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型销售,应像侦探一样工作

2017-07-11  本文已影响0人  iowing

谈判是每个销售或管理者都会面临的情况。如何打破谈判僵局,让谈判顺利进行?谈判者必须拿出侦探勘查犯罪现场那样的精神来开展工作,尽可能多掌握一些相关事件及人员信息。谈判者必须勇于挑战固有的观点,积极收集关键信息,了解对方的想法。

我是要做“名侦探”的男人

下面我列了调查谈判的五个法则。

法则1:不只是讨论对方需要什么——还要弄清他们为什么会有这些需求

大多数谈判者都想当然地以为自己清楚对方的动机,于是便不再深究谈判难以为继的原因。

很多谈判者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问题尚未弄清楚就着手开药方。

你是好人,但不是好医生……

法则2:试图理解并减少对方的困难

谈判对方可能由于受条件限制而采取看上去不理智的行动——而这会损害双方的利益。但令人遗憾的是,我们要么看不到对方的难处,要么就是对别人的难处不加理会。

聪明的谈判者会试图发现对方的难处,并且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而不是指责对方不可理喻或宣布交易没法儿做。最重要的是,调查型谈判者从来不会简单地将对方的难处视作“他们的问题”。

事实证明,对方的问题很快会变成你的问题。无论对方是把苦衷埋在心里,还是将不满写在脸上,情况都是如此。通常,当对方拒绝我们的要求时,我们会认为他们不肯让步一定是在为自己打算,其实对方可能确实是束手无策。通过调查研究,谈判者或许会发现,自己能够帮助对方排忧解难并且从中获益。

先森,我该怎么帮你呢?

法则3:把对方的要求视做自己的机会

当对方提出看似无理的要求时,普通谈判者通常会采取一种自我保护的态度——“我该怎么拒绝这种要求?”相反,调查型谈判者会像处理对方提出的其他问题一样,采取迎难而上的态度:“抓住对方这个问题不放,这说明了什么呢?我能否从这种诉求中看出对方的需要和关注点?我该如何利用这种信息来创造价值,从中受益?”

不是吧,这种玩笑也能开?

法则4:找到竞争各方的利益共同点

不把对方看成“敌人”,而要克服抵触情绪,积极发现己方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利益共同点,并尽量理解对方的立场。将同行业中的其他公司一律视为竞争对手,这种幼稚的想法往往会成为阻碍调查型谈判的绊脚石。

谈判者若从单方面的视角看待自己与对方的关系——认为“他是我的竞争对手”,就会错失诸多创造价值的良机;反之,谈判者若能意识到各种关系的复杂性,并努力寻找利益共同点,就能为达成 共识奠定基础。

我先吃为敬,您随意……

法则5:成交纵然无望,调查还要继续

遭到对方拒绝之后,调查型谈判者必须立即思考一个问题:“我们本该做些什么才能谈成生意?”明知“生意做不成”还继续与对方谈一谈,这看似白费工夫,但倘若你对自己因何丢掉生意都一头雾水,又不做任何调查,你可能会为此付出更惨重的代价。

即使你发现自己做不成生意,仍可以收集一些对今后谈判有帮助的重要信息。继续留在谈判桌上可能帮助你了解客户未来的需求、发现同类客户感兴趣和关切问题,熟悉该行业其他成员战略。

请记住,当你不再推销自己的产品,对方对你就没了戒心,此时他们往往比较容易开诚布公地把情况告诉你。因此,如果你下次遇到生意没谈成、你必须离去时,不妨试试能否仍然和对方保持联系,多问几个问题。你可能有意外的发现。

我是靠颜值为生的,不卖才华

这篇文字的核心观点,可以理解为“获取对方的概念、与对方共同经营面临的难题”。

谈判不是推销,不是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对方。而站在对方角度,以“侦察”的心态获取对方更多的动机和背景信息,以及对方“也没办法、不得已而为”的事情,然后通过共赢价值解决掉。

当然谈判中也有很多“计谋”,对方也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使用一些“技巧”。而调查型谈判就是了解对方的利益性条款、对方真正的难处在哪里,哪些是计谋,哪些是无奈。

这个过程中“有效提问”“沉默是金”“心灵共震”“太极推手”等技巧,都是必不可缺少的。

从套路和风格来讲,谈判不是刚猛似少林,而是圆润如太极!

这家公司,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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