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法律思维·维护合法权益
—、学者的法律思维的定义
法律思维的一个特点就是多向性和发散性,于是许多优秀的法律人都在尝试从各个角度给法律思维下定义。
例如,我国台湾地区著名学者王泽鉴说:
法律思维是指依循法律逻辑,以价值取向的思考、合理的论证,解释适用法律。
这个定义中指出了法律思维中包含有逻辑思维、价值判断思维的特点,以及所采用的方法和想要达到的目标。
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也在《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一书中介绍了他对法律思维的看法。他认为法律思维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法律人习惯运用"法律术语"来思考问题,也就是我们之前所提到的"法言法语"。
第二,法律人习惯将"合法性"作为问题判断的标准,这里的合法性会优先于合理性。
第三,法律人运用证据构建"真相",这个法律意义上的"真相"与客观事实的真相有着一定的差异。
第四,法律人总是坚持"程序正义"的思考,主张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这四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了陈瑞华老师对法律思维内涵和外延的认识,包含了法律思维中蕴含的精准性、逻辑性和程序性等特点。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车浩教授也曾提出他对法律思维的见解,归纳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法律思维讲究体系性和逻辑性表达问题的能力,二是法律思维要求具有正反说理的抗辩能力,三是法律思维具有从大量原始法律材料中发现问题的能力。
车浩教授的观点与陈瑞华教授观点的相似点在于,都认为法律思维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内含有辩证思维和证据思维的特点。
你看,法学教授们虽然述的核心意思一样,但角度和语言却有较大的区别,这恰恰是法律思维多向性、发散性的体现。
二、法律思维的具体内容
看完了大法官、法学教授们对法律思维定义的观点,再听听律师怎么说。
上海京衡律师事务所邓学平律师在他的《决胜技术理性:刑辩的第三条道路》课程中讲到了法律思维。他认为,法律思维是法律人业务水平的刻度尺,养不成法律思维,就永远是法律职业的门外汉。
他总结出了十大法律思维,分别是:
逻辑思维、证据思维、经验思维、精确思维、逆向思维、理性思维、底线思维、结构性思维、程序思维、价值思维。这样的定义方式将法律思维表述得更加具体形象,内容也更加确定化。
无独有偶,清华大学法学院刘晗教授在"得到" APP 上开设了《法律思维30讲》课程,课程中也提炼出了法律思维的六种基本思维模型,分别是:
凡是讲规则、凡是讲权利、凡是讲程序、凡是讲终局、凡是讲预期、凡是讲权威,与邓学平律师总结的十大法律思维也有相通之处。
例如,"凡是讲规则"其实就包含了法律价值思维,"凡是讲权利"暗含了法律精确思维,"凡是讲终局"也蕴藏着程序思维的内容。
法律思维多向性、习惯"左右互搏"的特点,在关于法律思维定义的话题上也有所体现。
例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在他的《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一书中讲到,即便是同班同学,最后也未必能构成一个想象的"法律共同体",一旦进入司法实践,职业法律人会按各自职责来处理有关法律问题,"我不认为有一种可供人分享的法律人思维或法律思维"。
你看,同样的法律问题在不同的法律人看来,选择不同的角度,就能得出不同的答案。
三、法律思维:法律人思考问题的习惯
讲了这么多关于法律思维的定义,那么到底对法律思维又是如何定义的呢?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
法律思维,就是法律人思考问题的习惯。
既然是习惯,那么就能够靠后天的教育和训练逐渐养成。就好比小时候我们都还不会刷牙,随着年龄增长就慢慢养成了刷牙的习惯。
如果是好的习惯,当然可以相互介绍和分享。例如,早睡早起、早起晨练、晨读等,只要你能接受这样的好习惯,并且坚持训练,习惯就完全有可能养成。
法律思维同样如此,法律人好的思维习惯当然可以与所有人分享,普通人只要感兴趣,不排斥学习和吸收,就完全可以从中获益。
怎样运用法律思维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呢?
法律人面对问题时,思考的习惯具体来讲就是"三步走":
识别法律关系、归纳纠纷争点、寻找解决问题最佳方案。
举个例子:
小朱是某美容院的员工,高姐是该美容院的 VIP 顾客。小朱长相清秀,为人乖巧,嘴甜手勤,深得高姐欢心。一来二去,两人便以姐妹相称。
小朱得知高姐家境殷实,便提出可以帮其向自己所在的美容公司投资,不但可以升级为美容院高级会员,还能成为公司股东享受高额分红。
高姐基于对小朱的信任,在没有签署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连续11次向小朱的账户打入600余万元。
从第一笔款入账开始,小朱每次都预先扣减一部分款项,作为分红付给高姐,并赠送美容按摩床、提供免费美容服务等。
如此反复,直到高姐的个人账户上,小朱可以独立支配使用,没有证据证明小朱将11笔款项用于投资其所在的美容公司,但有证据证明小朱使用了11笔款项中336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自住。
案发后,小朱辩称其向高姐借钱投资,所谓的"分红"就是支付给高姐的利息。
在这个案例中,案件事实在普通人看来有些拿不准。小朱和高姐之间的经济往来,究竟是借贷,还是诈骗呢?
法律人思考的习惯是:
第一步,识别法律关系。
现实中的法律关系共有四种:宪法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法律人首先要做的就是"划范围",判断案件事实中可能涉及哪些法律关系。
上述案例中涉及的法律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借贷关系,另一种是刑事法律关系中的诈骗犯罪。
第二步,归纳纠纷争点。
案例中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小朱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高姐财物的故意。通俗地讲就是,小朱提出帮高姐向自己所在的美容公司投资,是真想帮高姐投资做生意呢,还是想以投资为名讹钱。
第三步,寻找解决问题最佳方案。
要想证明小朱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高姐财物的故意,还得运用法律思维中的证据思维。小朱的口供属于证据,但并不一定是她真实的想法,还得结合小朱的具体行为,以及高姐的说法等其他证据,综合认定小朱的真实想法。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证据,证实小朱具有非法占有高姐钱财的主观故意,所谓投资款不过是用来行骗的幌子,小朱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前面零零碎碎讲了许多,基本算是回答了什么是法律思维,以及怎样运用法律思维的问题。
四、法律人解决问题的标准
法律思维的定义,谈到法律思维就是法律人思考问题的习惯。习惯也分好习惯和坏习惯,好坏总得有个标准,下面说说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标准。
法律思维判断的标准:
一般而言,只有当人们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才会想起法律。大部分时候,法律就像空气和水一样无时无刻不在你的周围,但又让你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面对矛盾纠纷时,习惯性的判断标准是"对"与"错"。
但是,法律思维却不能简单套用对错的判断标准。
你也许会纳闷,法律不是追求公平正义吗?怎么能不讲对错呢?别着急,我们先来:
看个案例
有一天邻居小张向我咨询她遇到的麻烦事。她在地下车库里开车正常行驶,突然有一个邻居骑着自行车从岔路窜了出来,一头撞在小张的车门上。小张赶紧刹车,幸好车速不快,邻居只是轻微的挫伤,但小张的车门却"伤"得不轻。
邻居倒是一个劲地道歉,表示要赔偿小张的损失,双方留下了联系方式。可事后小张再联系这位邻居时,邻居却不想赔偿了。
于是,小张向我咨询应该如何用法律讨回修车费。我的回答是:这修车费可能要不回来了。幸好邻居人没事,如果人受了重伤,即便是驾驶人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小张大呼不公平,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是正常驾驶,没有任何过错,却还要承担撞人的责任呢?
你看,邻居小张的思维就是典型的用对错标准看待矛盾纠纷。没有错却要承担责任,这怎么也让普通人想不通。
法律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看似不合理的规定呢?
那是因为,法律思维不是简单套用日常思维的对错标准来解决纠纷,而是以利与弊的价值判断思维来考量问题的。
首先,车辆驾驶人负有谨慎驾驶的法律义务。
在人与车的对话中,车处于强势的地位,人显然处于弱势,因此,车辆驾驶者要承担更大的责任。法律要限制强势的一方,保护弱势的一方,这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公平的体现。
其次,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预防潜在的道德风险。
假设规定只要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就能对车辆驾驶人免责的话,可能出现"当刹不刹"的道德风险,甚至给一些具有不良动机的人制造"借车杀人"的机会。
随笔/恒之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