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爱情小说‖连载仅见良人青春的坟墓

《良人与妓》5

2019-02-22  本文已影响4人  不折qwq

chapter 5

        睁开眼睛已经是下午,午间烂漫的阳光透过窗前的白色纱帘照进来,凭添上了几分温柔的意味。

        许是昨夜喝多了酒,醒来之后觉得头有些昏昏沉沉的疼。

        我揉了揉太阳穴,重新了躺回去,果然人还是躺着最舒服。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发了一条朋友圈。“红尘处处一般。”刚点完发送,紧接着便听到林洵在客厅中喊到,“妈的,顾寂你终于醒了,我还以为你睡死过去了呢?”

      大概是刚刚睡醒的缘故吧,那时我的智商几乎为零,一时间也没有反应过来林洵到底在说什么。好像是丧失了语言功能一般地静默,完全不想开口说话。刚睁开不久的眼睛被手机屏幕晃得有些酸涩,我果断得选择闭眼再睡一觉。

        “顾寂?”林洵却依旧在门外呼唤着我,甚至还很过分得将门敲得很大声。

        这丫的不会以为我他妈的要自尽吧?

        我靠。

        我将被子拉高,盖过了头顶,但是却不能阻挡林洵发出的噪音。于是,我终于开口大声喊到,“大哥,您别敲了,让我再睡会。你晚饭做好了再叫我。”古人诚不欺我,人都是逼出来的。

        林洵终于不再敲我的房门。我都能想象出林洵翻着白眼离开的样子。

        又一次自然醒之后,我看向窗外。已是残阳一点,将坠未坠。东方的天空已经彻底暗了下来,呈现出一种沉静的暗墨色。而西方的天空则是带着几分缠绵的绯色,零零散散地缀着几朵烫金云。

        这样的天空,曾不止一次得出现在我的梦里。

        我蹚着拖鞋下床洗漱,看着镜子中的自自己。一觉醒来我又是一个精致的猪猪女孩了。啊,人生还真他妈的美好。

        我走到餐厅,看着桌子上的已经摆好的几盘颜色明丽的菜。餐盘里面是林洵为我卷好的芝士排骨。林洵正如一位贤惠的太太,从冰箱中端出两杯冰镇得刚好的Margarita,高脚杯的杯壁淌着剔透的水滴。

        林洵将杯子放在我面前,坐在了我的对面。

        不知为何,我当时脑子一抽,我说,“林洵,你跟我在一起吧。”

        林洵明显愣了一下。

        “算了,我逗你的。”万幸的是,我的脑子终于转过弯儿了。

        突然,我的手机发出了“叮”的一声,屏幕亮起,是一条刚收到的微信好友验证,署名钟璀澄。

        屏幕上的名字有几分眼熟,是昨晚周瑾介绍给我的凯子,周氏集团新聘的年轻的融资顾问。

        海归精英,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硕士毕业生。

        这样的头衔挂在一个家世平凡的年轻人身上总能带着点儿分量。我们这些自幼便醉心玩乐的社会蛀虫们也常常在私下里暗暗地敬佩或嫉妒几分,尽管我们面子上依旧趾高气昂地维护自己的尊严。

        鬼使神差的,我点了“接受”两个字。那个男孩的样貌我依稀还能记起,那也是一副好皮囊相儿。但若是与朝颜相比,终究还是差了几分。

        我一边听林洵吐槽我昨晚撒酒疯的样子,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回复钟璀澄的消息。林洵见了便十分八卦地问我是谁,我给她讲了个大概。

        听完后,林洵撇了撇嘴,开始苦口婆心地教育我,“周瑾这厮办事儿向来不着调,什么人都拿来给你介绍啊?就这个姓钟的,他再怎么厉害也是初来乍到屁都没有。就算以后熬出头来前途无量,那他还能越过顾家去?要我说顾寂就你少搭理这种人,没准是个拼了命飞出鸡窝的凤凰男。”

        我笑林洵是杞人忧天,毕竟我也不是什么纯良无害的垃圾小白花儿啊。当初我在英国念书的时候,玩心重,一个月大概能换三四个男朋友,早就修炼成了一个活体渣男照妖镜。

        这时,林洵的手机铃响起。她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起身去隔壁房间接了电话。

        秘密?

        回来时,林洵的脸上带着几分犹豫。“顾寂,我以前那个金主又连联系我了。”她坐下喝了一口柠檬水,放下杯子缓缓对我说道,“我明天就走。”

        我本着人道主义精神问林洵,那个金主对她好不好。问完之后,我却又觉得多此一举。如果那个男人真的把她当回事儿的话,林洵当初又何必被那个富商的太太从别墅中被赶出还拿不到一点分手费。以至于身上的钱连租房子都不够。

        可是,林洵却对我说,他对她很好。林洵说,那个男人会经常买奢侈品给她,下班后会经常过来陪她吃晚餐,在床上的时候也极温柔….…

        我有些怒其不争,便也不再说话,开始低头吃盘子里的芝士排骨。吃了几口,却觉得眼眶有些发酸,心中也觉得愈发沉闷。我说,“林洵,你别离开我。我喜欢吃你做的饭,比外卖和家政阿姨做的饭好吃多了。我也养得起你啊,我比那些中年油腻男更懂你。”

        林洵低着头,她拿着泛着暗淡的银白色金属光泽的叉子,轻轻地敲着白瓷盘的边沿儿。“你别是真的看上我了吧?”

      “滚蛋,你丫正经点儿成吗?”

        “行。那我再给你讲讲那个富商和他的太太吧。”林洵终于抬起了头,对着我苦笑了一声,“其实之前我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会那么狼狈。”

        在林洵还未见过那位太太之前,富商曾和她说,让她安安稳稳地在这间别墅中住下去。但是同时,那个富商也把话说的很明白,他说,他很爱他的妻子和儿女,所以他不可能离婚,也不会给林洵未来。

        林洵问他,既然这么爱他的太太,又何必婚后出轨呢?

        富商摇了摇头,笑林洵年纪小,很多事情还不明白。按他自己的话来说,爱情是可以在琐碎的生活中被鸡毛蒜皮的事情消磨干净的。就好比是白开水,喝起来什么味道都没有,却又偏偏是离不开的。但是偶尔喝点饮料也并不矛盾。”

        林洵默默翻了个白眼,在心中骂那富商是道貌岸然。

        于是,当后来那个富商太太知道林洵的存在后。她冲进了林洵的别墅中,指着林洵的鼻子说,“你马上收拾好东西给我滚。”

        那个富商果然只是一直一直地向自己的妻子道歉。甚至都没有正眼看过林洵。

        离开之前,富商的太太对林洵说道,“年纪轻轻的,干点什么不好?何必出来做这一行儿?”

        “顾寂你看,这个世界上总有像你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林洵苦笑着继续说道,“就比如那个女人,四十多岁了,怎么一点道理都不懂。如果每个人都是生下来就千娇万贵的,那谁他妈愿意做这样的营生?”说道这儿,林洵突然变得有些激动,她“嘡”得一声摔下了手中的叉子,红着眼眶,嘶哑着声音说道,“说真的顾寂,我最他妈讨厌你这样的人了。”

        “又没喝酒,你散什么德行啊?”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林洵会用这样的语气和方式对我说话。在我的印象中,林洵对我从来只有羡慕和依附,她不该是剑拔弩张的。

        林洵站起身来,双手撑在桌子上,上身微微前倾与我对视,“如果我一生下来就有你这样得天独厚的家境,我的人生会比你更精彩。而不是向现在这样,挥霍着我为数不多的青春换取金钱和欲望。”她扯着自己的头发,微红着眼睛朝着我怒吼,“你看看我现在过的是他妈什么日子?”

        “那也是你活该。自己过得不好就埋怨别人生下来什么都有,姿态也别太难看了吧?”我拿起桌子上的花瓶,将里面的水倒在了林洵头上。粉红色的满天星花枝与林洵湿漉漉的头发纠缠,前所未有的狼狈着。“我帮你清醒一下?”

        林洵许是冷静了一点,她不再说话,只是坐下一点点摘下散落在身上的花枝,将它们整齐的摆在桌子上,又拿起纸巾将脸上的水擦干。

        我们就这样面对面僵持着,先说话的还是林洵。

        她的语气很是平静,一点不像是在五分钟前与我吵过架的模样,说道后面还平添了几分自嘲。“是呀,我是活该。我多不识抬举啊。换做是别人认识你顾小姐,早就该飞黄腾达了。谁还去做被包养的二奶?谁还做人尽可夫的妓啊?”

        我笑着骂她是当婊子还想立牌坊,明明她可以继续回去做画室做助教的,和白烛分手之后还不是照样重操旧业了。

        她却说:“顾寂你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啊,你不也就是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啃老族吗?除了不用陪睡,你和我又有什么区别。你花的每一分钱都和我一样,都不是凭自己本事来的。”

        “别介,您的钱可都是您兢兢业业起早贪黑,一个汗珠子掉枕头上分八瓣儿陪人睡出来的。我可没挣过这种辛苦钱。”我知道,说出这些话的我们,就再也没有做朋友的可能了。

        很多时候,我并不了解林洵。林洵其实也从没有想过去了解我。

        在林洵眼中,我从出生开始就什么都有。可她不知道的是,物质层面的东西从来都不是我想要的。

        也许看到这里会有很多人觉得我无非就是带有炫耀性质的假清高,其实并不然,每个人所求的东西都是不同的。我想,如果我也是众多为了生活奋斗的小白领们中的一员,我的所求自然也是一日三餐或者房车贷款。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为了文章中的某个修辞日思夜想,或是为了看一场喜欢的歌剧跨越整个半球。

      可是物质层面的欲望远比精神层面的欲望更容易满足。谁在乎那六便士,我的所求是月亮啊。

        林洵拖着行李箱从我面前走过的时候甚至没有再看我一眼。我冲着她的背影喊道,“林洵你长本事了啊,你多出息啊。以后再被别人轰出家门没地方去也别再找我了。”

        我看见林洵关门的手微微停顿了一下,然后门关上了,彻底不见她的身影。我想她该是头也不回离开的。

        但是林洵,我还是祝你前程似锦。包养你的富商可以发财死老婆。而你,可以被扶正。

        也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再次见面。那许那时,你还会微笑着叫我一声,“顾小姐。”或者,我更走运一些,变成了“朝太太。”彼时,我也会称你为“某夫人。”

        到了那个时候,也许我们才能成为真正的朋友。你用不着再去以一种卑微的心态去仰望着我的生活。我看你的眼神也不会在如现在这般,不经意之间流露出几分鄙夷。

        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可以用相同的姿态去挥霍时光和金钱。我们可以一起去画展或者美容院消磨时光,亦或者推掉所有的事情只为了去百老汇看歌剧。

        可是林洵啊,我也万分明白,即便是那个富商真的死了老婆,你也照样是个见不得光的二奶。随时都可以像一袋垃圾一样被抛弃。

        到了那个时候,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一个名叫顾寂的女孩子开着跑车去接你。和你说,不管怎么怎么样,至少还有我家这样一个去处。

        窗外暮色四合,我不知道林洵打算去哪儿。是直接去那个富商的家里?还是找一家酒店暂住?亦或者是在夜凉如水的街头徘徊?但是我知道,从此以后,林洵的种种都与我无关了。我再也没有任何立场去关心她,也再没有任何立场去指责她。

      『他一人坐在沙发上,屋里有金粉金沙深埋的宁静。外面风雨琳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我窝在沙发里,读着张爱玲的《金锁记》,却突然觉得烦闷,下面的内容我却是再也看不进去一个字。

        不知为何,我突然想起了自己以前待在英国的那几年时光。

        其实,和我上过床的男孩子应该也不会比包养过林洵的男人少。有和我一样的中国留学生,也有伦敦上流社会的男孩子。

        其中的区别就是,那些金主好吃好喝的养着林洵,而我好吃好喝的养着自己;林洵随时都有可能被那些金主抛弃,而我随时抛弃别人。

        我算不上什么良人,耽误过很多人的感情,辜负过很多人的真心。

        在那几年里,我以一种很极端的方式寻找着朝颜的影子。

        有的人眉眼像他,有的人声音像他,有的人衣品像他……我会仅仅因为这几分相似之处便同意一个男孩子的追求。冷静下来后,我也会因为这几分相像而和那些男孩子分手。

        因为我知道,那是一个我走不出去的冬天。

        那些男人送我昂贵的美酒和珠宝,他们也三天两头的换着女伴。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维持着一种光怪陆离的的关系。从没有认真的在一起过,却又彼此坦诚相待。也许算不得情侣,但也比炮友更多几分感情。我们一起吃烛光晚宴,一起看《凡尔赛玫瑰》。他们在床上对我说,“顾寂,我爱你。”随后又告诉我,千万不要相信一个男人在做爱时说的话,那些情话狗屁不是。

        那时候的我抽烟,酗酒,滥交,把自己扔在臭水沟里等着发霉。可我一点办法也没有。我在我的小说中劝慰过无数失恋的少男少女,告诉他们爱情不过是锦上添花。但我知道那些都是骗人的,我骗不了自己。

        在英国读书的那四年,我也从未回到中国。我用假期游历了整个欧洲,看遍了人间冷暖和风土人情。

        每到一个地方,我便会写很多很多的明信片。一些寄给我的父母和朋友,另一些原本是想要寄给朝颜的,于是我便把它们扔掉了。

        因为我总是觉得,有一天朝颜会主动回来找我,站在我面前,好似那个阳光刺眼的午间。同时,我也怕再见到朝颜时,他的床上已经躺了别的姑娘了。我知道,这么多年了,朝颜的身边肯定也是换了一堆又一堆的女孩。就像我们在一起之前,也不知他欠下了不知多少桃花债。

        其实朝颜这人挺渣的,不过是在那些年岁为了我从良了一段时间。

        想必他现在过得也是风流快活,千方百计地想要爬到朝颜床上的女人从来都不缺。

        想到这些的我觉得莫名烦躁,将茶几上的东西全都摔在了地上。

        窗外的天空阴沉沉的,响了一声惊雷。

        我有些迟钝地望向窗外,好似一个上了年岁的老妪,脑海中乱得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

        那些原本放在茶几上面的精致的瓷盘和花瓶已经如数变成了碎片。我记得曾经的它们中间好像还有几件古董。不过也无所谓了,毕竟它们现在与普通的陶瓷碎片没什么两样,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我一视同仁地扫进垃圾桶里面。而我,则是要静静等待下次我妈再来我家看望我。

        届时,我妈便会摆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告诉我那些瓷片出自的朝代和它应有的价位。

        然而十分不凑巧,我对古董并没什么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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