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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卓这厮

2024-04-13  本文已影响0人  后来的六六

厮,在宋代后常用,用来说董卓,穿越的有点远。可读完《三国志 》,了解董卓的一生,想起的第一个词就是“这厮”。

董卓,西北汉子, 陕西籍,家里排行老二,孔武有力,膂力过人,喜交朋友,曾在羌人部落生活过一段时间,所以和羌人豪杰多有来往。

想象他的样子,应该是肌肉发达,咋咋呼呼的毛发,面色红润,声音洪亮,粗犷威武,精通武艺(“双带两鞬,左右驰射”),不拘小节,广交朋友,有点英雄气概模样。(“以健侠知名。”)

后来董卓回到老家种地,他羌族的朋友前来,董卓摆了酒席,用牛羊等重要物资招待。如此长久以往之下,获得了羌族的友谊和尊重,彼此称兄道弟,在西北一带很有声望,以致于朝廷在西北平乱仰仗董卓。

这只是董卓的一面。另一面,董卓懂权变诡谋,凶残险诈。他深知,想要把汉献帝拿下位置,就得先礼敬人。汉朝政权垮台崩塌时,他破纲常制度,还吃人,“刳(ku)肝剒(cuo)趾,”如此残酷之人,对当时的知名学者蔡邕,颇为敬重。

这是他的“折意缙绅”的权谋和盗窃之道。对名士笼络,如同当日用财物笼络羌人。

后来董卓失败了,被群众杀死,因人太胖脂肪多,被人在肚脐点灯的时候(“燃脐达旦,脂膏自煎”真是惨),谁都不敢去收尸。

蔡邕这个文人,却觉得董卓尽管坏,对自己还不错,作为朋友,去吊丧,结果也被杀了,女儿蔡文姬还流落到旬奴,后来还是由曹操接了回来。

董卓这厮,面对权力的诱惑,吃相岂止难看,更是可怕。所以才有了暴尸街头的悲惨,也算是报应。相比之下同样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董卓不及曹操的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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