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逃避记(四)——记一次怒跑十公里之后

2019-05-13  本文已影响0人  我不爱吃药

话说上次说到我因为一个听起来很玄妙的原因,嘴唇上反反复复的长毒气疮,也叫疱疹。这就是因为身体体质过差才会得的怪病,嘴唇上长疱疹给我的可以说是一个警醒,然而我没有重视,所以今年过年期间,我倒霉地患上了带状疱疹。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带状疱疹是个什么东西,我起初也不知道,直到带状疱疹病毒送给我半条红腰带,我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

带状疱疹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急性感染性皮肤病。对此病毒无免疫力的儿童被感染后,发生水痘。部分患者被感染后成为带病毒者而不发生症状。由于病毒具有亲神经性,感染后可长期潜伏于脊髓神经后根神经节的神经元内,当抵抗力低下或劳累、感染、感冒时,病毒可再次生长繁殖,并沿神经纤维移至皮肤,使受侵犯的神经和皮肤产生强烈的炎症。皮疹一般有单侧性和按神经节段分布的特点,有集簇性的疱疹组成,并伴有疼痛;年龄愈大,神经痛愈重。本病好发于成人,春秋季节多见。发病率随年龄增大而呈显著上升。(摘自百度百科,凑凑字数吧。。。)

可能以上内容难以理解,没耐心的也可以直接跳过,总之就是一种皮肤病,不重视的话会死人的。临床表现为要上缠一条红红的,水泡状的腰带,最大的重点就是:很痛!非常痛!痛得要死!我在患带状疱疹的这段时间,睡觉只能用一侧,而且又是在冬天,厚厚的衣服摩擦着水泡,那感觉很酸爽,我要随时小心不能将水泡摩擦破裂,不然后果很严重。

我就这么被带状疱疹折磨了半个月,打了八天的吊针,手上排列着整整齐齐的针孔。这种病主要就是自身体质太差,免疫力下降,免疫屏障的减弱正好给病毒可乘之机。我总觉得这不是废话,至少百分之九十的病都是自身免疫力太差导致的,长期久坐不运动,外卖油腻高脂肪,熬夜狂嗨无节制,总而言之一句话,自己作的。

但是现代人为了生计打拼,不得不整天坐在办公室里,不得不一边盯着电脑屏幕一边吃着面前的外卖,好不容易熬到下班,多半也就是在床上度过,不会有任何运动的想法。

感觉自己说偏了,我这个为了延后上社会打拼而躲到校园里的逃兵,按理说应该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才对,为什么身体还会这么差?我冥思苦想几个月终于明白原因何在:我不爱吃饭。是的,我是一个不爱吃饭的人。虽然在我自己看来我吃的很多,但在朋友眼中我是一只猫,不对,应该是一只吃得比猫还少的生物。可能由于我对食物的认知和别人存在偏差,所以不排除我对自己产生误判。但是看着镜子里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可能我确实是吃得不够多。然而我爸也很瘦,作为一个五十好几的人了,竟然还有腹肌,估计是瘦出来的,所以我个人认为自己的弱不禁风有部分原因是遗传了父亲的基因。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喜欢起早,可能大多数人很难想象我是一个喜欢早晨五点半就起床的人。我本来是每晚十点半左右就会入睡的人,但由于住在宿舍,舍友的夜谈会总会延后我睡着的时间,但我又是一个喜欢强迫自己五点半就起床的疯子,所以,我的睡眠时间变少了。我起那么早,我的舍友可能很崩溃,就像我被她们吵着睡不着一样崩溃。好在我的舍友比较宽容,我也会在起床的时候尽量避免发出太大的声响。

所以我就成了一个假健康的人,我看起来作息时间规律,但是经常睡得很少;我经常吃蔬菜和水果,但是吃得很少。所以得到一个证明:∵我=吃得少+睡得少,∴体质变差,∴免疫力下降,又∵考研熬坏了身体,∴体质基础弱于常人,∴身体更差,∴我一直反复得疱疹(嘴唇上的毒气疮or腰上的带状疱疹)

做完这个推导之后,我决定洗心革面,开始重视自己的饮食和睡眠。因为自己吃的不多,我被男朋友diss了很久,我们也经常因为这个争吵,为了自己的健康和我与他的和谐相处,我决定加大吃饭的量,即使一刚开始我吃不下去,但还是会强迫自己再多吃几口。我还是习惯于五点半起床,所以我决定用耳塞和眼罩来切断我加入夜谈会的渠道!

做出以上的努力之后,我还决定好好运动。

这也就出现了今天这一幕,我,第一次怒跑了十公里。虽然以前也跑步,但很少坚持下去,而且都是玩票性质的浅尝辄止,随便跑个几圈。

但是!这次我是认真的要改变体质!强身健体才能为我两年后踏入社会(还有两年就要毕业了,我很慌)做出充分的准备。

学生时代的大家,经常不是为了学习熬夜就是为了娱乐熬夜,甚至有朋友通宵游戏或者通宵喝酒。每每看到他们这么透支身体,我很痛心疾首,为什么不在最轻松的学生时代好好养好身体?社会这么大个狩猎场,没有好的身体怎么能捕获最大的猎物呢?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经常看到新闻说某某熬夜工作猝死,某某熬夜学习猝死,虽然这样的例子不多,但是一旦发生在个人身上那就是百分之一百的遗憾。

我在操场上一圈又一圈地跑着,脑海里也像放电影似的一幕又一幕的放着身体不好的后果,每一帧画面让我迈出前进的每一步。司马懿和武则天就是身体太好了,熬死了多少敌人,这证明长寿是有一定好处的,而且是身体健康的长寿。

所以今天我写下这篇日记,以记录我为了健康身体而进行的伟大征程。怒跑十公里留的汗水,让我觉得,我可以再多活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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