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郡的功能与意义
2023-02-12 本文已影响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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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统一,实现了“周秦变革”下由贵族封建制向官僚郡县制的历史变迁。
秦“初并天下”与全面规划郡制紧密相连,而且在此之前,郡制推行实际伴随统一进程的步步展开。
商鞅变法,在秦境内普遍推行县制。惠文王时,秦初置上郡、汉中郡。《说文·页部》说,“县,系也”,徐铉等曰,“县,借为州县之县”,强调县直属君主。秦东进置县,形成对“新地”城邑和交通线的控制。而郡不同,只有形成较大的网络面和得以自立的财政、军力,才会设置。县对应的是点、线控制;郡对应的是面的控制。郡设太守,拥有郡兵,不仅对所辖县、邑,而且对郡界以内区域进行行政、军事覆盖。“太守”之“守”,指代君主守地。秦通过此种方式,发展为更加成熟的领土国家。
秦及汉初,内史、诸郡职官在类别和秩级上基本一致,郡可视作以内史为中心的平行延伸与横向派生。岳麓书院藏秦简多次出现“内史郡二千石官共令”,也可为证。郡相当于一封国,早期也称邦。西安相家巷出土秦封泥有“南阳邦尉”,里耶秦简又见“洞庭邦尉府”。《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记望夷宫之变,二世向长安令阎乐请求免死,言“吾愿得一郡为王”。郡、邦此种关联,影响到汉代。汉人视郡如邦国,史据尚可补充。《盐铁论·除狭》载大夫曰“今守、相亲剖符赞拜,莅一郡之众,古方伯之位也。受命专制,宰割千里,不御于内”。《后汉书》卷五六《陈球传》称“太守分国虎符,受任一邦”。由此可见,秦在统一过程中推行郡制,具有更深刻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