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跟我干杯》读书笔记3
老董身材不高,宽厚而精壮,一头鬈发,每天天没亮就把摊子摆起来了,咖喱细粉做得也很入味,几年下来,很攒了几个钱,惟一的嗜好只不不过是喜欢赌两手。
一个人有了一点钱的时候,只要有这么样一个嗜好也就已足够了,足够把钱送走。
那些朋友中大多数也跟我一样,少小离家、一知半解之间,只凭着一时血气之勇,也不知做过了多少似对似非的事,只求得一个问心无愧,倒也无所怨尤。
这些人之中,有一些在壮年时就已故去了,有些固然是因为恩怨难了,行走于暗巷之中,溅血于五步之内,可是多数还是因酒而死。
这是因为他们多专逞一时之意气,做匹夫之狂态?还是因为他们胸中都有些解不开的结,要借他人之杯酒,来浇自己胸中的块磊?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相信自古以来,就有很多人有这种感触,只不过由我先把他从思想变为黑字,印在白纸上而已。
人在江湖,固然是身难由己,其实人不在江湖,又何尝能够由得自己呢?如果一时觉得气闷,就放歌纵酒,唯有令亲者痛,仇者快。
我也曾是酒徒,我也曾在生死间来去,我又何尝没有一些尖锥般的感触刺在心里?如今虽然自甘寂寞,远避山上,但却依然时常会有些身不由己的悲哀。
可是最近我已经懂了,人生本来就是这样子的。
我本来也是个喝酒的人,而且喝得很多,跟很多酒界中的名人大将都喝过酒,而且拼过酒。
喝酒有名的人,未必真的能喝,有的以酒龄胜,有的以慢酒胜,还有的只不过徒有虚名而已。
千金易得,一将难求,喝酒的人虽多,真正能称为大将的,却没有几个。
我常常认为,一个人如果还能吃得下、喝得下,就是个有福气的人。
现在我已经连一滴酒都不能喝了,我不喝酒,倒不是因为怕死,而是因为一喝下去之后,那样子实在可怕。
我第四次因为不听医生的又住进医院时,护士小姐们听说我“又来了”,大家集体来看我,而且说准备要送一个“最佳勇气奖”。
这个奖我却实在不敢要了。
不喝酒之后,别的倒也没什么,只不过觉得日子变得长了些,朋友也好像变得少了些。
平时常常到家里来的朋友,如今都说:“那小子不喝酒了,去了也没意思,又不能两个人面对面的坐着干瞪眼。
我还有一个做电脑的朋友说得更妙:“以前一看见古龙能喝酒就害怕,更怕被他灌醉,简直不敢找他吃饭,现在他不喝了,找他吃饭好像也变得没意思了。”
现在我也懂了,人生中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一个人只要还活着,就要学会懂得这些。他活得才会比较快乐一点。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人,有的人喜欢追忆往事,有的人喜欢憧憬未来,但是也有些人认为,老时光不一定就是好时光,未来的事也不是任何人所能预料的,只有“现在”最真实,所以一定要好好把握。
这种人并不是没有事值得回忆,只不过通常都不太愿意去想它而已。
往事如烟,旧梦难寻,失去的已经失去了,做错的已经做错了,一个人已经应该在其中得到教训,又何必再去想?再想又有什么用?
可是每当良朋快聚,在盈樽的美酒渐渐从瓶子里消失,少年的豪情渐渐从肚子里升起来的时候,他们也难免会提起一些往事,一些快乐的往事。
让人伤心失望痛苦悔恨的事,他们是绝不会去想的。他们总是希望自己能为自己制造一点欢愉,也希望别人同样快乐。
我一向认为每个人都有保留他自己隐私的权力。
可是每个人一生中多少总是有些有趣的事是希望别人共享的。如果一个人总是能让别人来分享他的快乐,这个世界岂非也会快乐得多。
所以现在我写这篇稿子,写我的思念和快乐日,其中当然也有些事,在当时看来虽然微不足道,后来却影响了我的一生,甚至改变了我的一生。
写了十年之后,我才渐渐开始对武侠小说有了一些新的观念,新的认识,因为直到那时候,我才接触到它内涵的精神。
一种“有所必为”的男子汉精神,一种永不屈服的意志和斗志,一种百折不回的决心。
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战斗精神。
这些精神只有让人振作向上,让人发奋图强,绝不会让人颓废消沉,让人看了之后想去自杀。
于是我也开始变了,开始正视我写的这一类小说的形态,也希望别人对它有正确的看法。
武侠小说也是小说的一种,它能够存在至今,当然也有它存在的价值。
多么美丽的复兴岗,多么美丽的黄昏。
复兴岗当然也绝不是只有在黄昏时才美丽。早上、晚上、上午、中午、下午,每天每一个时候都一样美。
早上起来,把军毯折成一块整整齐齐的豆腐干,吃两个减肥节食的人连碰都不能碰的白面大馒头,就开始升旗,早操,上课。
中午吃饭,吃得比平时在家里最少多两倍。
下午排戏,每个人都很认真,每一天每一个时候都过得认真愉快。
可是我最忘不了的还是黄昏,复兴岗的黄昏。
“黄昏时,你言词优美,化作歌曲。”
有一个年纪比我大一点的女孩子,有一对小小的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小小的嘴,在黄昏的时候,总是喜欢唱这支歌。
她唱,我听。
刚下了课,刚洗完澡,刚把一身臭汗洗掉,暑日的酷热刚刚过去,绚丽的晚霞刚刚从远山那边吹过来,风中还带着木叶的芬芳。
我陪她走上复兴岗的小路上,我听她唱,轻轻地唱。
她唱的不是一支歌,她唱的是一个使人永远也忘不了的梦。
现在想起来,那好像已经是七八个世纪以前的事情,却有好像是昨天的事。
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那时候我对她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我只知道那时候我们都很快乐,我们在一起既没有目的,也没有要求,我们什么事都没有做,有时甚至连话都不说。
可是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心里很快乐。
喝酒无疑是件很愉快的事,可是喝醉酒就完全是另一件事了。
你大醉之后,第二天醒来时,通常都不在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
你大醉之後醒来时,通常都只会觉得你的脑袋比平常大了五、六倍,而且痛得要命,尤其是在第一次喝醉的时候更要命。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一件可怕的事,又可怕、又可悲、又可怜。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这一生中竟然从来没有循规蹈矩地依照正统方式去交过一个女朋友。
这绝不是因为害怕----怕责任、怕结婚、怕失去自由、怕被人抛弃、怕受到伤害。
老实说,那时候我还不太懂“害怕”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我之所以没有交过正常的女朋友,大概只因为我过的生活一直的不太正常,别人还正常(背着书包上学去)的时候,我已经“落拓江湖载酒行”了。
风尘中的女孩,在红灯绿酒的互相竞映下,总是显得特别美的,脾气当然也不会像大小姐那么大,对男人总比较温顺些,明明是少女们不可以随便答应男人的事,有时候她们也不得不答应。
从某种角度看,这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悲剧。
所以风尘中的女孩心里往往会有一种不可对人诉说的悲怆,行动间也往往会流露出一种对生命的的轻蔑,变得对什么事都不太在乎,做事的时候,往往就会带着种浪子般的侠气!
对于一个本身血液中就流着浪子血液的男孩来说,这种情怀,正是他们所追寻的,所以一跌入十里洋场,就很难爬出来了。
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薔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想到这一点,一个男人心里总难免会有些自我陶醉,有时候说不定还会觉得有点安慰。
这种心情,说来是不是又可怜、又可悲?!
赵钱孙李
张王李赵
百家姓据说是宋朝人写的,宋朝的皇帝姓赵。赵字当先,理所应当。
张王李赵四姓,走遍全国,到处碰到。
不管老新兵,姓“李”的人大概总要比姓氏的多一点,甚至多很多。
可是“小李”只有一个。
——我的意思当然是说:“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那个小李。
刀有很多种,大刀小刀长刀短刀宽刀窄刀单刀双刀虎头刀鬼头刀雁翎刀砍山刀斩马刀,以及戒刀腰刀解腰刀鸳鸯刀鱼鳞刀紫金刀青龙偃 月刀五凤朝阳刀,甚至连菜刀屠刀剃头刀都叫刀,都是刀。
每种刀都是刀,每种刀被投出去之后,都是致命的武器。
如果你用一柄剃头刀用力投出,刀飞、刀割,割断一个人的咽喉,不管是碰巧也好,不是碰巧也好,只有一点总是不争的事实——
这把刀总是从一个人的手里飞出去,杀死了另一个人。
不管这把刀是一种什么样的刀都一样。
可是“飞刀”只有一种。
——我的意思当然是说:“小李飞到,例无虚发”的那种飞刀。
胜英、黄三太、黄天霸,本是一脉相承的英雄,但却又偏偏都不是真正的典型英雄人物。
胜英是“剑客”艾莲迟的第四个徒弟,但武功比起他的师兄弟来,却差得很多,非但比不上他的大师兄“镇三山,辖五岳,赶浪无丝鬼见愁,大头鬼王”夏侯商元,就算跟他的五师弟“飞天玉虎”蒋伯芳、六师弟“海底捞月”叶潜龙比起来,也望尘莫及。
所以我以前一直想不通,张杰鑫为什么要将他书中的英雄写成这么样一个人,直到现在我才了解,他当时这么样写,是有他的苦衷的。
在清末那种社会环境里,根本就不鼓励人们做英雄,老成持重的君子,才是一般人认为应该受到表扬的。
武侠小说也和别的小说一样,要受到社会习惯的影响,所以从一本武侠小说中,也不难看出作者当时的时代背景。
平江不肖生向恺然,和三湘奇侠柳森严是同一时代的人物,他的《江湖奇侠传》据说就是根据柳森严的传说再加以渲染写成的,书中的主角----“金罗汉”吕宣良的弟子柳迟,就是柳森严的化身。
但后来故事的发展,已完全脱离了这条主线,前面写的绝顶高手,到后来竟变成了不堪一击的人物,很多人看这本书,都是看了一半兴趣就降低了,正如有些人看“红楼”只看前八十回;看“三国”看到死诸葛吓走活司马后就罢手一样。
因为后面的一段,看了实在有点叫人泄气,但前面的一段,却是非常精彩的,甚至可以说百看不厌,所以《江湖奇侠传》不但在当时可以轰动,而且在武侠小说中,也可算是本不朽的名著。
这种只有一半精彩的名著,例子并不少,《格列佛游记》和《镜花缘》也是这样的----最妙的是,这两本书本身也有很多相像的地方,前面一的半,都是假借一些幻想中的王国,来讽刺当时社会中的病态,和人性中可悲可笑的一面。
《格列佛游记》中,有大人国和小人国,《镜花缘》中,也有君子国和女儿国,这种奇妙的偶合,实在是非常有趣的,由此可见,东方人和西方人的哲学思想,在基本上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只可惜后世的读者,往往只接受书中趣味的吸引,而忽略了其中的寓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