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奋斗还是为老板奋斗?
2024-07-02 本文已影响0人
一默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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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个新闻特别有意思,一个是宁德时代的百日奋斗活动,对国人是强制要求,对外籍员工是自愿原则。
双标写在额头上,就怕别人看不到。
奋斗本无错,错在无激励。
作为电池届利润最高的领军企业,在号召员工奋斗的同时,却没有像其他企业那样表示会遵守劳动法,给予加班人员应有的福利待遇,还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不会提供加班费和调休。
资本家的腐化变质,如此明目张胆,而且敢于公开违背劳动法,真真无可救药。
国内很多企业搞狼性文化公司不进反退,甚至倒闭了呢?
就是只给狼画饼,不给狼吃肉。
要有狼性,得先管饱。
这不是什么高深的管理学知识,而是低幼版的常识。
一个高明的管理者,会寻求企业发展和员工个人发展的共赢道路:企业提供平台,员工提供智慧。
企业得到利润,员工得到薪酬和锻炼,还有精神层面的激励。
这才是最好的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