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记》25|阿珂
小说中,阿珂和阿琪是白衣尼师太(九难)的弟子。而白衣尼是明崇祯皇帝的长平公主,当1644年,皇宫被李闯王攻破之时,崇祯皇帝不想闯军祸害亲族,遂对亲人下手,左臂被亲爹崇祯皇帝砍去,待又要去砍右臂之时,长平公主昏了过去,才捡过一条命。
阿珂呢,原姓陈,名义上是名媛陈圆圆与吴三桂的女儿,但实际是陈圆圆与情人闯王的女儿。孩子婴幼儿时期养在云南平西王府,被白衣尼(九难师太)偷走,其母陈圆圆以为是闯王偷的,竟然没有去找。
白衣尼一直以为阿珂是吴三桂的女儿,就从小培养她,并指派她去刺杀“亲爹”吴三桂。结果刺杀失败,被吴三桂人所擒。陈圆圆出来救女,李闯王竟然神奇重现人间。三方见证,才道出阿珂生世实情,其父母实为李闯王与陈圆圆。
如此一只可怜的孩子。
一、非婚生子女的权利
目前为止,国家已经破除传统成见,子女无论是否婚生,都享有其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落户、上学、继承,当然不在话下。
小说中,阿珂婴幼儿时期养在平西王府,虽然有抚养经历,但是并不构成养父养子女关系。因为吴三桂他对阿珂的当时抚养,出于阿珂极像陈圆圆,是误以为阿珂是他们的结晶。他是以为阿珂是自己的女儿才尽心抚养的,所以要说构成养父养子女关系,那就是意思表示不真实或欠缺真实意思表示。
所以,她对吴三桂家产没有继承权利。
二、被偷盗的婴幼儿
陈圆圆道:“阿珂生下来两岁,半夜里忽然不见了。王爷派人搜遍了全城,全无影踪。我疑心……疑心……”忽然脸上一红,转过了脸。韦小宝问道:“疑心什么?”陈圆圆道:“我疑心是王爷的仇人将这女孩儿偷了去,或者是要胁,要不然就是敲诈勒索。”
韦小宝道:“王府中有这么多高手卫士和家将,居然有人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阿珂师姊偷了出去,那人的本事可够大了。”
陈圆圆道:“是啊。当时王爷大发脾气,把两名卫队首领都杀了,又撤了昆明城里提督和知府的差。查了几天查不到影踪,王爷又要杀人,总算是我把他劝住了。这十多年来,始终没阿珂的消息,我总道……总道她已经死了。”
白衣尼至少侵犯了陈圆圆对阿珂的监护权,但她不是以拐卖为目的的偷盗婴幼儿,而是以抚养为目的的偷盗婴儿(虽然是颇怀恶意的抚养),构成拐骗儿童罪。
【拐骗儿童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定拐骗儿童罪,是法律的拟制规定。因为一方面目前为止刑法还没有设立偷盗婴幼儿罪;另一方面,这种偷盗婴儿行为严重侵犯了婴幼儿父母的监护权与婴幼儿的人身权利,并社会危害极大(参见电影《失孤》、《亲爱的》),不处罚不足以保障公民基本家庭权利与生活。
三、嫌疑人阿珂的献身
阿珂从小被白衣尼(九难师太)抚养,但白衣尼别有用心,希望今后利用她去刺杀“亲爹”吴三桂。最后,白衣尼带着阿珂到云南,并且做了踩点工作,最后派阿珂化妆成宫女去刺杀“大奸臣”吴三桂。
陈圆圆道:“我问起刺客是何等样人。王爷一言不发,领我到厢房去。床上坐着一个少女,手脚上都戴了铁铐。我不用瞧第二眼,就知是我的女儿。她跟我年轻时候生得一模一样。她一见我,呆了一阵,问道:‘你是我妈妈?’我点点头,指着王爷,道:‘你叫爹爹。’阿珂怒道:‘他是大汉奸,不是我爹爹。他害死了我爹爹,我要给爹爹报仇。’王爷问她:‘你爹爹是谁?’阿珂说:‘我不知道。师父说,我见到妈后,妈自会对我说。’王爷问她师父是谁,她不肯说,后来终于露出口风,她是奉了师父之命,前来行刺王爷。
从如上言词证据,可以部分推出九难师太教唆阿珂去杀吴三桂的事实。
现在的问题来了,九难师太究竟是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还是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抑或是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阿珂两岁被盗,此时此刻究竟多少周岁,书中并没有准确交代。并且,九难师太在抚养阿珂的过程中不断强化吴三桂是大奸臣的事实,是不断诋毁丑化其人格。
如果阿珂行刺前一日,已年满十四周岁(若按当时法律,已经构成刑事责任年龄),则她刺杀未遂(吴三桂并没有因她刺杀受伤),应和九难师太一起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如果行刺前一日阿珂并没有年满十四周岁,则阿珂不够成今天刑法上的犯罪,九难师太是间接正犯,由她承担故意杀人罪的未遂责任。
总之,无论阿珂年龄几何,九难参与过刺杀的踩点与策划以及善后,她都不止是简单的教唆,犯罪行为最好整体评价,所以九难师太不属教唆犯。
现在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九难师太让学艺不精的阿珂去刺杀戒备森严的平西王吴三桂,是否构成对阿珂的间接故意的故意杀人行为?
明知阿珂不能准确理解这种风险,还让阿珂去送死,至少是间接的故意吧?至少像是借平西王府兵之手因防卫挑拨杀阿珂的意思吧?
为什么这么说?
一是对于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故意犯罪可以无过当防卫,直接可以防卫致其死。
二是对于无刑事责任的人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呢?我个人觉得略不好说。
虽然刑法上有严格的“罪刑法定原则”,且是形式上的罪刑法定。法律没把这种行为明确作为故意杀人罪。所以据此来说,九难师太对阿珂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但另一方面来说,九难师太先前对阿珂师传教化的吴三桂奸臣论与传授犯罪方法以及带入刺杀空间等行为,其先行为已经为自己引入了救阿珂的作为义务。但是九难师太事后也没去救,一心只想着杀吴三桂,颇不在乎阿珂生死的感觉,的确有些间接故意放纵危害阿珂结果发生的意思。
韦小宝匆匆来到九难房外,推门而进,见她在床上打坐,刚行功完毕,说道:“师父,你知道师姊……师姊的……的事吗?”九难问道:“什么事?这样慌慌张张的。”韦小宝道:“师……师姊她……她去行刺大汉奸,却给……给逮住了。”九难眼中光芒一闪,问道:“可刺死了没有?”韦小宝道:“没有。可是……可是师姊给他捉去了。”
九难哼了一声,脸有失望之色,冷冷的道:“不中用的东西。”
韦小宝微觉奇怪,心想:“她是你徒儿,她给大汉奸捉了去,你却毫不在乎。”转念一想,登时明白,说道:“师父,你有搭救师姊的法子,是不是?”九难瞪了他一眼,摇头道:“没有。这不中用的东西!”
韦小宝一路之上,眼见师父对这师姊冷冷淡淡的,并不如何疼爱,远不及待自己好。可是师父不喜欢她,我韦小宝却喜欢得要命,急道:“大汉奸要杀了她的,只怕现下已打得她死去活来,说是要……要查明指使之人。”九难冷冷的道:“是我指使的。大汉奸有本事,让他来拿我便了。”
单从这点来看待,九难师太是对阿珂又类似构成了作为与不作为结合的“故意杀人”罪。作为是其教唆、踩点行为;不作为是其作为阿珂的保证人,对于未成年人阿珂的不积极营救行为。
综上,难说九难师太对阿珂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