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13》——一部真正属于中国孩子的青春片
2018年,在中国大陆被禁映了五年的青春片《狗十三》解禁上映,在这之前我从不看青春片,因为我的青春里可没有堕胎车祸癌症,我的青春只有“nmb”这种骂声,这也是中国绝大多数孩子的青春,没有的要么是学霸,要么父母是高素质人才,要么就是留守儿童。所以影片一上映,很多网友就说,就冲这个片名,看定了!而为什么原本的阿拉伯数字“13”被改成了汉字呢?因为是个年轻人都知道,为了防止“和谐”,“13”在网络用语里就是“B”的意思。
这个电影本身不难懂,就是讲述了一个叫做李玩的小女孩,在童年开始因为一条狗而引发的一系列故事,当然狗只是一条线索,以两条狗在李玩家庭的得与失,给观众呈现她在成长路上发生的一系列狗bi事,然后看一个扯淡的世界,看一群大人恬不知耻,双重标准的蛋逼。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李玩妥协了。
看到这个电影一定会引起很多人的共鸣,因为这和大多数人的童年太像了。不知道你们怎么样,反正和我的童年+青春高度吻合。
由此,又引出了很多“家教”的问题,我还记得我之前说过,我说对于大多数中国家庭来说,不存在“教育”,只有一个词叫做“驯化”,因为教育的本质要求是帮助孩子建立起健全和独立的人格,但是你反观中国的家庭教育,你就会发现,所有的家长都在热衷于消灭孩子的独立性,几乎所有的家长都认为孩子是自己的附庸,只要孩子敢对质疑自己,辱骂和棍棒都会等着他,所以,我一直认为中国的家长不配说“教育”,他们只有“驯化”,把孩子当一个狗,吃饱、穿暖、服从。欢迎来辩!
你去看一看《狗十三》这部电影,你就能发现中国普通家长的特质:第一、所一套做一套,永远两面三刀,李玩因为受不了狗丢失的痛苦,选择借酒消愁,招来了父亲的毒打,但是之后呢?在饭桌上,她的父亲却要求她用酒精度更大的红酒给在座的敬酒,很显然,他并不在乎女儿喝酒给女儿带来的身体上的伤害,他只在乎女儿喝酒有没有功利意义上的好处。平时教育别人为人要低调的叔叔,竟然滔滔不绝地成为酒桌上的焦点;第二,自己永远对,有错也是孩子的,在这部电影中,李玩的狗丢了,没人帮她找,所有人都在敷衍,父亲甚至大肆发挥“丧事当喜事办”的本事,硬是让李玩觉得自己找狗的行为很任性,这种行为太狗bi了,但是在中国家庭每天都在上演;第三,永远偏心眼,不会公正对待每个孩子,李玩考试考了第一名,没有人为她高兴,相反父亲用一系列套路骗她参加小儿子的生日宴;自己的小儿子被狗咬伤后,在后妈的怂恿下狗被父亲送到了狗肉店,并且李玩招来了一顿数落,相反小儿子总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哪怕有些事情是他活该;第四,普遍浑浑噩噩,不知道怎么活;李玩的表姐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她嘴里总有一句:那我总得有人喜欢吧,可见,他的爱情观浑浑噩噩,根本不知道怎么去爱,应该爱什么人,可见她没什么人生目标,浑浑噩噩地过日子。这一点上我感谢我老妈,为数不多的明白人,有目标,没让我的方向跑偏,不想其他人,看见别人过好日子自己一点触动都没有,反而去酸人家。
我突然想起一句话:父母是唯一一个没有限制的职业。的确,只要你生理功能正常,还可以啪啪啪啪以啪啪,你就能当上父母。但是低准入往往就意味着低质量,中国无论是从法律保护的层面还是社会风气上来看,对于家长的要求太低了,以至于很多根本不配做家长的人都进来了,比如说汤兰兰的家长。多说一句,我一直不觉得汤兰兰案是冤案,因为在中国古代女儿是“准财产”,是迟早要出嫁的人,那对于父亲来说,反正你不是完全的人,而且谁要了你都是要,那干脆我就先上吧。这种事在过去发生的很多,当然历史课是不会跟你说这些的,因为太颠覆了,那么汤兰兰的父母能做出那些事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他们又不是什么高素质的人,应该意识不到“人权”和“男女平等”这么深刻的词汇。
现在已经有人大代表提案,要求国家设立“家长资格证”以及《家长教育法》,所有即将为人父母的人必须通过考试才可能生孩子,或者采用另一种方式,就是每年必须接受培训,对此我举双手赞成,但是我想说的一点就是,家长资格证或者家长课堂,应该学什么呢?首先营养和基本医学应该讲吧,生理课和心理课是必须的吧,法律课更应该有吧,我突然发现,原来本来应该在小学初中就应该彻底学透的课程,竟然被我们拖到了30岁,拖了整整20年!!!所以我除了建议“家长资格证”和家长课堂,我更建议中小学的课程改革,从小孩子开始就树立现代的社会观念。
向胡大师致敬说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了胡适的一句话(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当然离不开胡老师):“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地给了他一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而对社会来说,我们糊里糊涂地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种下祸根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看到上面这句话你一定觉得颠覆三观,因为我们长期以来接受的都是完全相反的一套说辞,但是那一套说辞都是建立在“性善论”的基础上的,而我认为事实恰恰相反,人虽然天性有善的一面,但是其实“恶”的一面更大,详情请看《自私的基因》。所以,生孩子怎么是功呢?你教育不好他,他就成为社会的祸害,所以你分明是在赎罪好不好(或者说亡羊补牢吧)。但是我们恰恰忘了这一点,我们把我们应该负的责任推给老师,推给社会,就是不会揽给自己。还是那句话,身教胜于言传,你想让孩子学会尊重别人,那你就不要一天到晚高高在上,说话还没好气,甚至出口成脏。
我还清楚的记得我大二的时候的一个选修课老师,她在课上跟我们说了一个事,就是从她的外公开始,在她们家没有长和幼,只有对与错,哪怕我是个小孩,但是你伤害到我了,你也必须给我道歉,否则我有权利不宽恕。我相信她变成学霸和她的性格养成一定有这种家庭环境的影响。我就突然明白了为什么穷者恒穷,没错,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如果家庭变坏了,孩子就在一开始被泼了墨,如果这个孩子成才了,就只能说明上帝造他的时候用的是防污防水材料,否则没戏。
多说一句吧,写完了突然想起来的。很多人在劝一个孩子要体谅家长打你的时候,都会说“那是为你好”。一句“那是为你好”掩盖了多少罪恶!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理解中国人,且不说85%以上的恶性犯罪者都是生活在这种家庭之中。请记住,就算是为你好,好心办的坏事也是坏事,产生的后果也绝不是好结果,所以不要用动机判断一件事情的好坏,你只需要看最后结果怎么样。就像汪精卫,就算陈璧君给他的辩护理由都成立,他也确实是这么想的,那他就不是汉奸了吗?更何况谁知道你做一件事的时候心里是不是真的那么想!或者干脆我直说了吧,90%的辩护都是找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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