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氏春秋

鲁春秋之一:诸卿及军制 —— 2.22“刺公子买” (上)

2024-02-08  本文已影响0人  有殷天乙汤孙师虎父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文责自负。   文/有殷天乙汤孙师虎父


    在鲁僖公统治的后半程(前643-前627),仅有一次有记载的导致诸卿排序变动的事件(前632):

    ……公子买戍卫,楚人救卫,不克。公惧于晋,杀子丛以说焉。谓楚人曰:“不卒戍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此事同时也记载在《春秋》中: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由于《春秋》通常来说“非卿不书”,所以公子买也是一位卿,而且由于其能够独立帅师 “戍卫”,所以是也拥有“军行”。

    从时代背景来看,这一年正是决定此后一百五十年中原地区政治格局的“城濮之战”爆发的年代(前632),而在此之前的大约两年内,鲁、卫等邦国为了对抗齐国,被迫引入楚国驻军,包括我们在论证臧孙辰与公子遂排序时候提到的榖之战(前634):

    ……公以楚师伐齐,取穀。凡师能左右之曰“以”。置桓公子雍于穀,易牙奉之以为鲁援。楚申公叔侯戍之……(左传.僖公二十六年)

    也就是说,在鲁、卫、齐之间还设置了由楚师为主负责戍守的要塞榖,并安排了同样能够竞争齐侯之位的公子雍居住在这里,准备推翻齐孝公。

    齐孝公在次年(前633)去世后,齐人又立昭公,看到其并未屈服,楚国又开始围困不久前刚刚在“泓之战”中被其击败的宋国,鲁僖公也积极参与了围困期间楚国主导的会盟: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十有二月甲戌,公会诸侯,盟于宋……(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此一阶段可能是楚国历史上比较接近称霸的一个时期。为了强化楚、鲁、卫的三国同盟,鲁国还在此时派出了公子买帅师驻守在卫国,不过形势发生激变,未来的霸主迅速崛起:

    ……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伐卫。正月戊申,取五鹿……晋侯、齐侯盟于敛盂。卫侯请盟,晋人弗许。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说于晋。卫侯出居于襄牛……(左传.僖公二十六年)

    晋文公很快控制了曹、卫等国,并与齐国结盟,同时还和宋国关系密切,并随时可能与楚国公开冲突。因此鲁国此时作为楚国的仆从国派兵协助其作战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必须回归中立立场,等待双方冲突的结果出来再投靠胜者。由于楚国没能救卫,总体局势已经开始向晋国倾斜,鲁国必须想办法取悦晋国,并就“戍卫”一事赢得其谅解。

    关于这个“刺公子买”的“刺”字有很多讲究,一般咸以为这里指按照“周礼”的“三刺之法”经过审讯将其定罪杀死。不过就其直接理由而言,杜预的《左传注》认为是鲁僖公畏惧晋人,所以“杀子丛而诬子丛以废戍之罪”,孔颖达和郑玄皆认为经过审讯、询问国人等程序结果“皆曰可杀”而杀之。如果这个过程确实依据“周礼”且经过君主、卿大夫和国人认可,那么就很难是先由鲁侯授意主动撤兵,而后再栽赃给公子买;而是当晋师伐卫之后鲁师临阵畏战而撤离,或者公子买评估没有胜机而未获“公命”而撤兵。基于这个违反君命和盟约的事实,经过审讯将公子买处死,这样才可能让所有卿大夫和国人心服口服。

    当然这个审讯的结果却是也可以被利用来取悦晋师,同时也借此机会将驻军调回来,并以公子买擅自撤退为理由向楚国解释未能履行其与楚国的盟约的原因,并将其处死以示鲁国仍然忠于楚国。如果万一在城濮之战中晋国战败,到时候还来得及再倒向楚国。所以鲁国在此事的处理上面算盘是非常精细的,同时也是敢于付出代价的。

    由于巧妙地处理了公子买“戍卫”问题,鲁国没有因为之前屈服于楚国而受到任何制裁。公子遂很快出使齐国,以朝见新君齐昭公为契机,解释了己方的立场:

    …………公子遂如齐……(春秋.僖公二十六年)

    其后,鲁国竟然以战胜国的面貌参与了当年晚些时候的“践土之盟”与“温之会”:

    ……癸亥,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要言曰:……君子谓是盟也信,谓晋于是役也能以德攻……(春秋.僖公二十六年)

    按照后来在“召陵之会”(前506)中卫大夫祝佗的回忆:

    ……晋文公为践土之盟,卫成公不在,夷叔,其母弟也,犹先蔡。其载书云:‘王若曰: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藏在周府,可覆视也……(春秋.定公四年)

    即践土之盟中鲁侯申(僖公)的排序甚至是优于卫、齐、宋等国的。按照我们之前对公子遂的分析,虽然牺牲了其弟公子买的性命,其主导的外交政策在这一阶段看来是极为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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