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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不可失,恶不可长:深圳赤裸男子狂拽女子进屋意图强奸

2018-04-27  本文已影响127人  张伯谆

这篇文章是伯谆 2018 年以来分享的第30篇原创文章

温馨提示:本文字数有1079个字数,预计5分钟阅读完

视频|腾讯

文|伯谆

面对这样的新闻

有人庆幸自己没有遇到

有人恐惧身边会出现这样的人

而现实生活中

人性中的善和恶一定并存的

恶永远也不会消失

只是暂时被隐藏没有显现出来

为什么被隐藏呢

因为被强制性法律压制了

当我们看到别人口袋里有钱

心肯定会触动想入非非

但是我们又想到

这个属于犯法的,要坐牢

当我们嫉妒地看到豪车时

想损坏它来发泄自己怨天的愤怒

我们会想到故意损坏他人财产

根据法律不仅赔钱还要被拘留

每一刻内心冒出来的邪恶念头

都被条件反射的法律制裁给遏制住

而这些反射形成的过程

如同读书时候

用便利贴去记东西

以此告诫自己时刻不要忘记

直至根深蒂固

那为什么有法律约束了

坏人还会去以身试法呢?

这样的问题和中国自古以来的奸臣一样

明知道是作为奸臣是千古骂名

还要去做

而且朝朝代代层出不穷

背后的逻辑复杂

和人性的追求以及时代环境有关

我们需要明白的是

一个做坏事的坏人

不是一下形成的

而是由于自己前期大量的积累导致

心理学上有一个90/10的法则

一种情绪的爆发

90%是以前积累的事情引起的

而当前引起的原因只占据了10%

所以任何坏人抱着去做坏事的念头

去行动时

第一次是需要

大量的心理准备和心理突破

而第二次

存于第一次的上面行动起来就简单的多

第三次,第四次

也是这样累加直至后面

坏人每次想行动的时候都是欲罢不能

这就是"小时偷针”

“大时偷金"的基础逻辑

也是惯犯为什么

死性难改犯罪成瘾的原理

认知到这一切

恶与善是并存

有前期积累,后期累加的原理

所以

我们得明白

生活中的危险

从来都不是静止的

它是在变化中逐渐成型

“人之初,性本善”

人性为善古人称为天然

暂且不论之

因生存于社会

受到环境影响和事物潜化

善如何时刻保鲜?

恶又如何扼杀于摇篮中呢

《左传》说:善不可失,恶不可长

回归于现实生活

即为:

人性中的善靠文化教育去引导

人性中的恶要用法律去压制遏止

望大家以身作则

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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