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单方面申请离婚?
很明显,标题中这种问题是严重缺乏法律常识的一种错误提法,即提问者误以为可以单方面申请离婚。我之所以保留这种表述,是因为确确实实就遇到过不少女性直接这样向我们咨询。其性质和“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这种问题一样,同样令我们律师哭笑不得。
01.没有单方面申请离婚这种说法,也不存在这种操作!
在我国,夫妻双方要想解除婚姻关系,除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外,除非对方死亡,否则婚姻关系无法解除,也没有任何其他方式可以解除。
如果是协议离婚这种方式,需要夫妻双方自己提前准备好离婚协议(即解决好孩子抚养、抚养费支付标准、财产分割等问题),然后提前向婚姻登记部门预约,到时双方再去现场提交材料申请离婚。由于现在有“离婚冷静期”规定,因此当天是无法直接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满30日后夫妻双方再去一趟民政部门办理手续。也就是说,对于协议离婚这种方式,双方至少需要一起去两次婚姻登记部门才能顺利拿到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这种方式,无论哪一方均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为原告,对方为被告。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对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的,就不会判离婚,也就更不会对双方财产进行股分割。起诉方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可以隔6个月或分居满1年后再提起第二次诉讼离婚。
由上可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两种离婚方式都需要对方参与,没有“单方面申请离婚”这种说法。现代不是古代,不存在男方可以单方“休妻”这种情形;婚姻也不是社团协会,不允许单方随意申请退出。
02.离婚请求权≠单方可以申请离婚
我在《“分居一段时间后就能自动离婚”这种误解的根源在哪?》中有讲过“离婚请求权” 的问题。夫妻任一方均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但这是从诉权保障的角度而言的,和公民有结婚、离婚的权利一样,都是从宏观的权利角度来讲的。但公民结婚需要满足法定结婚条件才行,否则民政部门也不会给你颁发结婚证。离婚也一样,任何已婚公民均享有离婚的权利,但“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走一定的法律程序后,才能达成法律上“离婚”的法律效果。
比如,对于已经申领过结婚证的夫妻,你不能一走了之、音讯全无几年后就误以为你和对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了。除了对方死亡外,婚姻关系要么由民政部门颁发离婚证书来解除,要么由法院出具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解除。而无论是民政部门还是法院,都得经过“官宣”这道手续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p.s.
我一直认为,关于结婚、离婚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完全属于一种法律常识,它们与“生活常识”的交叉部分越来越广,可以肯定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后这种法律问题完全会成为一种生活常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婚姻法与其他领域的法律有很大的一点不同是,婚姻关系在我们任何人周围都随处可见。它并不是与我们距离遥远或难以理解的“高深”东西,而且恰恰相反,它几乎与任何人都关系密切。只要你这辈子要成家的,你肯定要去民政局办结婚登记手续;但凡你看过影视剧或电影的,你绝对或多或少都听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等词语。你亲戚或朋友甚至就是你的亲人,绝对也或多或少有过离婚情形。因此,作为一个结过婚的成年人,如果还对离婚的方式这种基础性的法律常识都不了解,还误以为现代社会也可以像“休妻”一样单方申请离婚,那确实值得深思了:你为何如此缺乏常识?
这篇短文写完后刚好看到一则新闻:《某小区一女子因高空抛垃圾袋,被公安刑事拘留》,让我感触颇深。我敢肯定,你也绝对在手机上或电脑上看过类似新闻报道。其实自从“高空抛物入刑”以来,小区内因高空抛物被公安刑事拘留的新闻就屡见报道。究其根源,其实除了当事人自身存在问题外(素质低脾气差,容易情绪爆发难自控),更大的一个核心原因就是因为我国缺乏有效的全民普法举措。可以简单问几个问题就知道了,我国有多少居民生活在城市小区内?我虽未统计过相关数据,但用脑子想也可以断定,这个数据绝对不小,至少几亿。那还有多少人不了解“高空抛物涉嫌刑事犯罪”这个基本法律常识呢?不排除存在有些人确实知道这个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高空抛物的情形,但我相信大多数人还是压根不了解啥叫“刑事犯罪”以及刑事犯罪的严重后果。缺乏大范围内的全民普法举措,许多人对法律缺乏认知,所以社会上隔三差五出现类似“高空抛物被刑拘”的新闻事件就不足为奇了……
(文/熊承星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