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夜和想你,都该戒掉了”

文/南国之
很久的一段时间里,我每天都是过了凌晨才睡的。从零点到凌晨一点、凌晨两点、三点......
你说,世界上的某个角落,会不会有另一个自己,做着你未曾做过的事,爱着你想去爱的人。
生命是一场又一场的相遇和别离,是一次又一次的遗忘和开始。可是有些事,一旦发生,就留下印记。总有一个人,一旦来过,就无法忘记。明知道,有时候遗忘是最好的解脱。
听说深夜睡不着的人,都是满身的故事。只不过,你想告诉的人,不听;想听你故事的人,不说。有多少人在不停的翻弄着回忆,无论怎样努力,都找不回那时的自己了。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无论是故事已经结尾,还是结局再无可能,都始终是你戒不掉的软肋,捏紧你的七寸,招招毙命。
许灵子说:忘记真的不是靠外力,只要你自己还不放过自己,那些你想忘记的回忆,就会一直折磨你自己。
我也试过了好多回,有时候以为风平浪静毫无波动了,但是某一个瞬间又崩溃不已。
忘记一个人到底需要多久呢?也许要耗尽半生,也许在心底深藏一辈子,也许你忘记了,习惯还记着。
我发现在爱里受过伤的人都有这样一个共性:不愿意再轻易相信一个人,不敢再毫无保留地爱上一个人。
“身边暧昧的对象很多,却都只停留在了朋友那一步。不是没有过心动,而是从一开始就杜绝了所有能再次受到伤害的机会。”
有些人,总以为不再提起,就会忘了名字;有些事,总以为假装忘记了,就会真的忘记。
人这一生到底能爱上几个人呢?
有人说,只能爱上一个,因为痛到骨髓的感觉只有一次;
有人说,能爱上很多个,因为我们这一生都在寻找,都在努力去爱;
而我却觉得应该是两个,前一个在你的心上撕了一个大大的口子,再洒满盐水;后一个用尽余生去替你疗伤,小心翼翼地照顾你的伤口,使它结痂,然后痊愈。
有人在深夜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越是经历半生,就越怀念年少时喜欢上的那个人。”
因为那时候的爱情,还不懂得油嘴滑舌,喜欢就是苦攒一个礼拜的生活费带她去吃大餐;因为那个时候的爱情,还不懂得何为欲望,你在分别的时候踮起脚尖轻吻他的脸颊,他就好几天舍不得洗脸;因为那个时候的爱情,还没有这么功利,她不会在乎你能不能买得起房子,有没有车,却已经幻想了无数次为你穿婚纱的模样。
什么是成长呢?大概就是打碎我们最初对未来所有的幻想,教会我们带着满身伤痕往前奔跑,被迫学会保护自己。
因为爱上一个人,所以我有了坚硬的铠甲,什么都不再害怕;
也因为那个人离开了,所以又成就了无数的伤害,一剑一剑插在心尖上,无处遁形。
于是我将自己的心上锁,留在心里的人出不去,想要进来的人,进不来。
不爱一个人是连恨都没有了的,他所有的故事,在你这儿都统统变得风淡云轻,他的好与不好都再与你无关,他的名字在你听来内心毫无波澜。
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瞬间的心动;而忘记一个人,往往要耗尽半生。
他给过你的感觉,别人都给不了你;他给过你的伤害,别人也再没有机会给你。
他曾带你看过一场无与伦比的大雪,所以余生的山川湖海都不及这一幕来的美丽;她曾做了一碗盐放多的牛肉拉面,所以余生你总是在孤独的夜晚疯狂想吃一碗面;他曾在街边拐角处给了你一个漫不经心的拥抱,所以余生你总是怀念那日的黄昏。
我总是以为,给过你的就没有办法给别人,事实也确实是这样,能给的都给你了,若我会遇到你,事隔经年,我该如何与你打招呼?以沉默,以流泪。
有人说,对前任的惦念就是对现任的伤害。
但我希望在事隔经年之后,你还是能淡然地说出那句:“谢谢你来过我的青春,也谢谢我们曾经很认真地相爱过。”路过的皆是风景,擦肩而过的都不算是良人。
我确实很真诚地喜欢过你,想带你去看西安落满雪的长安,想带你走过铺满十里的红妆,想带你路过暮霭沉沉的原野,想与你共享每一个重要时刻
想跟你一起生活,直到白发苍苍垂垂老矣,同枕同穴,至死不休。
可现在我也确实不喜欢你了,校园翻了新,车站已年久失修,当初一起去的那家店早就拆了,而爱你的心也逐渐冷却。
我打算将你彻底封存,不再忆起;我打算把你当做老友,无爱无恨。
熬夜和失眠都该戒掉了,而我,也就真的不再继续爱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