面吧。”

我犹豫了,冥冥中似乎有神秘的力量牵扯着我,在这力量鬼使神差地推动下,我不得不让自己同意。

我爱你,在认识你之前

当我们站在霓虹闪烁的商场前,高大的音乐喷泉随着乐声,此起彼伏地跳动,在夜灯的照耀下闪着奇异的光,像天上的星星碎落而下。又有不知名的小虫在斑驳的草地里飞舞,伴随着车流的燥杂声,人嘲的喧闹声。不过这些都在我见到他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他站在那里,苍白的脸在不断变幻的霓虹灯下明暗不定。

我愣了一下,有些羞涩地伸出手:“你好,我叫慕容。”

他笑了,说:“果真是你!”

在商场的一家餐厅,我们相对而坐。杯子里冒出的热气混合着昏暗的灯光,视线不甚清楚。当我明确的感觉到灼热的目光,耳边响起“你几岁了?”的声音。

“19”。

“其实我见过你。”

“什么?”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他很认真,不像说谎。

“确切地说是见过你两次。”他说着坚起两根手指,在灯光下他的手指纤细苍白。

“什么时候?”

“这座城市几年前的一个冬天。”

我一时心惊,我来这座城市不过两年。“你一定是认错人了。”我肯定地说。

“真的是你,第一次你站在人群中看着我,透过影影绰绰的暗影,你显得很惊讶。第二次你拔开了人群冲到我面前,你问我记不记得你,其实我根本不认识你,我摇了摇头,你就莫名其妙地走了。”

我听得胆战心惊,会有这种事情吗。“那她长得和我也太像了。”

他忽然握住了我的手,“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没反应过来,他已拉着我走出了咖啡厅,走过拥挤的人潮,走过落叶满地的林荫道。

“这里”他指着不远处的广场。

深秋的广场空空荡荡,孤零零的路灯泛着微弱的光。

我不记得来过这里,我看到微弱的灯光后无边无际的黑暗,我不敢去想象黑暗后面是否藏着什么东西。

一阵风吹过,我抖了一下,头脑瞬间清醒了不少。突然觉得对面的他好不真实,他手冰凉,他脸色苍白,在这深秋的夜显得鬼气森森。我一下抽回了手。

他盯着空了的手发呆,再抬起脸时,脸颊滑过两道泪痕。

我不由心里一阵揪痛,鼻子酸涩,眼泪蓄满了眼眶。

他说:“我找了你好久,这个城市不大,但人山人海很难相遇,我试过很多方法,幸好,幸好那次你走时留下。”

我害怕,捂着耳朵转身就跑,我觉得我撞到了鬼,他出现的匪夷所思,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完美的人?机缘巧合地认识我,然后见面。这是错误,或者他是鬼混,神经病,更甚者是我的幻觉。直到我奔回学校,冲进宿舍,坐在床上,那丝不安仍没有好转,心脏惊慌失措地跳动,震得胸腔发麻。一阵又一阵痉挛过后,似乎是丢了东西,心口空落落的。我倒在床上,眼角却湿了。

恐惧从四面八方涌来,一口咬上我。我立刻从床上跳下来,打开电脑,删除所有上网记录,注销帐号,把他从好友中拉黑。我丢掉手机卡,把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付之一炬。我决定了,再也不上那个论坛,再也不去那家商场,再也不走那条林荫道,再也不去那个广场。

我爱你,在认识你之前

自此后,我再也没见过他。

时间是治愈的良药。

转眼,三年过去了,我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几年前发生的事,好的坏的都随着岁月流逝埋藏在时间的洪流里,遥远的我忘了所有。

那天,同学们相约去外面拍毕业照,顺便再好好逛逛这座城市。我们走过了城市的每个角落,吃遍了周边的所有小吃。最后齐聚在中心广场上,拍集体照留做纪念。

就在准备拍照的时候,有一半人被什么吸引了过去,都围在一起。我们越走越近,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原来有个吉他手正在弹唱,歌声嘹亮,曲调优美。我好奇地挤了过去。

我呆住了,惊讶地望着他。我从没有想过还会见到他,冬日的阳光金灿灿地洒了下来,照耀着他棱角分明的脸。围在他身边的女孩儿尖叫着,鼓掌着。

我胆怯了,有点无地自容,如今的场面就像是对多年前我的表现,反应赤裸裸地嘲讽。有些事情过去了,就再也回不去了。好像我没必要再去与他纠缠。我退出了人群,决然地走了。

几天后,同寝室的朋友邀我同她一起去邮局。路过广场的时候,她硬拉着我说再去那块看一看,说不定能碰到那个帅哥。上次的事件,早已传遍校园了,女生们为此趋之若鹜。

我没有拒绝,甚至有点期盼,我心里隐隐地希望与他相见。

果然,他就在那,和上一次一样。好多姑娘围在他身边,他笑容灿烂。

我忽然有点生气,莫名其妙地拔开人群冲到他的面前。

他的歌声停住了。他朝我笑了笑:“姑娘,有事?”

他竟然没认出我来!

我凝视着他的眼睛,那漆黑的瞳仁像璀璨的星,我鼓起勇气地说:“你不记得我了?”

他收敛了笑容,一脸茫然,摇了摇头。

“在那个XX文学论坛,你说你叫秦朗,你主动与我说话。你真的不记得了?”

他看了我一会儿,笑了:“姑娘,我想你认错人了。”

我脸腾地红了,因为无地自容,心底的阵酸楚化作眼泪止不住地扑籁而下。我拼命地忍住泪水,拔开人群,落荒而逃。我真他妈的太贱了!

一路狂奔,挤上了车,看着不断倒退的树影,光影交错的画面像轮翻播放的电影残片,记忆的闸门蓦然而开,思绪如同潮水从脑海深处奔涌而出,有一个诡异的秘密在我面前显露出来。

我记得他曾经跟我说过,他见过我两次,第一次,我在人群中看着他。第二次我挤进人群,和他说话。我问他,你还记得我吗?

这像是一场本末倒置的电影残片,我好像触碰了宇宙中不可触摸的地带,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牵引着我,像是有什么呼之欲出,又掩埋于无形。

在之后,我还去过那个广场,但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他的出现与消失,像那些未解的科幻迷团,有人说是莫比乌斯环,我不知道,我不清楚是时间洪流节外生枝,还是空间错落,让我们相遇。

毕业后,我选择留在这座城市,每天下班我会路过那个广场,我期盼着也许他会忽然出现,然后伸出手对我说:“果真是你!”

在这个世上,缘分总是来回兜转,我们终会于千万人之中,遇见我们所遇见的人。

亦终会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遇见你。

我爱你,在认识你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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