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礼

第3章 五岁:我的第一个朋友吴龄

2023-08-02  本文已影响0人  江春来

  在我五岁的时候,据说是为了不影响姐姐上学,我被送去爷爷的老家待了一年。

  在那里我认识了一个小女孩儿。

  她的头发是自然黄,喜欢穿着好看的衣裙,性格开朗,却着实有些小气,她和大多小女生都差不多,爱笑,骄傲,咋呼,喜欢炫耀。

  比我还小一岁的她能把数字从一到百丝毫不错地数出来,用水彩笔在白纸上画出一朵又一朵绚丽的花。每当我看见她画出那么美的图画,我就十分羡慕,我想以后如果让我学着画,一定要画的比那还漂亮。

  她的名字叫吴龄。

  我想我过很久都不会忘记这个名字。

  每次提及,总有种很异样的感觉,小时候以为是心疼,现在却觉得那种情绪比心疼要复杂许多。

  还记得那个年纪,我最郁闷的事情就是婆婆常要拿我和吴龄相比——“人家多会讲话”,“人家学习多好”,“人家都能数到一百了,你还分不清一到十”。

  诸如此类,简直烦到不行。

  之后婆婆给我找来好多干胡豆,一颗一颗教我数。

  当我终于成功数到一百的时候,心里别提多兴奋了。

  尽管后来我主动提出与她们比赛数数,却发现自己的速度远不及别人,只能咿咿呀呀地含糊过去,连最初记的数字都忘了,我还是心存感激。

  我和吴龄并不属于知己那类,甚至常因一言不合吵架,而每次被惹哭的人都是她。

  很不幸的是,她又偏偏喜欢告我的状。老是气得我半死,还好我婆婆心地善良!虽然表面上把我数落的很惨,实际上是一点儿也不肯责备我的,反倒是让我不再和吴龄来往,以免惹事。

  但小孩子的友谊世界,其实只要其中一方先和对方说话,那看似僵硬的坚冰,轻轻地,也就碎了。

  我们还是像吵架前一样,即使都有着自己的小心思,都想比个高低,我们,依旧是好朋友。

  她是我生命中当之无愧的,第一个好朋友。

  或某天,一起去山边采摘竹草,缠着邻家叔叔教我们俩折蜻蜓,或某天听说别家的樱桃长得又大又红而一起手舞足蹈。

  我真正意识到自己“喜欢”吴龄,是她把一个金元宝巧克力给我的那天。

  那玩意儿实在是贵,若不是她爸妈半年才回来一次,给她带礼物,我真的不知道,我对她来说也许是那么重要的。

  她本来也就只有两个,在经济条件如此严峻的孩童时分,在我们都这般骄傲的时刻,她把一个留给自己,另一个给了我。

  说真的,我现在想起来都非常感动,这么一个小玩意,在我心中却像个不可多得的宝藏。

  我笑得就像一个贼,特别小心地撬开那个盒子,里边露出棕黑色的巧克力,我认真地舔,细细地尝。当时我就在想,吴龄,她真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

  ......

  我在爷爷家待了整整一年,一年是多久,已记不太清了。

  至于对家人的思念之类,恐怕是没有的。那时甚至觉得我的爸爸妈妈、姐姐只是一个梦,或许他们并不存在,因为当我试图回想起她们的面容,却只有几个影影绰绰的影子。

  这多像梦境啊,可能我稍不留神,就是梦了。

  我只是一个孩子,大人把我放在哪儿生活,我也就只能记得那个地方和那个地方的人。

  但不得不承认,一看到吴龄的爸妈,油然而生出一种羡慕。很让人抓狂,我也希望爸妈出现,带给我好多零食,到时我一定挑个最贵的送给吴龄。

  直到我六岁,婆婆才告诉我一个消息——

  我得回家,回去上学!

  我很迷茫,非常迷茫,听到这个消息,就像旁边有人要把我从梦里唤醒般。

  整理衣物,清扫屋子,匆匆的来,匆匆便走。一件件杂物要抱出去扔掉,一片片污尘要一点点洗净。很忙,忙到竟忘记了告别。

  我突然想起有一天,我趴在吴龄的桌旁看她画画,画上是副精简的小花,漂亮到仿佛可以嗅到它散出的芳香。

  我把下巴搁在桌边,全神贯注,就看着她画,不记得是不是真的,好像她冲我微笑了下,说了一句话。她说,“江春来,你真是我最好的朋友。”

  去扔垃圾的时候,我看见了那个巧克力的盒子——闪闪发光的金元宝,我凑下身,特意将它从垃圾堆里捡出来,擦干净,居然莫名的想哭。

  回去的路很漫长,需要坐很久很久的火车,中途我还睡着了好几次。

  车窗外的风景就这么缓缓拂过,婆婆告诫我千万不可以把头伸出窗外,于是我就断然不敢这么做了,只有好奇地把脸贴在玻璃上,如同一只乖巧的困兽。

  空气中布满了汗水的味道,还算安静,仅是庞大的、一眼望不到尾的大火车在轨道上“砰砰哒哒”的叫着。

  我不时往睡着的婆婆那儿挤,悄悄从她花口袋里掏出桔子剥来吃。甜甜的,很暖......

  车在开着,一点一点越来越接近那个地方,让我感觉熟悉的,我的家乡,有些说不明的情绪在我心中荡漾开,随之而来的还有些似是而非的记忆碎片。

  “姐姐,公让我们去拿冰糖吃。”

  “快跑啊,他们追上来了。”

  “姐姐,我不想煮饭。”

  “婆婆,我们要去哪里呀?”

  ......

  其实直到上车的那一刻,我都没有意识到离开的意义,正因如此,我也没有悲伤。

  现在我已经回来了,我却觉得悲悯异常。

  后来我时常跟人说:“我有过一个好朋友”。

  那时我还不懂得珍惜真正重要的事物,只知道把自己拥有的东西都拿来博眼球。

  她是我的朋友吗?还是谈资呢?还是让我看起来不那么孤独的工具呢?

  也许都有吧。

  人总是善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来让自己过得更好。

  当我追求关注时,什么最能博取关注,什么就是我口中难以忘怀的东西。

  当我追求崇高时,怎么能洗脑我自己,什么就是我心中难以割舍的事物。

  如此而已。

  但这些直白的现实背后,有一些东西是我们自己也无法为自己解答的。

  那就是,当离别来临时不由自主落下的眼泪;久别重逢时心中那股难以自控的喜悦。

  道理和意义都可以是虚伪的,但是感受是真的。

  真正伟大的崇高,可能并不取决于口中的仁义,也不取决于脑中的道德审判,而是……那份存留在身体内部的本能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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