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在34岁时写的长篇小说,也是她的成名作,据说书中还有不少故事情节是作者本人的童年生活片段呢。这本书一出就荣获当年度普利策奖,还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并改编有同名电影。
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的一个静谧小镇,六岁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家人就生活在这个小镇,平淡而幸福,可突如其来的几桩离奇事件彻底打破了小镇平静的生活。
离奇事件源于阶层矛盾和种族偏见,可天真的孩子们不可能了解太多,于是作者借小女孩求真好奇的视角,跟随小女孩成长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渐渐揭开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孩子们也在寻找真知的过程中经历了成长,懂得了什么是罪恶和丑陋,也感悟了人间正义带来的温暖与真情。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这是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也是这本书的主旨。
知更鸟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地在那里唱歌,将美好的歌声贡献给人们,并带来欢乐。这么无害又美好的鸟,怎么忍心杀死它?作者以此来抨击种族迫害和歧视,主张抛开阶层和种族成见的“正义”,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每个人对“正义”的理解不是与生俱来的,功利塑造道德,道德定义正义,正义构成法理,法理呈现为法治。在人类社会中,正义的实现还需要依靠法律、道德、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正义的价值。
每个人都是在成长过程中逐渐形成自己的价值观,都需要一个好的引路人,阿迪克斯就是女儿的引路人,是一个富有人生智慧的好爸爸。日常里,小女孩斯库特晚饭之后,可以像猫儿一样倦缩在父亲阿迪克斯的怀里,眼睛盯着父亲手上的文字在指间滑过,耳边听眷父亲低沉而温柔的朗读声……在杜博斯太太指责斯库特和杰姆没有礼貌时,也只是潇洒地摘下帽子,有骑士风度地对着杜博斯太太挥一挥手,向其打招呼并致以亲切问候,并宽慰自己的孩子,让他们保持绅士的礼仪与自信。
作为一名父亲,阿迪克斯从不回避问题,当姑姑要对孩子们回避某些敏感话题时,他却说既然孩子们已经处在这样的环境里,就该学会怎样面对。他会因为“气枪是上帝给了人类一个对其他动物不公平的优势”而不喜欢孩子收到的圣诞礼物,可面临疯狗来袭的危险时,又毫不犹豫举起早已不碰的猎枪。
在阿迪克斯的引导下,斯库特对身边的善良和罪恶也有了更全面的认知:不曾露面的“怪人”阿德利并不恐怖,树洞里多次放置的小礼物能够见证他的善良。脾气古怪的老太太也不真是巫婆,她只是想在与毒瘾、顽疾做抗争的时候有孩子帮她分散注意力。黑人汤姆只是因为肤色不同受到歧视,可他辛劳经营、彬彬有礼、善良可亲……他们就像“知更鸟”,是善良无害的。
阿迪克斯还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律师。在他代理的案子中,本性善良的黑人汤姆,不遗余力的帮助白人姑娘马耶拉,也没有做任何坏事,却被马耶拉诬陷指控强奸,受到不公平对待。当白人姑娘马耶拉在法庭上大喊让在场的每一个绅士为她主持公道,陪审团也以“他黑色的皮肤就是罪恶”的种族偏见要判他有罪时,阿迪克斯并没有选择从众,而是遵循了内心坚守的“正义”,他谴责“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行为,甚至义无反顾坚持去维护“知更鸟”,只可惜“正义”存在于对黑人仇恨和偏见的那些人手中,建立在伪善上,尽管阿迪克斯握有汤姆不是强奸犯的证据,都无法阻止陪审团给出汤姆有罪的结论。此一妄加之罪,导致绝望的汤姆成为了被杀死的那只知更鸟,越狱时死于乱枪之下。
其实,抛开书中那个时代的背景,全书最吸引我的,还是阿迪克斯和斯库特父女间的互动。作为父亲他把自己对于“正义”的理解,言传身教给了孩子。
一个人,未经风雨,保有纯真与善良是很容易。难的是,不管历经多少磨难,内心都不会滋生恶意。
是什么样的家庭环境教养出暴戾?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造就了冷漠?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握着偏见的子弹,都曾指向过某个无辜的生命,且不曾反思,不曾自我怀疑,因而也正在杀死越来越多的知更鸟。
生而为人,或许我们不是个好父母、不是个好孩子、不是个好伴侣,甚至都不算是个好人,也不全了解遇见过的人。这个世界是怎样的?这个社会是怎样的,这个人又是怎样的?什么是真相?什么又是可贵的?
阿迪克斯对女儿说:“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只有走近对方、换位思考,才能真正认识对方,才明白对方的处境和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