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与生活
昨晚临睡前重温张怡微那篇《旧时迷宫》,写她少年时代生活的小闸镇与田林的记忆,愈发觉得自己对于日常生活的疏离。最初有这样的感觉,来自阅读汪曾祺后的反思。汪老十九岁离开故乡高邮,终生未再回乡,却在无数的散文小说里写他的故乡,写高邮的那些人那些风俗那些食物,细节生动,画面感强。
最初,我为自己找到的理由是,少年时代的乡村一直处于变动之中,没有固定形态,记忆还没成型就被打散了消失了。现在想来,更重要的原因也许是我对现实本身的淡漠,我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忽略了外界的复杂,这大约也是我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依然被多数人认为幼稚不通人情世故的原因。
童年的乡村,几乎是物质与精神的双重贫乏。
三岁,生母离开,直到六岁,我在不同的亲戚家轮流居住,期间也被送过人家,因为爱哭被退回。每个亲戚的善良程度不同——决定了我能否吃饱饭,同村小朋友的个性也不同,年幼的我,在众多亲戚家里轮流寄居,交不到固定的好朋友,很容易被欺负。我至今记得有次轮到去橙庄的二姨家居住,刚走到村口,那条街的小孩子看到我来,手拉手站成一排,不让我过去。忘记是让我钻过去还是学狗叫,总之是不愉快的,也不记得我如何做了,最后一定是过去了,却不能融入她们的小集体。这也许是我性格内转的原因之一。
来到新家后,最尴尬的事莫过于我已经六岁,有了比较清晰的记忆。新家和生母的娘家属于同一个大队,紧挨着。农村是熟人社会,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或者攀谈起来,还能七拐八扭找到些共同的亲戚,所有的人都知道我的身世。直到读了高中,有时走在路上,还会有人认出我来,叫我鸽子,听到这样的称呼,我总会尴尬地一笑,迅速离开,仿佛白日里被人剥光了衣裳。鸽子是我来新家之前的小名。同村的人呢,她们会不断重复我是抱养的孩子这个事实,总是说,你呀,真是掉到福窝里了,看你爸妈对你多好;以后千万不能原谅你亲妈,那么狠心丢下你不管。也许是这样的话激起了我的逆反心理,我从来没有在心里责备过生母,也没有觉得她过分。甚至,年龄相仿的小朋友,也有几个在那时常常提起我是抱养的事实。听到这些话,一开始会不自在,时间久了,几乎麻木到事不关己,表情漠然。
有时候,我会想,即使我是抱养的,如果全村的人都不知道我来自哪里,不知道我的过去,或者父母对于我是抱养的这件事,讳莫如深,不曾被人提起,我的童年就不会有那么多尴尬和难堪。毕竟,同村里抱养的小孩那么多,只有我被人不断提起不断重复。
童年的光阴,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处理内心的重重波澜,处理与母亲的关系。现在想来,我对母亲的不满,更多在于,她让我不停做家务做农活的同时,大部分时间,她坐在家门口和邻里聊天,轻松自在。这不公平,所以我和母亲经常大吵。母亲为我的坏脾气伤神,几乎逢人诉说我的种种劣迹。回忆往事时,惊异于母亲如今的温和与勤劳,作为四个小男孩的奶奶,母亲大部分时间都是忙碌的,而童年记忆里慵懒而脾气暴躁的母亲,居然学会过年时一些高难度的菜肴制作。
母亲对我的各种负面评价,使我从内心深处认定我是个坏孩子,一无是处,不值得被人爱,这个感觉持续到上大学,甚至读研。在恋爱之前,我常常觉得自己不好,认为谁要是喜欢上了我,一定很不幸很倒霉,我这么坏这么不好,他若是喜欢我,岂不是连累了他。这些感觉,现在想来,几乎可笑,当年却是内心深处的真实感受。
王一淳导演的电影《黑除有什么》,讲一个初二女孩眼中的世界,对成人世界的好奇与窥测。我对于成人世界,一直是漠然的,没有太多的兴趣,各方面都很迟缓。读研的时候,有次过年从母亲那里得知,如果一个女人怀孕了,例假会停止。十二万分的惊讶,寒假结束回到学校兴冲冲告诉室友,仿佛发现了惊天的秘密,才知道这在大家眼里是常识。我连这样的常识都不晓得。《黑除有什么》也有一个类似的细节,刚读初二的女主角的母亲让她去院里把月经带收回来,她拿着月经带在手里甩着玩儿,正在院里矮板凳上坐着低头择菜的男女三人一脸猥琐地问她,“好玩么?”女孩迷瞪着尴尬地笑着,含混的嗯了一声。回到家中,被她母亲一通数落,说她只长个子不长脑子。大概,很多父母对于子女,都有这样的恨铁不成钢吧。
一直到现在,我对于自己生活的小世界都有些心不在焉。有时候看到一些同龄人的散文或者小文章,写大学西门外的小吃摊,写学校周边的美食,写童年生活的变迁,我都很羡慕。我写不出。大学时,我很少外出吃饭,一日三餐基本都在学校食堂。读研后,在校外吃饭变得频繁,我也很少关注那些店的风格,老板的性格,店里食客的动作神态。这是我的局限,随着写作的深入,这个问题更加突出。我四处飘着,没有根,融不进那些生活,也疏于观察。
不仅如此,我对于生活中的方言也漫不经心。成都三年,我的室友或多或少都学会了一些四川话,听力更是满分。唯有我,待了三年,还是没能学会一句四川话,听力也不及格。唯一的收获,或许是说话语气变得柔和,有了成都人某种嗲的味道。有同学甚至觉得,我的声音变得软糯,好听了许多。一方水土一方人,潜移默化里还是受到了熏陶。记得初到郑州上班时,常被认为是南方人,说我的普通话带有南方口音。
我习惯于把一件事慢慢消化,然后三言两语总结出来。这使我的口语,总是干巴巴的,有着书面语的味道。干瘪苍白,毫无吸引人之处。最初发现这一点,来自室友香香讲故事的能力。她无论讲什么事儿,总是讲得活色生香,惟妙惟肖。通过观察,我发现,她讲一件事时,会最大程度还原当时的情景,甚至模仿当事人的语气口吻用当事人的方言,加上丰富的肢体语言和表情,她讲起故事时,总是特别引人入胜。她能最大程度还原生活的细节,而我总是过滤掉生活中丰富的细节,将事件简化为三言两语。这对于写作是大忌。写作,最打动人的,依然是细节,有意味的细节甚至是故事发展的关键,也能透露出人物的性格。
虽然反应迟缓,疏于生活,坚持写作还是带给我很多收获。写作让我在苦闷时找到一个发泄的途径,也帮我理清了许多头绪,让我看清自己的局限。比如,我发现了自己不会很好地讲故事,不注意细节的描绘。
写作来源于生活,却又不是对生活原原本本的描摹。汪曾祺很多写故乡人事的小说,都取材于真人真事。比如那篇《鉴赏家》,据小说中男主叶三的后人讲,小说中百分之八十是真实的。就算百分之八十是真实的,这也是一篇优秀的小说,而非纪实散文。那不一样的百分之二十,正是一个写作者所应该追求的,来源于生活,又不被生活所束缚限制。否则,依样画葫芦,感受生活本身即可,文学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我的写作之路,到如今,或许才刚刚开始。最初那些无意识地抒发情绪,只是前奏罢了。
路还很长,对于生活本身,也要细细品味。
——2017.6.15 依烟于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