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云华:合伙人关系怎么处理?如何避免合伙人变成散伙人
人与人之间的结识,本来就是很偶然的事件,而能找到在事业上有着相同追求和相应能力的伙伴,对创业者来说则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幸事。相逢不易,又何苦为难。创业经营是一个长期曲折的过程,合伙人之间的关系维护同样是一个长期曲折的过程。在合伙经营的不同阶段,合伙人之间的感情可能会遇到不同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合伙人之间应多沟通,维护好彼此之间的情感磨合,并在合作中维护良好的交流状态,而不应轻易地说“分手”。
1.合伙团队分手的情形:
一般来说,合伙人团队分手的情形主要有以下5种(如图所示):
合伙团队分手的五种情形
(1)利益不均
合伙团队在创立之初对内部权利及责任没有做出任何安排,这就直接导致合伙人团队变成如“诸侯割据”一般的松散联盟。在这种体系下,有的人会把持财务和融资工作,有的人则会将客户资源据为己有,这些合伙人为了个人的利益,往往会忽视团队的长远利益。项目发起人要么做甩手掌柜,放任团队内讧,要么勉强安抚,但却“讨好了这个,得罪了那个”。最终,合伙团队解体,合伙成员各奔东西。
(2)意见向左
当企业步入正轨之后,合伙人团队内部的认知分歧可能会逐步加深。围绕公司的经营风格、决策思路、资源分配方式等议题,合伙人之间会各执己见,甚至爆发激烈的争吵。一开始,这种理念上的差别可能会因合伙人之间的情谊而被暂时压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思想差异终究会演变成矛盾,最终引发合伙团队的崩解。
(3)角色迷失
合伙团队在事业初期,往往会经历一个“野蛮生长”的阶段。在这一时期,各位创始人往往会扮演“开拓者”的角色。而一旦企业走向正轨,那么这些创始人的身份地位就会遭遇微妙的境遇。一方面,随着公司内部制度的成型,企业需要合伙人承担更多行政、人事、战略方面的任务。另一方面,企业在市场开拓、客户维护方面,有时仍需要合伙人亲自出面斡旋。这时,合伙人很容易对自己的角色定位产生认知迷失。是转型还是继续搞业务,这个问题常常让很多合伙人无所适从。而一旦合伙人选择错误,及很容易被合伙团队边缘化,直至被踢出经营团队。
(4)功高震主
合伙团队结构在创业阶段是扁平化的,而一旦企业步入正轨,则不可避免的会有高低之分。这种上下级相区别、主要人物和次要人物相区分的结构是商业组织成长的必然结果,本身是中性的。但功高震主的情况也可能随之发生,即要么次要合伙人声望逐渐强势,侵蚀了最高领导者的权威性,要么次要合伙人的权力逐渐膨胀,动摇了最高领导者对企业的掌控及权益。一旦双方达不成妥协,那么位居上游的合伙人就很容易处于保护自身的需要,将处于该结构下方的合伙人赶出合伙人团队,最终使合伙团队分崩离析。
(5)资本作祟
不少合伙团队在创业初期,由于自身弱小的实力,往往会求助于资本。即便是已经度过创业期,开始盈利的合伙团队,往往也需要资本的助力来拓展市场。由此可见,资本我往往是合伙人团队在事业上不得不倚重的重要力量。但凡事皆有两面性,合伙团队在接受资本扶持的同时,也必然会受到资本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当然也包括人事层面。
如果资本认为合伙团队能够胜任企业发展的需要,那么资本自然乐见其成。但如果资本认为合伙团队中的某些成员无法胜任企业发展的需要,甚至反抗自身的意志时,资本就会主动出击,利用各种机会和场合忽视、排挤这些合伙人,分化团队。而面对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资本方,合伙团队很难与之抗衡。这时,后者往往会在压力面前选择妥协,将得罪了资本的合伙人清除出自己的队伍。
2.维护合伙团队稳定的基本原则
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志同道合的人已属不易,若因为某些本可扭转的因素而导致散伙,对相关合伙人来说都是一种损失。因此,在找到合伙人之后,创业者必须遵循以下两种原则,尽可能维护合伙队伍的团结。
(1)谈好规则,定好规矩
许多创业团队起先都是以“兄弟”、“姐妹”、“哥们”的名义组建的。这种基于情感的团队组建形式在创立之初,往往会有意无意地忽视利益、权力、责任的分配。
但当企业步入正规之后,就很容易因权利的问题而引发团队的散伙危机。要么是由于公司的发展势头良好,导致团队因“分蛋糕”的问题而内讧。要么就是因为公司的发展遭遇挫折而导致团队内部互相怪罪。
为了避免以上这些无谓的争端,合伙团队必须在一开始就确立好内部规则,特别是针对“合伙规定”这方面,合伙团队必须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从而避免兄弟式合伙,仇人式散伙。同时,合伙团队还需要第一时间将退出规定设计好,本着现代企业治理精神来确立规则。
另外,许多投资机构对于合伙团队的内部安排往往是有一定忌讳的。其中最大的忌讳就是股权分配绝对平均。因为在资方看来,没有差别的股权分配容易引发团队成员“吃大锅饭”的思想,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所以为了保证企业整体效率的提升,合伙团队的股权制度必须体现一定的差异性。
(2)包容忍让
既然我们有这种缘分一起合伙,那我们就不是一个完全自己能说了算的组织,其实合伙人之间是有一个相互约束的机制。在这个时候,作为联合创始人一定要切记,不能拿着放大镜到自己身上找优点,拿着显微镜到别人身上找缺点,应该相互忍让,随着年龄增长,合伙人应该看到别人身上的优点,看到自己的缺点。因为所有的合作,包括合伙创业,其实不存在强强联合,都是弱弱合作,当你和别人合作的时候一定要承认,别人身上有你不具备的能力。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既然背景各异的一群人能因为事业而走到了一起,那么团队内部就应当遵守民主的精神,即少数服从多数、短期利益服从长远利益。本着这种精神,合伙团队特别是其中的骨干必须得有宽容的眼光。一方面,合伙人不能从心理上放大自己的优点,贬低他人的优点,即杜绝嫉妒和自负。另一方面,对于周围人的缺点,合伙人也应当立足于长远,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对对方改善纠正自身不足的态度抱以支持。
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其面临的内外部挑战也有所不同,但无论是何种问题。合伙企业对其分析和解决的举措,都不可能在一个四分五裂、各怀鬼胎的组织中执行。因此,无论是初创型企业还是成熟企业,都应当时刻保持对合伙人感情的重视和投入,以便让后者成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