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是我第一次的爱人

2020-02-10  本文已影响0人  雨落梧桐叶惊醒梦中人

张云雷从来都没想到,初恋女友居然打电话到工作单位找他。那天他正在低头认真地做东西,电话旁的安姐喊他过去接电话,一般打到部门的电话都是订货电话,除非安姐不在,他很少负责接电话。他心有疑虑地接过电话时,旁边的同事都在暗暗发笑。

居然会有女生打电话到单位找云雷!

虽然云雷在普通人里算是一表人才,来部门打听他的小女生也一直不断,甚至有客户都对他念念不忘,可是直接打电话到单位找人的还是第一次。

云雷和她初恋女友是同学,初中毕业后没能考上高中的他们,在同一所中专就读,那时候云雷情窦未开,根本不知道谈恋爱是什么,他觉得谈恋爱大概就是两个异性的人关系太好了,所以天天黏在一起,大概就像他和陈大伟的关系吧。

陈大伟跟云雷一起长大,同一所初中毕业,一起来到县城里上学,每次周末两人都一起搭车回家。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小时候大多是散养,父母们常常是忙于工作和生计,云雷和大伟从小就一起爬树、上山、下河,家附近的能去的地方他们都一起玩过。两人脾气性格也很相似,都是爱玩好奇心重的男孩子,小学初中一起相伴,同样的对学习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所以初中毕业后双方的父母也不约而同把两人送到同一所中专。好在两人调皮归调皮,叛逆心都不重,听父母话也很孝顺,没有坚持想去外面打工,而是继续上学。

家庭条件不算好的云雷个子并不高,偏瘦,连皮肤也是黑黑的。但是班里的同学也不比他好多少,这个距离市中心一个小时候路程的偏远小县城还没有沾到经济发展的光,学校里鲜少能看到个子高大,穿戴干净光彩夺目的学生。能在一群人里显得不一般,是因为身材。农村出来的孩子,不是太矮就是头大比例不协调,不是驼背就是站不直。云雷偏偏有个仿佛军人一样的挺拔身姿。虽然皮肤黑,但若仔细看,五官也称得上俊秀。

接过电话云雷问到“请问你是?”

“是云雷吗?我是沙莎,还记得我吗?”

听到这个声音,这个名字,云雷大脑一片空白,手脚仿佛也不是自己的了,当年在一起时的感觉跟着回忆涌来,好像又重新体验了一遍。强制启动自己一瞬间停掉的大脑,用还算客气的语气回答到

“是我,我是云雷。是你呀!我还以为是谁呢。我当然记得你,怎么会忘呢!我们好久都没联系了。”

内心还是充满紧张。三年?四年?或者更久。原本熟悉的声音重新出现,与自己亲密无间的人分开又重逢,这种感觉就像初恋,对云雷来说是第一次经历。当初在一起的细节正一点点闪现在云雷的大脑里,激动又或是旧时的感情使云雷的紧张感又增加了一分。

“我们有快五年没联系了,我听同学说你又回来工作了,找不到你的联系方式,所以就直接打到你们单位了。”

不敢再多说,毕竟还不到下班时间,刚好主管也推门进来,云雷就说“这样呀,那你把电话给我说一下,我下班以后联系你,我现在上班不能耽误干活了。”

记下电话后,云雷赶紧回去继续工作。

沙莎,一个云雷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名字,即使分开多年。

她是公认的校花,是云雷隔壁班的同学。在那个经济不发达的小镇,人们的心思也没有变得复杂。大家选沙莎为校花原因也很简单,她长得好看,性格温柔。

云雷也想起来具体是因为什么,也记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开始。在大伟告诉他隔壁班有个女生很好看,是大家公认的校花之后不久,他总是能在课间听到大家的起哄声音,会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来提醒他,校花刚才走过去了,在看你。

那时云雷根本没有想过要找女朋友,世界那么大,好玩儿的那么多,身边的哥们儿一起玩儿还常常挤不出时间。他对女生唯一有兴趣的时候就是晚上在宿舍,别人说起哪个班有个漂亮的女孩子,眼睛很大,皮肤很白。听到这些他会怀疑说,真的有那么好看吗。但事实,他根本没有主动去观察过别人讨论的女生,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好看。

刚开始别人起哄的时候,他只是觉得人家可能就是上个厕所,经常这里不经意看了一下。有时他会往外轻轻往外看一眼,看看校花到底多么好看。他只看到她高高瘦瘦,皮肤白白的,扎着马尾。看完之后也从不作它想。

有些敏感的同学意识到,沙莎是喜欢云雷,然后起哄的越来越厉害,次数也越来越频繁。谎话说的多了,就会有人当真。

也不知道是哪一次,班上同学故意用带音调的语气说云雷的名字,或者是谁有意无意碰云雷的胳膊,撞他的背,云雷在起哄声中第一次对爱情有了属于自己的体会。

当然这一点点的体会不足以让他鼓起勇气去表白,也没有强烈到令他产生谈恋爱的想法。

当流言从云雷的班传到另外一个班,并传到沙莎耳朵里的时候,她并没有给出否认的回答,而是沉默并默默低下了头。

是的,沙莎是喜欢他的。

女孩子总是比男孩子成熟的早一点。沙莎父母非常传统,在她没有考上高中以后,就告诉她,你再上几年学,到时候毕业就早点结婚,女孩子学习也不擅长,就早点成家。沙莎认同父母的想法,女孩子就应该温柔懂事,照顾家庭。

所以沙莎明白,男女谈恋爱就是为了以后能结婚,互相陪伴,互相承担。

有心的人知道沙莎不否认就说明沙莎喜欢云雷,所以接下来大家就开始明确地告诉云雷,校花是真的喜欢你,人家都表示过了,你一个男人还等什么呢,等着人家表白吗。

听到这话云雷的大脑短路了,他不知道接下来应该干什么,但是觉得不干点什么就不够男人了。

所以他又一次当沙莎经过教室的时候走出去了,站在她面前,说“我挺喜欢你的,你做我女朋友吧。”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十几年从未如此紧张,身边的同学都尖叫着叫好起哄,云雷想“看大家的反应我做的应该是对的,管它那么多,多个对象肯定不是坏事。”

就这样,云雷开始了他第一次恋爱。

那时候学校谈恋爱的情侣很少,云雷和沙莎不是第一对,自然也不是最后一对。

在云雷还没开始想对待女朋友和对待哥们儿有什么区别的时候,沙莎已经开始关心云雷了。

她会在周末返校的时候给云雷带水果,还给他买了一件短袖衬衫,每次沙莎的话都不多,把东西给他再简单嘱咐两句就离开了。云雷在见到沙莎的时候总是羞涩的,那与平时不怕天不怕地的他完全不一样。他只知道不能像跟朋友开玩笑那样跟沙莎开玩笑。所以面对沙莎是他唯一腼腆羞涩的时候,就像是跟着父母去亲戚家做客时一样的拘谨。

而云雷,还不知道怎样对一个人好。他只知道每次沙莎提出一些要求他必须无条件听从,比如想放学一起回家,或者想让他帮忙买东西,又或者是想单独与他一起散步。

年少的他们是如此的单纯,认为爱一个人就是对他好,顺着他,听他的话。

如果时间就停在这里,他们一直是十六岁,那这份单纯的初恋会不会就一直这样的长久持续?

多年以后,在每次想起沙莎的时候云雷或许有一两秒钟思考过这个问题。

晚上回到住的地方,云雷第一件事就是拨通沙莎的电话。对这个初恋女朋友,他所能回想起的全部细节都是美好的。毕业分手以后,他经历了很多。到很远的地方实习,第一次做那么久的火车,遇到过其它喜欢自己和自己喜欢的女生。时间教会了他更成熟的爱情。

他学会了如何去爱一个人,也明白爱与责任是无法分割的。

他不知道沙莎现况如何,是否成家,但是能得到联系已经很好了。

他拨通电话“喂,是沙莎吗?我是云雷。”

电话那头先响起了孩子的哭声。她是有孩子了吗,真好,她应该很幸福吧。

“是我,云雷啊,你下班了是吧。你稍等一下我这里有点吵。”

“好,没事。”

过了一会儿,沙莎又拿起电话,

“我们真的好多年都没联系了。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在同学群里听说你在xx上班,那里离我家不远。想起以前还真的挺怀念的。不知道你现在怎么样。”

“哦,是嘛。那有时间我去看你呀。这么多年没见了,应该去看看你的。”

“好啊,我现在都在家带孩子,不出去,你随时都能来。对了,你有没有找对象啊,我结婚了,孩子都一岁了。”

“那恭喜啊,我还没结婚呢,还是一个人。”

云雷说完,又问了沙莎家的地址,就挂掉了电话。

在毕业的时候,云雷很清楚地知道自己必须离开去大城市。他知道的不多,学习也没有天赋,对未来甚至没有目标,他只觉得自己的人生刚刚开始,二十一世纪刚开始,中国进入发展上升期,外面的世界一定很精彩。

对这份恋爱,他没有打算,好像天生就没有谈恋爱的头脑,在沙莎问他,我们要不要结婚的时候,他头都快大了,他的回答也很简单,我从没想过要结婚,我要出去打工。

沙莎没多说什么,在相处过的那些日子里,她不像是女朋友反而更像妻子,默默为他准备着吃的喝的穿的用的,然后很少提要求,很少给他添麻烦。她知道他是向往自由的人,他才不到二十岁,是一个一眼都望不到什么时候能停下来的年纪。能跟他在一起已经是意想不到的惊喜,幻想过自己的温柔懂事可以打动他,却没想到他根本不需要打动。

就这样他们分手了。云雷来到南方一座海滨旅游城市打工,沙莎在家人的安排下相亲结婚了,南方是公务员,外表普通,性格踏实的普通男人,沙莎的父母很满意。

云雷与沙莎越好周一轮休的时候去她家里看看她。婚姻和孩子使她脱去稚气和单纯,想起云雷她早已没有了当初的那份悸动,那份单纯美好的,也不存在互相伤害的感情,已经转化为一份特别的感情,是一份超越友情,是一份升华了的年少爱恋,在时间的熨帖下,沉淀为她心中一份别样的亲情。她只是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自己记忆里那个翩翩少年变成什么样子了。

云雷特地订了一个蛋糕,他记得沙莎喜欢吃蛋糕,那时他只能买得起超市最便宜那种,但每次沙莎都很喜欢。一向不擅长谈感情的他,依旧木讷。在去沙莎家的路上,他思想了千万遍,除了问问近况,他想不出应该说些什么才合适。这些年他也不止一次谈过恋爱,但是好像还是没有学会如何爱一个人

想起沙莎,他能记得她对他的照顾,她准备好的吃的用的,然后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对她好一点。这次决定去见沙莎其实只是想知道,这个自己曾经的女朋友嫁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是不是比自己有钱、比自己更帅。

终于见到了,沙莎还是那么漂亮,比起当年,她更会打扮自己了,因为当了妈妈更添了一种风情,校花就是校花,即使青春不再,依然十分迷人。原本就温柔的她更温柔了。

家里除了沙莎和她孩子,还有沙莎的婆婆,还没说几句话,沙莎的电话就响了,是她老公。沙莎问云雷:"你现在比以前更帅气了,会穿衣服了,以前穿的都是旧衣服,真是人靠衣装呢。你现在工作怎么样啊?”

“明明是你更好看,生了孩子身材还是那么好。我工作也就那样吧,工资不高也不低。将就养活自己。”云雷十分害羞的回答。沙莎的婆婆应该不知道他们以前在一起过,只知道是同学,可是男女同学单独见面,猜想也能猜到两人关系绝不是普通同学。

“还是有工作好,我结婚后就没出去工作过了,外面世界我是一无所知了,天天就生活在这巴掌大的地方。”

话音刚落,沙莎的电话又响了。应该是知道沙莎在跟男同学见面,所以他老公格外在意,两人又闲聊了几句,云雷就提出离开。

原以为这次见面会十分紧张,会有什么故事发生,会有些当年来不及说出口的话想说,可是见到了彼此不复从前的模样,那在心底被珍藏的记忆好像没打折贬值了。

曾经的珍贵的记忆、感情,只在记忆里才有价值吧,说给过来的人听,谁还会当一回事呢?

转念一想,沙莎现在的归宿不算好但是也不差,谁能永远青春迷人,有一份安定的生活可能就够了。不过安定这两个字却从来不是云雷的选择。

在这个单位工作几个月后,他又在朋友的介绍下跳槽到外省的一个单位,升职了薪水也涨了。

多年后他已经是部门主管,从中专毕业到月入过万,他用的时间很长,但是经验积累的很扎实,手下的员工在工作上很服他,私下与他关系也很好。

又一年暑假,部门新来一个实习生,他第一眼见到的时候愣住了,那个脸上的青春气息竟有三分像沙莎。

原来他记得的那个沙莎,只是专属于自己的,记忆里的人。他嘴里说自己早就不喜欢了,她嫁给别人了,但他仍记得她的马尾,她的微笑,她的细心温柔,她给自己准备好的一切东西。那个沙莎不是结婚生子后那个温柔的妈妈,而是专属他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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