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启发性与非启发性“不证自明主旨”间的差异,更好的阅读哲学类作
对于哲学作品中蕴含的那些“不言自明主旨”的重要性,每一个睿智而富有独立思维的人都不会否认的。
这种主旨最重要的特性在于:它们是一种不需要进行证实,不能够被否认的事实。
而这样的主旨的来源是人类生活中的一般经验,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普通常识,而非那些有组织的、成体系的系统性的知识。

从此方面特性而言,它们更接近于科学或历史知识,而不隶属于哲学或数学知识。
这也就是欧几里得更喜欢称这些概念为“普通观念”的底层逻辑——因为这些观念对于人类是有启迪作用的。
当然对于这一点有许多人持有异议,譬如洛克等人就对此表示过明确的反对。
究其原因,造成这样反对的最大误区就是——洛克并没有看出“没有启发性的主旨”,和一个“有启发性的主旨”之间的不同。

对于后者暨“有启发性的主旨”,如果我们不去努力的学习就不会搞清楚其中的道理。
而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才造成了很多人对于“不证自明”主旨的一种误解——它们都是一些废话。
他们没有看出作者不断强调这些所谓的“废话”的良苦用心。
他们没有看出通过这些所谓的“废话重说”,能够确确实实的增进我们的知识

当然还需要指出的是,其实还有一些所谓“不证自明的主旨”确实是一些“废话”,是可以快速略过的。
为了更好的让各位读者更好的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我们来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没有启发性的不证自明的主旨“父亲的父亲就是祖父”。
这句不证自明之理的主旨就蕴含在其定义之中。

它只是很肤浅地对某种关系进行了一种语言上的约定——我们要称呼父母的父母为祖父母。
第二例子,有启发性的不证自明的主旨“整体大于部分”。
这句不证自明的主旨与上一个例子相比之间就存在着很大差距。
对于这个主旨而言当我们能够理解它所蕴含意义,就可以说我们对整体与局部的本质,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有了理解。

这种理解超脱了文字或语言的桎梏,无论这些表达的语言或文字有什么样的变迁,我们对于“整体和局部”这件事件的本质的理解都不会变。
譬如定量的整体一定能够被分为量的部分,就如同一种纸能够被分为两半或四份一样。
因此我们知道了一个定量的整体(任何一种有限的定量整体),也知道这些定量整体中那些很明确的某一部分。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整体比这个部分大,或这个部分比整体小了”。

但目前为止我们论证并没有结束,这些结论只是一些口头上的说明而已。
因为我们无法对“整体”或“部分”进行定义,或者说这两个概念是原始的或无法定义的观念。
它们要求我们只能通过对两者之间的关系描述,来表达出我们对于“整体”与“部分”的理解。
这样的说法就是一种不言自明的真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反证法来证明它的正确性。

譬如我们如果将一张纸作为一个“部分”,而将这张纸切成两半后的其中一半当做“整体”。
那么我们一定都知道:这张纸没有切开之前的“部分”小于切开来后的一半大小的“整体”。
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确认,无论我们如何运用文字来表述整体和部分。
只有当我们真正地了解定量的整体与其中明确的部分后,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才能说我们真正理解并把握了“整体大于部分”的本质。
暨知道的是存在的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而不仅仅拘泥于一种词汇的用法或表述。
希望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理解启发性与非启发性两种“不证自明”的主旨。
阅读改变自我的最有效手段,你阅读了吗?我是小贺期待明天与你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