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习~着手的判断标准

2024-05-30  本文已影响0人  北方的胡杨

1、主观说(少数说)

该说认为,犯意表现出来时就是着手。例1,为了入户盗窃而打破他人家窗户玻璃,就是盗窃罪的着手。例2,为了入户抢劫,携带凶器进入他人家院子,就是着手。

2、形式的客观说(少数说

该说认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行为就是着手。例如,为了实施保险诈骗,制造保险事故,就是保险诈骗罪的着手,因为法条中有“制造保险事故”。

3、实质的客观行为说(少数说)

该说认为,开始实施具有现实危险性的行为时,就是着手。例如,甲为了杀乙,给乙寄出毒药时,就是着手。

4、实质的客观结果说(多数说)

该说认为,着手的判断标准:行为对法益是否造成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若是,则属于着手。例如,甲欲毒杀乙,向乙邮寄毒药,寄出时不是着手,收到时是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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