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的思维特点–思维工具的变化和思维形式的发展【567】
❤️【思维工具的变化】
在思维发展过程中,动作和语言对思维活动的作用不断发生变化,动作对思维的作用日益减小,语言的作用则日益增大。
有专家研究指出了不同年龄幼儿在思维活动过程中动作和语言的关系,以及它们作用的变化,这种变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思维活动主要依靠动作进行,语言只是行动的总结
在幼儿初期,语言在思维中的作用是总结儿童自己的动作,动作不是受语言支配而是受视觉形象支配。
2.语言伴随动作进行
到了幼儿中期,儿童往往是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一面做,一面说,语言和行动似乎总是不分离。
3.思维主要依靠语言进行,语言先于动作而出现,并起着引领动作的作用
到了幼儿晚期,在行动之前儿童已经能够完全用语言表述行动目标和计划。
有专家指出,在以上三个阶段,动作的性质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最初的动作是不带任何解决问题方向的,是单纯的、无思考的动作。
第二阶段的动作是有目的的、探讨性的、问题性的动作。
第三阶段的动作又丧失了解决问题的性质,而成为单纯执行性的动作。
❤️【思维形式的发展】
幼儿思维形式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幼儿概念、比较、分类、判断和推理能力的发展。
1.幼儿概念的发展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形式。从结构上讲,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单位;从功能上讲,概念是正确思维的基本条件。
幼儿的思维尚处于形象概括的水平,因此,他们所能掌握的概念也多为一些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具体概念。
幼儿掌握概念带有明显的具体形象性,即缺乏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概括。正因为如此,他们掌握的概念具有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除了表现为把一个概念与某一具体对象紧紧联系在一起外,还表现为把一些非本质的特性当作概念的内涵。
例如,“猫”这一概念,幼儿可能认为一切有四条腿的都是猫,或是认为只有他家那只猫才是猫。
根据我国心理学者林崇德的研究,幼儿掌握实物概念一般要经过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幼儿园小班儿童,实物概念的内容基本上代表他们所熟悉的某个或某些事物。例如问:“什么是马?”答:“就是那个,大马。”(指幼儿所见过的马)
第二阶段:幼儿园中班儿童,已能在概括水平上指出某些实物比较突出的特征,特别是功用上的特征,例如答:“马是拉车的。”
第三阶段:大班儿童开始能指出某一实物若干特征的总和,但只限于所熟悉事物的某些外部的特征,而不能将本质和非本质很好地加以区分。例如,答:“马有头,有尾巴,有四只脚,会拉车。”
第四阶段:在正确的教育下,大班儿童也有可能初步地掌握某一实物概念的本质特征。例如,“马是兽类”“马是动物”,等等,但这要取决于这些事物是否为儿童所熟悉,也取决于儿童是否掌握进行抽象概括时所需要的词。
2.幼儿比较能力的发展
比较是在思想上把各种事物进行对比,并确定它们的异同。比较是分类的前提,通过比较才能进行分类和概括。
学前儿童对物体进行比较,有以下特点和发展趋势。
①逐渐学会找出事物的相应部分。
4~5岁幼儿逐渐能够找出物体的相应部分,并进行比较。如让幼儿对图上两个孩子作比较,他会指出:“这个孩子戴着帽子,那个孩子没有戴帽子。”
②先学会找物体的不同之处,后学会找物体的相同之处,最后学会找物体的相似处。
幼儿倾向于比较物体的不同之处。在比较图片上的两个男孩时,100%的5岁幼儿只能说出它们的不同。如:“一个手里拿着皮球,一个手里拿着水壶。”而找出物体的相似之处,既要找出物体的共同之处,又要找出其不同之处,需要较复杂的分析和综合能力,这种能力需要在成人的引导下慢慢才能发展起来。
3.幼儿分类能力的发展
幼儿的概括水平还反映在幼儿的分类水平上,分类能力的发展也是幼儿逻辑思维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有关专家研究表明:4岁以下儿童基本上不能分类。5~6岁是儿童处于由不会分类向开始发展初步分类能力的过渡时期。5.5-6岁,儿童发生了从依靠外部特点向依靠内部隐蔽特点进行分类的显著转变,可以说是一个发展转折期,迅速向6岁儿童特点靠近。6岁以后,儿童开始逐渐摆脱具体感知和情境性的束缚,能够依据物体的功用及其内在联系进行分类。
4.幼儿判断和推理能力的发展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判断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联系,反映事物之间或事物与它们的特征之间的联系。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判断为主,开始向间接判断发展。
幼儿的判断、推理的发展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①判断的形式从直接判断为主,开始向间接判断发展。
幼儿初期,主要是感知形式的直接判断,不需要复杂的思维加工。如相关专家等在研究儿童对面积的判断时发现,五六岁幼儿在判断两块面积是否相等时,大部分依靠直接判断。他们往往依靠直觉,或倾向于认为一块完整的面积比被分割开的同样面积大,7岁以后幼儿大部分进行间接推理判断。6~7岁幼儿判断能力发展显著,是两种判断变化的转折点。
②判断推理的内容从反映事物的表面联系,开始向反映事物的本质联系发展。
幼儿初期往往把直接观察到的事物表面联系看作因果联系,例如,3条腿的椅子倒了,3~4岁的幼儿可能认为椅子是被“风吹倒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逐渐找出比较准确而有意义的原因。5~6岁时,幼儿开始能按事物隐蔽的、比较本质的联系做出判断和推理。如:“球是空的,比较轻,会浮起来”。
③判断、推理的根据,从自我中心逻辑开始向客观逻辑发展。
幼儿初期往往不能按照事物本身的客观逻辑进行判断和推理,而是按照自己的生活经验或个人情绪来进行,这种判断认为椅子倒下去是“它不乖,它不愿意站”,“它不想给我坐”;看见球浮在水面,又会说:“它想游泳。”
④判断推理的论据从不明确到逐渐明确。
幼儿初期对事物的判断、推理,论据常常是不明确的,尤其是年龄小的幼儿,往往缺乏自己的依据,或不能说出依据。到了幼儿晚期,幼儿逐渐知道判断应有依据,在正确的引导下,幼儿不断明确自己的论据,努力使自己的判断、推理有合理的依据。
⑤推理的能力随年龄增长而发展,方式由展开式向简约式转化。
幼儿初期,推理能力低下。研究者曾用玩具得奖游戏的方法,研究3~7岁儿童推理过程的发展,研究结果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能进行推理活动的儿童的百分比有规律地增加。
3岁组基本上不能进行推理活动;4岁组儿童的推理能力开始发展;5岁组儿童中大部分可进行推理活动;6~7岁儿童全部可以进行推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