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3 国内最高端的养老社区是如何横空出世的?
连续日更:第 32 篇
作者:张景瑞
标签:保险&理财,随时找阿瑞
昨天我在Vol.2 国内最高端的养老社区是如何横空出世的?里聊到泰康集团的创始人陈东升在2007年决定进军养老产业,此后他率领团队到全球养老业最发达的国家考察学习,他们陆续去了日本、新加坡、美国、欧洲等国家。
其中,在美国的考察给他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尤其是在马里兰州的埃里克森老年生活社区里,他看到了无比动人的一幕,更加坚定了想要为中国老人创办养老社区的决心。
但是,保险公司创办养老社区这件事,在中国没有先例,在国外也没有样板可以参照。而且在美国投资兴建养老社区的基本都是房地产公司和慈善机构。
因为建设养老社区在前期是非常烧钱的,重资产、高投入、慢回报。这种商业模式的核心是建立一个新型的开放式社区,在社区中通过销售不动产,或者通过提供养老设施与服务并收取会费的方式赢利。
陈东升团队在充分调研全球市场后,做出了一个大胆的预判:
在中国,保险公司是最适合做养老社区的。
于是,他就带领团队坚定地开始推进。
但是监管部门可不这么想,你泰康作为一家保险公司,要拿着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去投资不动产,这一听就不符合保险法的要求。
因为当时还是07、08年,适用的是2002年修正版的保险法,其中第105条明文规定: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在那个时候,保险资金投资于不动产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养老社区就属于不动产的范畴。
而陈东升要想做养老社区,就必须征得监管部门的同意。
所以,在美国考察之旅结束后,泰康人寿正式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了寿险资金投资养老社区的可行性报告和试点申请。
但是,你要知道我们国家的保险监管制度可是全球最严格的,保险法上没有写的,保监会肯定不会批准。
不过,陈东升这个人也很“执拗”,他是一个“咬定青山不放松”的人,于是他自己带着投影仪和音箱去找监管部门申请,他把在美国考察时拍下的视频和照片做成幻灯片,放给监管领导看。
同时,他详细阐述了泰康想要投资养老社区的核心理由:
这种现代化的养老社区一定能够颠覆中国传统的养老院,共享使用权的模式能够降低成本,让更多的人负担得起。
最重要的是,养老社区这种长期资产不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长期收益稳定,是人寿保险资金最佳的投资方向。
这样做有用吗?
有用!
那养老社区能做吗?
不能!
为什么?
因为没有法律依据!
即便如此,陈东升和他的团队依然没有放弃,他们一边等待保监会的批准,一边紧锣密鼓地做着准备工作。
从08年4月到09年11月,他的养老社区筹备团队同时展开了全面的市场调研、投资可行性报告、商业模式研究和产品标准研究,并且在北京考察了多个备选地块。
功夫不负有心人。
在2009年2月,保险法做了一次系统修订,其中第106条明确规定: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不动产了,这就为泰康投资养老社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
新修订的保险法是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而保监会也终于在2009年11月19日这天,正式批准了陈东升等人提出的养老社区股权投资计划。
在获得正式批复后,泰康于2010年3月正式成立了中国保险行业首个养老社区投资实体——泰康之家,为什么取名“泰康之家”呢?
对此,陈东升也做了回答,他在书中这样写到:
因为我们深深希望,泰康的养老社区能够为老年人营造一种家庭化、人性化的环境。
泰康之家的成立,标志着由陈东升发起的养老社区计划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从2007年婚礼上的讨论萌生出一个想法,到2010年全面考察和筹备后正式落地实施,这三四年间的艰难与曲折,也许只有亲历者最清楚。
但这里面也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点,比如:
创业者在面临一个全新的领域时,该如何迈出第一步?
如果想要模仿创新,要向谁模仿,要怎么创新?
如果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政策阻力,该如何应对?
是放弃还是继续推进?如果继续推进的话,方法和策略是什么?
陈东升以及他的团队给我们提供了一种解决思路,虽然这个过程讲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我相信一定是步步维艰的。
而且,泰康之家的成立,也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真正的考验还在后面。
就像我在上一篇文章中说的,泰康集团并不是陈东升一个人的,其他董事和高管们会同意这个重资产、高投入、慢回报的“吃螃蟹”方案吗?
要知道早在2006 年,陈东升就因为“一意孤行”,不顾其他董事和高管的反对,强行推进县域保险战略,因而遭受巨大的挫败。
这次推进泰康之家战略,他还会重蹈覆辙吗?
咱们明天接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