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钗记之贰》
2020-04-16 本文已影响0人
二十_不惑
乞丐知出了人命,又不敢落荒逃走,直忍到翌日才匆匆的告辞。
他哪里知道,阮氏的冤魂已经在张府里徘徊,寻觅那枚遗失的金钗了。府上有人寻夜打经时见过阮氏披头散发,穿着自尽时的衣服,念念有词的四处兜转,没等看清面孔,那打经的老翁已吓得魂飞魄散。这事情起初只在下人们口中言传,不曾入过员外和太太的耳。大太太是个尖刻的人,更不敢再有人提及阮氏。直到有大太太的贴身丫鬟被吓得一病不起,员外夫妇才将信将疑的知道了。
那时乞丐已离了员外府多日。仍旧做些字画题匾的买卖。可因为金钗的事,心里却打上了印结,一来是惹上人命恐事败露,二来是怕遭报应连现在糊口的本领也玩完了。
这天,员外府的管家又请乞丐到府。说是要他写些灯笼。乞丐做贼心虚,敷衍过去了。
隔天,员外再来,还带了家丁。乞丐当即魂不附体,员外却是出乎所料的抬来了轿子,无论如何也要请“先生”去一趟,还事先备好了银两。
乞丐不敢再退。
到了府上才得知,在灯笼上写的符咒是员外请的道士留下镇鬼用的。临走时交代,每屋都按字条上的符咒写在灯笼上,要昼夜不息,七七四十九日方能无事安宁。
那乞丐心中哪里安宁得了!
白天写符咒时已在心里有了嘀咕,夜里实难煎熬,便在屋里跪下,指天画地的求起了神佛。也冲着灯笼哀告阮氏,害你性命实属无意,要怪也只能怪那大太太刻毒。
岂料,这一席话竟被那阮氏听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