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什么被称之为“高卢的苏格拉底”?
一、阿贝拉尔到底是谁?
在中世纪哲学一片黑暗里,哲学沦为神学的裨女的时代,曾经有这样一位惊世骇俗的哲学家阿贝拉尔(1079-1142)在历史上因为他富有争议的个人道德问题,否则他在神学上天才能力大有可能超越阿奎纳,成为中世纪欧洲最伟大的哲学家而名垂青史。
我在学习得到课程时,发现熊逸书院在第19周第4课讲到爱洛伊丝《婚姻是对爱情最大的亵渎》有如下一段话:
我不禁疑问,这个“当红教师阿伯拉尔”到底是谁?
而傅佩荣西方哲学课也有他身影:
“主张折衷论的是中世纪经院哲学一位重要的人物叫做阿贝拉德(P. Abelard,1079-1142)”
到这里我发现,这个神秘人物Abelard,无论称之为阿贝拉尔或者阿伯拉德,可惜熊逸课里把他作为一个例子,傅佩荣课里把他一笔带过……
我上网继续查询,发现如下:
有人这样评价他:“阿贝拉尔是十二世纪杰出的哲学家,也许是中世纪最伟大的逻辑学家。”
确实,在他的一生中,他作为诗人和作曲家同样享有盛名,如果他的思想能赢得更多的皈依者和更少的谴责,他也可能被列为当时最杰出的神学家。
他是个天才,在所有领域,阿贝拉尔都才华横溢,富有创新精神,富有争议。他知道这一点,没有道歉。他广博的知识、机智、魅力,甚至傲慢,吸引了一代欧洲最优秀的头脑到巴黎向他学习。
二、阿贝拉尔的人生经历
彼得.阿伯拉尔(Peter Abalard)一生丰富多彩,充满传奇,生于法国南特巴菜的一个骑土家庭,年轻时便已经是一名出色的学生,后来也成为巴黎著名的教师。
当时他四处访学过程中,先后受教于唯名论者罗瑟林、实在论者香波的威廉和拉昂的安瑟尔谟,但都因不认同老师的学术立场及观点而与之分道扬镳。但很快地,阿伯拉尔展现了他势不可挡的天赋,在中世纪的欧洲,逻辑学常常以群舌论辩的方式分出高下。阿伯拉尔周游法国各省,主动地挑战那些在学界久负盛名的前辈们,并成功地一个个地打倒了他们。
据他在自传《我的苦难史》(约1130年)中说,他放弃了骑土称号的继承权,为的是参加“辩证法的比武大赛"。与他的严密精准的论辩攻势,同时享有盛名的是他桀骜不驯,清高自诩的狂妄,他甚至毫不留情地击败了自己的恩师,并公开贬斥对方的不足。他四处寻访名师,但每次都以对老师的激烈批评而结束。他于115年在巴黎圣母院的主教学校任神学教师,受到学生热烈拥戴。
他1101年起在默伦、巴黎等地讲授哲学。1115年任巴黎圣母院讲师。他能言善辩,敢于向教会的权威提出诘难,因而受到迫害。1121年,因他的著作论及“三位一体”,背离正统教义,而在苏瓦桑会议上受到谴责,著作遭焚毁。1141年在桑斯会议上,他再次受谴责,后避难于克律尼修道院,翌年1142年4月21日逝世 ,死后葬在克吕尼。
阿贝拉尔一生著作颇丰,曾著有大量书信、讲道集和灵修作品、神学和哲学著作、诗歌等。
其著名的哲学和神学著作有:
1. 逻辑学及辩证法著作:
《逻辑学小注》(Introductiones Parvulorum)
《逻辑学大注》(Logica Ingredientibus)
《逻辑学:波菲利的评注》(Logica Nostrorum Petitioni Sociorum)
《辩证法》(Dialectica)
2. 伦理学著作:
《伦理学,或认识你自己》(Ethica Seu Scito Teipsum)
《哲学家、犹太人和基督徒之间的对话》(Dialogus inter philosophum, Judaeum et Christianum)
3. 神学著作:
《神学导论》(Introductio ad theologiam,也作 Theologia Scholarium)
《基督教神学》(Theologia Christiana)
《论圣三一》(De Trinitate,也作Theologia Summi Boni)
《是与否》(Sic et Non)
4. 圣经的评注:
《创世记评注》(Expositio in Hexaemeron)
《罗马书评注》(Expositio in Epistolam ad Romanos)
5. 传记著作:
《受难史》(Historia calamitatum)
6. 其他:
《论理智》(Tractatus de Intellectibus)
《独白》(Soliloquium)
三、人生最大变革,遭遇爱情
在中世纪那个年代,统御在一切理性学科之上的是至高无上的宗教神学。他深感自己在逻辑学领域难有敌手,于是萌生了更强烈的挑战欲,他开始转投在了经院哲学的门下。他的天赋与语言技巧,很快地让他在《圣经》经文的阐释领域,获得了广泛的声誉。他在巴黎开设讲座讲解《圣经》,受到了宗教学校学子们与上流领域的肯定与欢迎,正是因为如此,主教福尔贝才会找上门来,想要聘请他的才华为自家所用。他为自己的侄女,年方十七的爱洛伊丝,延请了当时正在教会学校内讲学的阿伯拉尔授课。
1117年,这样的一对师生相遇了,很快地,爱情也发生了。没有人知道他们相知相爱的细节,或许是她的绮年玉貌,或许是他的盛年光环,或许是她出于稚嫩少女的景仰崇拜,或许是他长久来强势的征服欲。许多后人,包括晚年的阿伯拉尔,都曾竭力为这段爱情,寻找一个合适的注脚。
世俗的爱情与欲望,这些似乎是离他的上帝最远的感情。后来,这对恋人双双逃往布列塔尼秘密结婚,并生有一子——阿斯特洛拉比乌斯(Astrolabius)基于对阿贝拉尔学术工作和前途的考虑,爱洛伊丝否认这段婚姻。此举却遭到福尔贝的误会,认为他欺骗其侄女的感情,于是设计陷害阿贝拉尔,派人将他施予宫刑,致使他无法与爱洛伊丝组成正常家庭。结局是,爱洛伊丝进入巴黎郊外一所修道院当修女,他则前往圣丹尼斯修道院当修士。
四、阿贝拉尔,他一生的思想贡献
1.哲学思想
阿贝拉尔排除一种本体论的共相。他提出一种实在的概念论。他认为在事物中不存在任何现实的普遍性或者共同性,因为普遍性、表象与共同性都是经由人类的理智构成,藉语言盛载思想所表达出来。按照阿贝拉尔于《逻辑学》的思想,普遍性就只可以被归为语词、名称。
阿贝拉尔的贡献在于区分逻辑层面与实在层面的差别。他也运用语意逻辑方式,去碓立其实在的概念论。而逻辑内容正是涉及共相形成的心理过程,换言之,也不是一个实体。共相也就是一个名称,不是一个事物(res)。
第一,他认为共相不是事物,不是一种实体。他认为共相是仅仅而且无条件地在人的心智中存在(in intellectu solo et nudo et puro)。
第二,他认为共相是一个名称,或者一个「表述」。共相,或称为普遍概念既不是事物,它的实在性就是在于名称的意指。
而学者就把亚伯拉德对名称的理解整理出以下论述,认为「名称是「言说」或者内容丰富的表述,它们具有普遍性,而意义是通过一种理解行为产生的对实在性的把握,不是把握成一种新的实在性,而是作为一种「表象」,作为一个思维客体或者构造物。
简而言之,阿贝拉尔反对唯名论,也反对极端的实在论。因为他不认为共相是实存的事物,也不认为共相仅仅是一个心智的理念独立于物质存在。
2.神学思想
在神学观上,他反对盲目信仰,主张以理性来检查信仰。经院哲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将辩证法,即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论辩推理运用到对哲学和神学问题的讨论中。历史上关于一个哲学或神学命题的观点往往众说纷纭,即使是权威们的意见,也往往彼此冲突,让人难以取舍。面对一个哲学或神学命题,为了能在对立的意见中找到一个较为正确的,需通过列举一系列的赞成和反对理由,使用各种逻辑手段对这些理由给以分析,辨别真伪,作出取舍。
辩证推理不同于演绎推理,后者是从前提推出结论的证明推理,而前者是在进行证明推理前对各种论据的真伪的辨别。阿贝拉尔是最早系统使用这一方法的经院哲学家,他在《是与否》一书中,对一百五十八个神学论题进行了分析,并为每个论题都列出各种正反意见,这些意见都出自教会所认可的使徒和教父们的著作,都具有同等的权威性。
阿贝拉尔本人后来虽然被判为异端,许多著作遭到谴责,但他的这一著却开启了经院哲学的基本写作方式,他的学生彼得·朗巴德((Petrus Lombardus)效仿《是与否》所撰的《箴言四书》(Libri Quatuor Sententiarum),在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的《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ae) 之前一直是中世纪各大学通用的神学基木教材,其影响一直持续到十六世纪中叶。托马斯.阿奎那、波纳文图拉(Bonaventura)、司各脱(Johannes Duns Scotus)以及威廉.奥康姆(Guillelmus de Ockham)等数以千计的神学家都曾对之加以评注,即使是《神学大全》,也基本上延续了《是与否》的写作方法,只是在内容的安徘 上更加系统合理。而阿贝拉尔的伦理观及救赎观,在中世纪神学中亦极为特别,其简介如下。
3.伦理观
阿贝拉尔的伦理著作共有两部:《哲学家、犹太人和基督徒之间的对话》(Dialogus inter philosophum, Judaeum et Christianum),《伦理学,或认识你自己》(Ethica Seu Scito Scito Teipsum)。
《对话》一书是哲学家、犹太人和基督徒三人之问的对话,但现存下来的只有哲学家同犹太人、哲学家同基督徒之问的对话,没有犹太人同基督徒之问的对话。 整部对话的主人公有四位,除了前面所说的这三人以 外,还有作为裁判的阿贝拉尔本人。在《对话》中,阿贝拉尔开始提出他的“动机意图说”。他认为,所谓“好”或“善”,当这个词作人或动物的谓词的时候,只表示“善于做什么”,例如“马好(跑得快)”、“工人手艺好”之类,并没有伦理意义,因为坏事也可以称为好,例如说某个贼善于偷窃等。当“好”用以称谓陈述的时候,也可以作如是解,比如说“世上有罪恶是好的”。因按当时正统神正论的说法,世上有罪恶是上帝创世计画的组成部份,而上帝的创世是善。不同的人可以做同一件事,却由于动机不同而分善恶。
在《伦理学》一书中,阿贝拉尔从基督信仰的立场解决伦理动机的问题。他做了两种精致的分析:一方面,区分了意志与动机;另一方面,区分了opus(作为事件的行为)和operatio(统一於动机即经过良心认肯的行为)。 在该书中,阿贝拉尔提出,所谓罪,就是对上帝的藐视,即人的所作所为不是为了他而进行的;如果人将上帝置换为道德原则本身,那就是说,人的行为并不是为了道德原则本身而做出的。
4.救赎观
阿贝拉尔对救赎的理解可以从他的著作——《罗马书注释》中发现。而该注释书的中文译本现时只有节录翻译,载于《中世纪基督教思想家文选》
当要理解阿贝拉尔的救赎观时,须同时理解救赎观念涉及到两个重要内涵:一,就是人犯了罪,导致人神关系破裂,必会面对惩罚;二,神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改变人神关系带来复和。这里所提到的救赎单纯是指「复和」,在神学上,是指神在那稣基督里的作为,或耶稣身为一个人,挂在十字架上,借著这个作为,使人类与神复和。
就其救赎理论的对象而言,救赎所带来的人神关系复和,是只预备给相信救主的人。这里铺陈显示出阿贝拉尔对于主观救赎理论的论调基础—救赎的对象是人类,而且发生在有罪而悔改的人类里头。
阿贝拉尔这样对救赎的理解,欠缺了法律行为的意义,未有将耶稣基督满足律法公义的惩罚,而集中只讨论神的慈爱舍命救赎。所以,他被喻为「主观救赎理论」者。
阿贝拉尔承认原罪,并且肯定基督的死在神面前有功劳,带来复和。但是,他的中心思想在于,真正的救赎是人神复和,而复和不是使人类带著畏惧、恐惧,而是人类能够接受并经历耶稣的舍命拯救,然后活出爱,方为真正完整的救赎。换言之,十字架的救赎,按阿贝拉尔的见解,真正的救赎发生在每位有罪的人悔改后的里面。不再单是一个客观的事情,耶稣基督作为神儿子,替代人类向神偿还全人类亏缺、干犯律法的罪债。
5.逻辑思想
阿贝拉尔把命题定义为有真假意义的话,并在分析直言命题时,把动词“是”看作连词或联结点。 阿贝拉尔在逻辑上的主要成果是关于推论的学说。他把推论看成是一个假言命题,也看成是从前提必然得出结论的推理。他还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推论规则,
例如:① 如果从这个推出那个,那个又推出另一个,则第一个推出最后一个;②如果真的东西是肯定,则假的东西是否定;③如果真的东西是否定,则假的东西是肯定;④如果前件是可能的,则后件也是可能的;⑤如果前件是真的,则后件也是真的;⑥如果前件是必然的,则后件也是必然的;⑦如果后件是不可能的,则前件也是不可能的他进而提出了6条避免无效推论的规则, 在他看来,从肯定前件到否定后件,从否定前件到否定后件,阿贝拉尔的逻辑学说奠定了中世纪逻辑继续向前发展的基础。
在他和另外三个哲学家的著作中建立并形成了一种新的逻辑体系,提出了许多逻辑命题规律,包括近代的德·摩根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