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忧社

读书和不读书的人,到底差在哪里?

2020-05-08  本文已影响0人  无物永驻

刘亦菲在娱乐圈里出了名的书虫。

她曾在网上与粉丝分享过“一天三小时”的阅读计划。

从完美无瑕的神仙姐姐,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刘亦菲的每次出场惊艳四座,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深深地烙在了观众的心里。

她实在太美了,出水芙蓉,天生丽质,美得让人忽略了其他特质,导致大众对她的认知逐渐狭隘。

很多人认为,她除了颜值一无所有,没有演技,没有学识,网络上关于她的黑料传得沸沸扬扬。

在最难熬的岁月里,刘亦菲没有消沉堕落,而选择用书籍寻找自我,重拾生命的意义。自此,读书成为刘亦菲除了演戏之外最重要的一件事。

刘亦菲有多爱看书?

不少和她拍过戏的同行都说:“她没事就喜欢安安静静地看书。”邓超曾经就在采访中透露过,刘亦菲在片场很爱看书,遇到某些名言警句还会做笔记划重点。

她读张德芬的《遇见未知的自己》,希阿荣博堪布的《次第花开》,尼尔·唐纳德·沃尔什的《与神对话》。

从中领略到无数人生奥义,人要活在当下,善待自己,活出自己。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曾经不被理解的她,在书里找到了很多知己。书籍默默地抚慰着她的心灵,教她成长。

有人说,如果说18岁的刘亦菲有的是天生丽质,那如今31岁的刘亦菲除了依旧美丽动人,更多的是多了一份书香气质,活得更加淡然。

她让我明白,成熟是历经千山万水,心却依然澄澈如秋水。

每次看到“岁月静好”这个词,我总能想起奶茶刘若英。她温婉大气的气质跟她爱好读书离不开关系。

她曾说过她和父亲都是很喜欢看书的人,家里的书堆积如山,后来干脆直接每天跑去书店看。

经常读书的女人,不管走到哪里都自带光环,她们坐得端庄,行得潇洒。

腹有诗书气自华,做个有气质,有涵养的人,比什么都重要。美丽的皮囊终有一日衰老,一个人的内在魅力才能永久地雕刻在你的气质里。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奇葩说》吧。

一开始,我一直把它当成一个纯粹搞笑的综艺节目来看。奇葩们口中所说无非是一句句浅显易懂的鸡汤文罢了,后来追了几期后才发现自己有眼不识泰山。

他们似乎总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将很复杂的情况简单化。而导师及选手们引经据典的能力更是让人惊呼,让人感叹这得读多少书才能拥有出口成章,将知识运筹帷幄的能力。

其中,印象最深的一期节目,辩题是:你是否支持知识共享?

陈铭跟詹青云的开杠不得不说是精彩绝伦,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神仙打架”,因此荣登当天的微博热搜。

就连博学多才的导师们也是拍手叫绝。

两人之间你来我往,步步为营,几秒之内就能捕捉到对方的漏洞,开辟新思路进行反击。

热力学,量子力学,相对论,开尔文,这些词汇他们信手拈来,其中原理更是说得头头是道。一般人不重复看个几遍,基本看不懂。

唇枪舌战间不禁让我想起了一句话:“你在读书上花的任何时间,都会在未来某一个时刻给你回报。”

读书的最高境界莫过于学以致用了。

我们羡慕陈铭詹青云的才华,钦佩高晓松,蔡康永的博学。殊不知,才华背后都是孜孜不倦地汲取,再经过岁月的沉淀,最后流淌到血液之中。


许久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央视主持人董卿现身甘肃会宁旧址。

以小分队成员的身份参加了当地开展的“再走长征路”活动。

只见照片中的董卿一头干练的短发,穿着休闲得体,依旧给人一种知书达理,温婉大方的感觉。

她站在教室中间,跟大家分享自己的读书经历,让大家感受到读书的魅力,在场的同学们都听得津津有味,十分入神。

你很难想象,讲台上那个自信、优雅的她,再过几个月就满46岁了。

由于出身书香世家,深受家庭的影响,董卿从小就接触书籍,到现在她都保持着阅读的习惯。她曾说:”我始终相信我读过的所有书都不会白读,它总会在未来日子的某一个场合帮助我表现得更出色,读书是可以给人以力量的,它更能给人快乐。”

的确,阅览群书的她在什么场合都能熠熠生辉,摄人心魄,任凭岁月怎么消磨,这份美丽依然长存。无论是主持央视春晚,还是《中国诗词大会》和《朗读者》,董卿的骨子里都散发着温文尔雅,学识渊博的气质。

作家三毛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的文字中。”

说起《朗读者》,男神胡歌也曾参加过。

要知道,说服低调的胡歌来参加节目有多困难。当时,董卿跟他进行了8个小时的长谈,他才终于答应来参加这档节目。节目中,他们又谈起了胡歌不愿回首的那件事。

2006年,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打破了胡歌原本顺利的人生。

车祸中,胡歌的脸和脖子受到了严重伤害,但更不幸的是助理张冕车祸中丧生了。对于身上的伤,胡歌没有留一滴眼泪,但在得知张冕离世消息后,他悲痛得嚎啕大哭,自责不已。

毁容对于一个演员来说足以残酷,同事的离开更是让他一辈子都难以释怀。在那段痛苦难熬的日子里,他一头扎进书堆里,以此来麻痹自己。

此后,他一直保持着读书的习惯,在没有戏的日子了,他会沉下心来看书。读别人的故事,抚慰自己的心灵,为书中人留下的眼泪,亦是他对自己生命的不舍。

胡歌在自己的作品《幸福的拾荒者》中说道:“除了我自己,没有人能够让我真正重新站立,如果皮囊难以修复,就用思想去填满它吧。”

如果一个人内心足够强大,就不会再堕入命运的漩涡中。涅槃重生的胡歌,带着梅长苏强势回归。

梅长苏说:“既然我活了下来,就不会白白的活着。”

我想,这也是胡歌心之所想吧。胡歌的豁达坚韧,离不开他长年累月的读书。你读过的书,犹如一双隐形的翅膀,倘若你某天困顿不安,它便带你逃离悲伤。

真正的魅力,不是出众的外表,而是一种内在的涵养,这便是大家都爱胡歌的原因吧。


曾经看过一则新闻,两位湖南长沙的90后美女网红在直播平台上直播撕书,声称读书无用。

视频中,一位名叫“芙伊伊”的主播在直播间晒粉丝送的新年礼物,其中有几本是粉丝送的书籍。

旁边的网红问:“你要读书吗?”芙伊伊回答道:“我觉得傻子才读书,哪来那么多时间去读书啊?”两人一番吐槽后,直接把书给撕了。随后还大放厥词:“我不读书照样开跑车,大学生也得给我打工。”

这一事件被曝光之后,立即引起了网友的争议。

没人敢说读书一定能带给你物质财富,但是读书能带给你的,是金钱也无法给予你的。大家总爱追问读书的意义,于是有人问:读了很多书,但都忘掉了,那读书的意义在哪里?

杨绛先生说过:“读书的意义大概就是,用生活所感去读书,用读书所得去生活吧。”

著名作家许知远是这样定义读书的意义的:“自己也会忘,但是读过的书,并不会全然忘掉,有时候它会莫名浮现出来。”

他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他有次夜晚漫步在横滨的海边,忽然听到不远处的有人在唱《夏日终结》。

背后是一个很大的唐人街,海风轻拂着脸庞,轮船上的光渐行渐远,一切都让他觉得非常惬意舒适。那一刻他脑海中闪过当年孙中山、梁启超在此地闲逛的画面,感觉自己的灵魂与伟人们擦肩而过。

我想,读书的意义不过如此。

很多时候你以为自己都忘掉了,实际上你没有忘掉,记忆的盒子总是在不经意间打开。读过的书就像我们曾经遇到的人,即使时光模糊了容颜,但再次相逢的时候,我们还是会忆起当初,仍然触动心弦。

就像仰望月亮时,我们总是会想起李白的“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又如站在故宫中,一眼便是千年,不自觉想起了末代皇帝溥仪。

你读的书,早已成为你的血肉,渗入了你的灵魂。

斗争中的鲁迅曾说:“倘能生存,我当然仍要学习。”

我们不必担心安危,也无需凿壁偷光,囊萤映雪,为何要不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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