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头条写作的一点感悟
文/默浅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出自明代的《增广贤文》。意思是,自身要多做义举,做好当下 。后面的“前路有光,初心莫忘,”是后人补上去的,理解为前面的路一片光明,不要忘记出发的最初原因。
在我看来这道理用在写文章上也是妥帖的。我是在去年九月份申请的头条号,之前在简书也写过一段时间。然而我在头条这个新的领域写作,却是以失败告终的。终其原因还是太过在意文章的阅读量,渐渐就没了继续写下去的信心。
现在想来,主要是我在写作的过程当中迷失了自己。我忘了最初让我拿起笔来开始写作的原因,是源于对文字的热爱。那段时间每天早上打开手机,我最先关心的是有没有点赞,有没有涨粉。对于写文章的构思几乎无暇顾及。可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我在这方面花的心思多了,写文的精力自然就不济了。加上看到别人写娱乐八卦,粉丝蹭蹭往上涨,我整个人开始变得焦虑不安。于是,也效仿别人今日写热点,明日写八卦。
全然不去想,像我这样一个对于娱乐、八卦丝毫提不起兴趣的人,怎么可能写好这方面的文章这一事实。可那时的我只顾每天挖空心思,写着一条条口是心非的短文。结果可想而知。文字言之无物,自然也就没什么人看,我也就越是焦虑。我甚至一度开始怀疑自己压根就不是写作的料。没过多久,我就灰头土脸地偃旗息鼓了。
马云说:“人们只能赚到自己认知范围之内的钱”这句话适用于任何人、任何行业。
写作同样如此,如果看过莫言的作品会发现一个现象,那就是他大部分作品的背景都是发生在高密,例如《丰乳肥臀》、例如《蛙》,而高密正是莫言现实中的故乡。
再比如马尔克斯的马孔多、鲁迅的鲁镇、萧红的呼兰河这些作者的写作,几乎都是以自己生活过的故乡为背景。因为故乡对于每个人都是最为熟知和了解的。那里有作者最真实的自己和最熟悉的一切。
而我在自己并不熟悉的领域写作,结果必然是写出的文字既不真诚也不够有见地。
古今中外的诸多作品中都可以或多或少看到写作者自己的影子,甚至很多作家终其一生都在不断地书写自己以及与自己有关的一切。
如果深入了解作家的生平再去看他们的作品还会发现,书中很多时候都带着作者的影子,他们曾经经历过相同或者相似的故事。
譬如:迟子建在《一个作家应该谢谢什么》中,提到她的爱人。“爱人的永诀给与我痛,但透过个人的痛,我看到了众生的痛。”于是,在她的作品中,并不是悲伤逆流成河,而往往是超越个人的苦痛,彰显着人性爱的光辉。小说中人物的设定,也让我们看到了作者心中的山河。
作家们尚且如此,对于正行走在写作路上的我们,自然理应如此了。
在停了一段毫无头绪的写作之后,我在不为外在因素影响的情况下,重新又拿起笔写了起来。再次开始写作后我逐渐明白,写作到底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别给它一开始就加好多负担,你越是想着要赚钱,要逆袭,负担越重,崩得越快,越走越歪。因为一旦把自己做事的心思全部放在回报上之后,一定会患得患失,也就无法把事情做漂亮了。
通过这段时间的写作经历,我有了一点自己的感悟。
一、写作的态度。
画家黄永玉说:你想倚老卖老轻松画几笔,就让人家说好,没那回事,每一次都要竭尽全力。
写作同样如此。但凡是你花了心思,仔细打磨的作品。一定经得起反复去读,甚至能感动到自己;相反若是为了赶时间草草收工的文字,一定破绽百出,一点都经不起推敲。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读者的眼睛一样也是雪亮的。因为读者跟作者一样,都具备人的良知良能,不是阿斗,你有几分真诚,读者就能感受到几分真诚,丝毫做不得假。
二、写作的方法。
1、巴金老先生曾说过:我写作不是我有才华,是因为我有感情。
作为一名写作者,要想写出打动读者的文字,首先要把心交给读者。也就是说,写作者在创作的过程得是有感情的。作者带着感情在写,文字自然也就有了温度。
2、多读书,每天写复盘。
这点乍一看,可能很多人都会不认同,哪有那么多时间啊?其实,每天写复盘不一定非得是一篇完整的文章。
要想持续写作,首先必须得保持输入。这是每个写作者通过实践后得出的结论。
比如每天读书,可以是一个小时、也可以是几十分钟。如果时间充裕,还可以再多读一点,这个视自己的情况来定。如果每天把读书的内容,做点总结,可以用一句话,也可以是一段。试想一下,每天写一点,这些不断积累的感悟,不正是我们写作需要的素材吗?再美好一点,或许我们积累的某个句子,还会在哪个节点开枝散叶。如此,成就一篇佳作也不是没有可能。
反之,如果只读书而不去及时做总结,就我的感受大部分情况,都不会留下太深刻的印象。如果时间一长,大抵基本也就忘记了。
这样也就违背了我们想通过读书来获取素材和营养的初衷。
这么看来,在读完书后的黄金时间,及时做总结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3、时下是一个全民写作的时代,经常看到许多关于写作培训里提到“自嗨式”写作要不得,这样的观点。
首先处于“自嗨式”写作的基本都是跟我一样的写作小白。王安忆说:“最初写作的时候都是因为心里面有很多很多的感情需要抒发,有很多很多的故事要说,而且都是跟自己的经历有关系的。但是当你要成为一个职业作家的时候,显然是不够的,这个时候你的重点会从一开始的宣泄、表达,变成了想要创造一个故事,而不仅仅是写自己的经历文学就要记录时代,回归到生活的本质。
如此来看,以“自嗨”的方式开始写作是大多数写作者必经的一条路。倘若在这个阶段你连自己都嗨不起来,能指望嗨得起读者吗?
三、说到写作定位,我的感悟这更像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
写作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对于一个写作小白谈定位,无异于空中建楼阁。基础都没打结实,即便规划一个多么光辉灿烂的前景,都毫无意义。而对有了一定写作经验的人来讲,大多数时候写作定位也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
这点巴金老先生早在几十年前就做了总结,写作就一个字“写”。你先别着急写了什么,你就问你自己今天你写了吗?你只管踏踏实实写。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我没有灵感不知道写什么。我先前也是这样以为的,但就我的感受而言,灵感乍现的时候毕竟是少数,而大部分时间灵感都是在我写作的途中,写着写着忽然出现的。甚至有时候有种瞬间打通任督二脉的感觉,笔下的文字也就随之变得轻快,顺畅起来。
每个人都有故乡,我们也学学那些作家先从最熟悉的故乡写起,不定哪天你也就忽然茅塞顿开了呢?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位非常有名也备受争议的艺术家金星。在一段访谈节目上金星老师回忆说,他小时候部队文工团去他们那儿招舞蹈生。他当时刚九岁,长得很瘦小,但是特别机灵,于是,就被录取了。当招生的首长问他,要去学舞蹈是因为喜欢舞蹈吗?金星跟一起的同伴都点了头,现在想来其实他当时只是觉得好玩。
结果等到了部队,训练的辛苦完全超乎了他的想象。这时他想回家,不跳舞了。给家打电话时,被母亲果断拒绝了。就这样金星老师的舞蹈生涯才得以继续下去。
当金星扛过了成为一个优秀舞蹈演员必须吃的所有苦后,他当时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经足够优秀。在他十七岁时,代表中国首次参加国际舞比赛。
起初,高大结实的外国人并未把瘦小的金星一班人马放在眼里。等到一支舞蹈跳下来时,金星发现那些外国人不知啥时候早已停下来,自动围了一圈,不停地给他鼓起掌来。
在那一刻,他发现原来舞蹈是自己可以傍身的技艺。也就在同时,他忽然就清楚了自己这辈子该干什么。如此来看连这样有名的大艺术家,在最初也并不清楚自己到底适合干什么。
所以说,不是你先知道去干什么,才去干什么;而是只有你先去干了,才能知道你该干什么。
写作不也如此吗?我们只有先去写,才能在未来的某一刻知道,自己到底适合写什么。
我们当中的大部分人都不是神童,天赋也不是很高,凭什么要求拿起笔,就得明白写什么呢?
与其现在纠结写作定位,不如只管埋头开始写,没准写着写着,天就亮了。
文章的最后,我想说我不知道目前这样的状态算不算找对了方向,但有一点我非常清楚,那就是这样无负担想写什么就写什么的感觉,真得是棒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