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与部分

2020-04-29  本文已影响0人  春丽_b7a4

整体与部分——一个感觉客体是整个表象之流的一部分。“部分“这个概念,仅仅用以陈述这个感觉客体与意识的完整感觉表象之间的关系。另外,一个感觉客体也可以是另一个感觉客体的一部分。它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成为部分,即时间和空间两部分。

“整体与部分”与“全部与某些”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的。这个关系可以由我们此前提到过的感觉客体的直接表象来解释。两个感觉客体,如果没有第三感觉客体是它们的一部分,则称这两个感觉客体为“分离的”。然后,一个物体A由两个物体B和C组成,如果(1)B和C都是A的一部分,(2)B和C是分离的,(3)A中没有任何一个部分与B和C是分离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两个客体B和C组成的集合a,在思想上通常被替代为感觉客体A。但这个过程的前提是“整体与部分”的基本关系。相反地,客体B和C可能是实际的感觉客体,但是与集合a 相对应的感觉客体A可能仍然是一个假设。例如,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仍然是一个理念,在任何时候,在任何人的意识中都不存在任何单一的感觉客体能与其对应。

然而,可以找到某种模式,将广延客体之间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设想为逻辑集合的整体与部分关系。但在这种情况下,这里设想的广延客体不能是存在于意识中的真正的感觉客体。因为正如这里所设想的,一个感觉客体的一部分,是同一类型的的另一个感觉客体。因此,一个感觉客体不能是其他感觉客体饿一个集合,就像茶匙不能是其他茶匙的一个集合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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