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评估ABCD等级简介
2017-11-29 本文已影响18人
欢快相逢
自2016年起,税务机关启用了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级(在登录纳税人国税申报页面上可以看到,见图),并根据相应级别享有不同的纳税便利或惩罚性管理措施。
纳税等级评为A级最优,D级最差。具体有不同的措施适用于该等级的纳税人。
1、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1) 以大红榜形式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2) 发票增量手续快,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3) 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可享受绿色通道办理纳税事宜。
2、对B级纳税人:
(1) 实施正常税收管理,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2) 根据评价状态变化的趋势,可以提供适用的A级纳税人适用的激励措施。
3、对C级纳税人:
(1)税务机关实施从严管理;
(2) 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采取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适用的管理措施。
4、对D级纳税人:
(1) 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注册的其它企业也直接判为D级;
(2) 发票限供;
(3) 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4) 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5) 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6) 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进出口、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另外,当年新设立的公司不予评级。
公司方面应该从参照税务机关评定标准,评估自身纳税信用状况,争取A、B级别,已被评定C级及以下应尽快“脱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