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循序渐进

2020-04-21  本文已影响0人  二剑心

甲持刀将乙逼入山中,让乙通知其母送钱赎人。乙担心其母心脏病发作,遂谎称开车撞人,需付五万元治疗费,其母信以为真。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16题)

A.非法拘禁罪 B.绑架罪

C.抢劫罪 D.诈骗罪

[考点]绑架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解析]抢劫罪的行为可以表现为劫持被害人,绑架罪的行为也可以表现为劫持被害人。二者的核心区分在于主观目的不同。抢劫罪,行为人是带着向被害人勒索财物的目的而劫持被害人。绑架罪,行为人是带着向第三人勒索财物的目的而劫持人质。注意:这个勒索财物的目的是否实现,影响抢劫罪的既遂,但不影响绑架罪的既遂。

本题中,甲首先具备了绑架罪的客观行为(实力控制乙),同时具备了绑架罪的主观要素(向第三人勒索财物的目的),因为题干表述是“让乙通知其母送钱赎人”,这表明甲的意思是让乙告知其母自己被绑架了,并让乙母送钱来赎人。因此,这实际上是三者间犯罪,甲构成绑架罪(既遂)。当然,如果题干表述是“甲持刀劫持了乙,让乙通知其母为其打钱,并隐瞒被绑架事实”,则甲构成抢劫罪。注意:该题与2006年卷二第14题是不同的。后者中甲没有向乙的妻子勒索财物的目的,仍属于二者间犯罪。本题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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