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跃升的玫瑰(18)
第 18 章 遗产范围
在第一被告马解放断断续续陈述完毕后,王娟娟让第二被告马小芳答辩:“你父亲说过的事情,你就不要重复了,你就紧紧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
马小芳看着这么多的人,又看着对面自己非常心疼的弟弟,有点手足无措,不知道咋说。她给王娟娟说:“我也不知道咋说,我就说说我对我弟弟要继承我妈遗产的事情的看法,你看行不?”
王娟娟说:“行吧,你说慢点,便于书记员记录。”
马小芳说:“我爸前面说的,我就不重复了,自从我爸妈搬到我哪里住以后,我给我爸妈买吃的、穿的啥,我跟我老公商量过了,都不要了;就这次我爸妈住院我掏了24300元,是不是先让我爸还给我以后,别的财产再让我弟弟继承?”
王娟娟问道:“别的财产你不继承了?”
马小芳:“我不继承了,从小我爸妈就偏向我弟弟,啥都让着,我也就不要了,免得我妈在地底下还埋怨我。”
马解放一把拉住马小芳的胳膊,说:“你咋不要,都给了那小畜...还不全糟蹋了。”
王娟娟等书记员记完后,说:“现在被告答辩完毕了,下面原告向法庭提交一下证据,并说明每份证据的内容、来源、证明目的。”
“好的,下面由我代表原告出示一下证据。”马律师抖擞精神,将外套脱下来搭在椅子背上,漏出了县城很少有人穿的西服和领带:“在此之前,法院举行了证据交换,我们已经将证据提交给法院和两名被告了。我们所举的第一份证据,是医院的证明,主要内容是原告母亲在去年腊月20去世,证明目的:证明原告作为死者的儿子,有权继承母亲遗产。王法官,我们的证据是一次性说完,还是一份一份说?”
王娟娟说:“你们的证据也不多,你就一次性说完吧。”
“好的,我们的第二份证据是两份房产证复印件,是从房屋承租人手里拿来的,主要内容是:产权人是马解放以及两套房产的面积、价值等;证明目的:虽然产权人只写了马解放,但死者与马解放是夫妻关系,所以一半的房产应该属于遗产范围。我们的第三份证据是办理死者丧事的时候,亲戚朋友左邻右舍给的人情钱,证明目的:这些钱的一半也应该属于遗产范围。另外......”
王娟娟打断马律师的话,说:“你这份人情单子是咋来的?”“咋来的?”马律师用手捅了捅马小平,马小平一直低着头,也没注意,猛然问他单子咋来的,急忙坐好,说:“是我从给我妈处理丧事的管账的人手里拿的。”
“放屁!”只见旁听的人群里面,有一个年约70岁的老人,面红耳赤地指着马小平:“是他从我这里抢走的,当时还想把份子钱都拿走呢,让我给挡住了。”
王娟娟坐在上面,把话筒拉近点,说:“大家安静点,前面我都说过了,今天是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案件呢,不能随便发言。法警,你过去把刚才说话的老大爷叫过来。”
两个法警向刚才发言的老大爷走过去,其他人不由地自动往后退了两步,法警将老人带到书记员的桌子前面,然后又站回到人群旁边。
王娟娟问:“你是谁?你刚才说的人情单子是从你手里抢走的?又是咋回事?”
老人说:“我就是给马解放媳妇办丧事的账房先生,所有的人情往来都经过我的手;当时马小平要单子的时候,我不给,因为这单子和钱都是要交给马解放的,他就从我这里抢走了单子。这些钱又不是人家白送的,以后人家家里有啥红白事,是要还的!这些钱哪能算是遗产呀,真是连人情世故都不懂!”
王娟娟又问:“马小平,你认识他不?是不是你母亲办丧事的时候的账房先生?你的单子是不是从他手里拿的?”
马小平看着老人说:“就是,我的单子就是从他手里拿的。”
王娟娟又对老人说:“你等会先不要走,把你身份证复印一下交给法庭,还要在你说的这段话下面签字,你先下去吧!”等老人下去后,王娟娟问马律师:“你们这边的证据举证完了吗?”马律师说:“没有,我们还向法院申请对死者的存款进行调查取证了。”王娟娟说:“这份证据等会宣读。”
王娟娟回过头,看着被告席,说:“你们两人对原告律师的举证听清楚了吧,对这三份证据的真实性有没有异议?”两人都摇头:“没有!”
王娟娟又问:“那对这几份证据的证明目的认可不?”
马解放就说:“刚才那位老哥说的好呀,人情世故的费用不能算是遗产呀,那是要还的,至于其他的,我也不太懂,只是希望法院能秉公处理,别让那不孝子沾光就行。”
马小芳说:“我不参与遗产分配,我放弃继承遗产。我这里想对我弟弟说几句话:小平,你扪心自问,咱爸妈对你咋样?我对你咋样?你有啥事情不能和爸好好说,非要告到法院,弄得咱家都成了全县的笑话。你以后不结婚吗?不生孩子吗?你的孩子学你咋办?”
这几句话又引起了听众的共鸣,有的说:“谁会嫁给他?”有的说:“切,他生的孩子没屁眼。”直到法警走过来,大家才不说话了。
王娟娟从卷里拿出一页纸,说:“这是我们根据原告的申请,向各个银行进行查询,只查到马解放在县农行有一个账号,里面的存款4309.25元。法警你把这个拿给原告被告都看看。”
马律师看了看县农行的红章,也没吭气,两被告看了眼就还给了法警,法警又将材料交给了王娟娟。
王娟娟将县农行的证明收到卷里后,说:“现在法庭就事实部分,向原被告作一调查。原告,你现在住的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
马小平说:“登记在我爸名下,我爸说给我买的结婚的房子。”
王娟娟又问:“这套房子,你有没有掏钱?”马小平说:“我就没有收入,咋可能掏钱。”
王娟娟又问:“你收走的两套房子的租金一共多少钱?”马小平说:“我收了12000元。”
王娟娟又看着被告席,问:“第一被告,你儿子说你们两口子给他买了一套房子,算是给他的婚房,他说的对吗?”
马解放冷静下来后,又听了大半天,知道该咋回答了:“不是送给他作婚房的,当时只是嫌他住在家里好吃懒做,成天在我们眼前晃荡,就让他搬出去住,眼不见心不烦。”
马小平听爸爸这么一说,直接站了起来:“爸,你咋能这么说,明明是你和我妈给我买的婚房,咋成了临时让我住的房子了?”
马解放指着马小平,说:“你终于想起我是你爸了?你还好意思提起你妈?你妈啥事都依着你,才把你惯坏了!你妈要知道,她尸骨未寒,你就把我和你姐告到法院分遗产,估计会从地下爬出来掐死你!钱就那么重要吗?比你爸比你姐都重要?你想想你9岁那年冬天,你非要到河里的冰面上玩,冰裂开后,你掉到河里,是你姐跳进河里,把你救上来,你姐可是让水泡的在医院住了一周呀,唉,知道你现在这样,当时你姐就不应该救你,淹死你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