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默·托尔斯的 《莫斯科绅士》
于细微处见真章
这是小说里的简明大历史。
地域很小而时间跨度很广。
主人公是个被判终身监禁的前贵族,注定了故事的发生地只能是他的囚禁地,大都会饭店。行有限而思无涯,罗斯托夫伯爵这个半囚徒,可以接触到来自很多地方的人,不出门却知天下事。外及英美法,内达西伯利亚,无所不至。时间上,伯爵在这里反复咀嚼他的大半生。不谈历史不谈政治,但是给读者展现了苏联成立之后各个时期的民生。(看着很眼熟)
就像伯爵对饭店内“广场餐厅”的描述一样,它不只是个吃饭的地方,它是城市的延续,向大家展示大革命后莫斯科这个“万花筒”的形形色色。
什么是绅士?没有具体说明,但是书中两次提到,伯爵把水杯放回桌上,就在一点钟的位置上。有些习性,无法刻意。
大概完全推翻旧体制会遇到的苦难总是相似的,我之所以说里面的描述很眼熟,因为伯爵身边的人实在太具有代表性。
革命前后社会地位没有大变化的饭店员工,同时也是伯爵的老朋友们。伯爵是顾客还是囚徒,对他们而言,他就是亚历山大,这是友情,无可动摇的友情。
伯爵的同学,死党。出身贫苦,有信仰的老知识分子,米什卡。没学会沉默,学术过头的理想主义者,劳解至死。
会喊口号而青云直上最后掌管整个饭店的“主教”。把“人生而平等”延伸到“酒酿而平等”,酒只能有红白之分而不能有价格之别,令人印象深刻。这个角色算是笑料添加剂。
长在新社会建设热情高涨的“知青”尼娜,当然她出发的社会大背景是:劳模“斯达汉诺夫”运动。
认识到自己不足之处而向囚徒伯爵学习外语的泥腿子高官奥希普。伯爵没有求过奥希普任何事,但是在逃走之前,他们一起看《卡萨布兰卡》,讨论了一会儿“稳住局势就是帮忙”的行为。
几经起落的老艺术家安娜。
生活所迫在酒店当乐队指挥却没有放弃追求的维克托,索菲亚的钢琴启蒙老师。
被托付给“前人民”抚养长大的“知青”后代,音乐天才索菲亚。最后在克格勃的眼皮下逃进巴黎的美国使馆。
作者是个美国人,我还特意查了一下,以为至少该是美籍俄裔之类的才对。不过这样对结局倒是更好理解,毕竟是美国人写的,所以最后美国人作为救世主出现也算可以理解,他们向来喜欢这种角色。
伯爵曾经被美国人理查德拉拢,要求他利用在饭店餐厅当侍者的机会,收集一些“国际性八卦”,但他拒绝了。大革命时期他在法国,大革命后宁愿被囚禁也要回到自己的祖国的伯爵,最后却为了自己的养女索菲亚,用一个“国际性八卦”,赫鲁晓夫等苏联高层在饭店庆祝第一个核电厂建成,换来理查德对索菲亚的庇护。
他自己也趁机离开饭店,不至于从临时工沦为长期间谍。
这书还有个浪漫主义的结局:幸运的逃犯罗斯托夫,在某个小镇上,等着他的是头发虽已斑白,身姿却依然像杨柳一样婀娜的安娜。
埃默·托尔斯的 《莫斯科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