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集

老子道德经 第三章 憨山大师注解

2018-11-17  本文已影响5人  a463cc15b18a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憨山大师注解

此言世人竞有为之迹,尚名好利嗜欲之害,教君人者治之之方。以释上章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之实效也。

盖尚贤,好名也。名,争之端也。故曰争名于朝。若上不好名,则民自然不争。贵难得之货,好利也。利,盗之招也。若上不好利,则民自然不为盗。故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

所以好名好利者,因见名利之可欲也,故动乱其心以争竞之。若在上者苟不见名利有可欲,则民亦各安其志,而心不乱矣。故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

然利,假物也。人以隋珠为重宝,以之投雀,则飞而去之。色,妖态也。人以西施为美色,麋鹿则见而骤之。名,虚声也。人以崇高为贵名,许由则避而远之。食,爽味也。人以太牢为珍羞,海鸟则觞而悲之。是则财色名食,本无可欲。而人欲之者,盖由人心妄想思虑之过也。是以圣人之治,教人先断妄想思虑之心,此则拔本塞源,故曰虚其心。

然后使民安饱自足,心无外慕,故曰实其腹。然而人心刚强好争者,盖因外物诱之,而起奔竞之志也。故小人鸡鸣而起,孳孳为利,君子鸡鸣而起,孳孳为名,此强志也。

然民既安饱自足,而在上者则以清净自正。不可以声色货利外诱民心,则民自绝贪求,不起奔竞之志,其志自弱,故曰弱其志。民既无求,则使之以凿井而饮,耕田而食,自食其力,故曰强其骨。

如此则常使民不识不知,而全不知声色货利之可欲,而自然无欲矣。故曰常使民无知无欲。

纵然间有一二黠滑之徒,虽知功利之可欲,亦不敢有妄为攘夺之心矣,故曰使夫知者不敢为也。

如上所言,乃不言之教,无为之事也。人君苟能体此而行以治天下,则天下无不治者矣。故结之曰,为无为,则无不治。

老子文法极古,然察其微意,盖多述古。或述其行事,或述其文辞,似此为无为则无不治,乃述上古圣人之行事者。至若是谓等语,皆引古语以证今意,或以己意而释古语者。且其文法机轴,全在结句,是一篇主意。盖结句,即题目也。读者知此,则思过半矣。至其句法,有一字一句,二字一句,三字一句者极多。人不知此,都连牵读去,不但不得老子立言之妙。而亦不知文章之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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