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呀审呀审合同
作为一名资深法律顾问,每天最多的事情就是审合同。这些年下来,审过的合同没有一万份,也有八千份了。
合同审多了,便知道每类合同应重点关注的点在哪里,哪些条文需要仔细审阅,哪些条文可以一目十行,审合同的速度自然不断提升,能力也不断提高。相较于其他法律事务,在我看来,一杯咖啡,一台电脑,安静地坐在办公桌前审合同,应该是最轻松的一项工作了。
审过的合同五花八门,有一页纸的办公用品采购合同,也有一百多页的轨道车辆购销合同。有内容简单的借款合同,也有法律关系复杂的融资租赁合同,还有专业性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资合同、股权转让合同。有晦涩难懂、不知所云的中文翻译合同,也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虚假合同,等等。林林种种,不一而足。
就像世上不会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世上也不会有两个律师就同一合同出具完全相同的法律意见。即使同一名律师,在不同时间段审查同一份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见往往也不是完全一致。
律师审查合同,还是应该尊重合同双方的意愿,对送审的合同文本不做大的增减和修改。但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约定不清的,必备内容缺失的,类似这些内容如果不予修订,则属于律师的失职。
有的律师审查合同,完全站在本方当事人的角度,给本方当事人设置过多、过大的权利,让对方当事人承担过重的义务和违约责任。其实这样做是不对的,且不说市场经济讲究诚信公平,单从法律角度讲也是有风险,花费心机设置的那些条款,很有可能被有权机关以显示公平为由而撤销。所以,律师修改合同,应保证双方权利义务大致平衡,对本方当事人有所倾斜保护就够了。
律师审查合同,其实很多时候做的是无用功。因为通常情况下,大家合作愉快,顺利完成交易,不会再去有人翻看合同。合同签订完,也就直接放入档案柜里了。
只有在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甚至对簿公堂的时候,合同才会被大家捧在手里仔细研读,寻找对己方有利,对对方不利的条款。在这个时候,如果发现经过律师审查的合同存在错误或漏洞,那律师的责任就大了。所以,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那一幕,每个合同都要老老实实的审查修改,这是法律顾问的职责。
无论如何,在AI取代律师审查合同之前,我还是得每天认认真真地,审那些审不完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