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This is where your life i

2016-02-17  本文已影响289人  yvetterowe
Brooklyn《布鲁克林》

   You will feel so homesick that you'll want to die. And there's nothing you can do about it apart from endure it. But you will, and it won’t kill you. And one day the sun will come out, and you might not even note it straight away, it would be that faint. And then you will catch yourself thinking about something or someone who has no connection with the past. Someone who’s only yours. And you’ll realize, that this is where your life is.

上一次让我有写点东西冲动的电影是2014年的<Begin Again>(《再次出发》),这一次就是2015年的这部<Brooklyn>(《布鲁克林》)了。每次邂逅这类看似平淡却观感极佳,能让观众不知不觉沉浸一两个小时的片子都像是被一块从天而降的偌大的软软的棉花糖砸中一样,有种惊喜的幸福感。

影片中的女主人公Ellis第一次离开故乡爱尔兰小镇,登上驶往美利坚的船。这片新大陆赋予了她重生的契机,却也在光怪陆离之下弥漫着未知带来的孤单与不安。她住在寄宿家庭融不入纽约摩登姑娘们茶余饭后的闲谈,她不知道同事口中的out就是晚上出去浪的意思,每天心不在焉的她甚至无法以专业的姿态去接待百货商店的客人。在豆瓣上看到好多人说对这些片段感同身受,的确,它们或许真的是没有在异乡为异客过的人无法深切体会的一种心酸。说来好笑的是,直到本科毕业出国读研究生前我都觉得传说中的“culture shock”是一个已经过时的词,毕竟我也是看着西方电影背着对白走过不装X就会死的青春期的,毕竟我看<Friends>也是会快乐着他们的快乐悲伤着他们的悲伤的,毕竟我在美国做交换生的三个月还是很快乐的。甚至直到硕士毕业正式工作前,我都没有感受到culture shock的存在。因为硕士学校这个满是中国留学生的地方把我保护得很好,我和我的华裔导师没有语言与思维交流上的障碍,我和中国小伙伴们一起上课做项目,我的室友们也都是可以一起八卦吐槽倒苦水的中国人。

这一切似乎都是Ellis回美国时同船遇到的年轻女孩所想象的那样,到处都是同胞,feel like home ------直到我真正意义上离开象牙塔,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进入一个身边几乎没有中国人的办公室开始一份全职工作。面对和Ellis类似的境遇,生性腼(闷)腆(骚)的我甚至做得还远不如她。Ellis至少在认识Tony后就调整好心态让生活和工作都回到正轨上,而我甚至直到现在都还在这令人尴尬的孤独中作困兽之斗。我热爱我的工作,然而you know what? 当你午饭时坐在同事中间听着他们的对话却怎么听也听不懂,偶尔听懂了却又get不到他们的笑点,偶尔get到了想插几句话却又语塞,好不容易想好怎么表达却发现人家已经过渡到下一个话题了留下你只能呵呵的时候,你真的会忍不住开始质问自己留在这里的意义。为什么不去一个让自己如鱼得水的地方?为什么要做一个忍受孤独的outlier?我并不是在责难同事,因为他们在工作中都是很nice的人,只是我深知确实没有人有义务在聊得正起劲的时候突然停下来去照顾一下你的玻璃心,去问一句"Why are you so quiet? Don't you want to join us?"  这只会把事情变得更奇怪,我知道。

然而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留在这片并没有刻意地给予我们太多温情,不断被强迫着踏出comfort zone的土壤?这也是我在一月初去三番出差时坐在总部办公室大落地窗前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Ellis回爱尔兰奔丧期间的所作所为被很多人诟病为绿茶婊,除去与高帅富Jim暧昧不谈,她的一切心理活动,迷茫,纠结与挣扎,在我看来却是如此无可厚非。在那个大洋彼岸被美国梦架起来的国度,她还要住在寄宿家庭,还要继续读夜校,还要面临更激烈的竞争才可能获得一份会计工作 ------ 她需要不断克服自己的弱点才得以生存。最重要的是,即使得到了这一切,在偌大的繁华的纽约城,她依然只是一个很快走失在茫茫人海中的nobody。而回到故乡小镇的她,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那些在纽约需要再奋斗很久都不一定能获得的东西: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自己的房子,一份体面的会计工作,熟稔的朋友圈,更重要的是从一个nobody转身之间变成了被街坊邻居乡里乡亲瞩目的somebody。乐不思蜀总不是空穴来风的,一想到在那座大都会的霓虹下变得又渺小又懦弱的自己,谁又不会流连于这突如其来的,甚至霸道到不容你作些许抗争的温暖呢。

然而当这温暖缓缓降下温来,就像Ellis所说,"I'd forgotten what this town looks like"。一直以来我都把乡愁与远游的矛盾看成一座围城,所谓的里面的人想出去,而外面的人又想进来。然而我错了,或者说这座围城其实是有倾向的,因为我发现很多时候人的步子一旦踏出去,似乎就再也走不回来了。说直白点(难听点?)就是一旦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养成了,就再也治不好了。世间万物从来都是有两面性的,有成本的,就像是你几乎不可能找到一份钱多活少的完美工作,你也不可能一边欣赏着百老汇话剧逛着大都会博物馆一边在曼哈顿用和在中部大农村相同的价钱买一座townhouse,不可能什么好都让你捞着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其实也就注定了它很无奈。然而当它精彩到你愿意逆着这股无奈劲一路死磕下去,当你已经不再习惯回到comfort zone里聊以自慰顾影自怜的时候,这些看似负面的东西却又在倏然间有了一些正面的力量。

古人活得潇洒明白,早已对“故乡”二字作了新的诠释。李白曰“醉里不知身是客,误把他乡作故乡”,说的是如果有什么地方让他喝得痛快活得尽兴也就不想家了;苏东坡又有云“此心安处是吾乡”,意指哪个地方让他坦然自在,心安理得便也算是故乡了。于我看来,这些意义放在当代似乎还要再与时俱进故事新说一下。我觉得如果一个地方能精彩到赋予你一颗依然有勇气去拥抱无限种可能的心,this is where your life is - no matter how hard it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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