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
作者余华在自序中曾经说过:“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所以在余华的《活着》中徐福贵在回忆死去的亲人时”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福贵还是少爷时夜以继日的吃喝嫖赌,浑浑噩噩,压根不去想光宗耀祖这样累人的事。当他败完自己家的家产,成了佃农,换上了粗布衣服,每日为了养活家人起早贪黑辛苦劳作,再穿上自己做少爷时穿的绸子衣服,觉得像是穿上了滑溜的鼻涕做的衣服,浑身不自在。随着福贵经历了一系列社会变革,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的活着。人们常说人生三大不幸莫过于“少年丧父,中年丧偶,老年丧子”,在福贵坎坷动荡悲剧的一生中,这三条不幸福贵经历了不只一遍。
一个意大利的中学生曾经问过作者:“为什么您的小说《活着》在那样一个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生活和幸存之间轻微的分界在哪里?”,作者是这样回答的:“在中国,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生活和幸存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它们之间轻微的分界在于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中的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我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福贵的讲述里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如果用第三人称来叙述,如果有了旁人的看法,那么福贵在读者的眼中就会是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在我们的眼中,富贵的一生坎坷,苦难横生,生活的一点点温情被接踵而至的死亡撕的粉碎,完全没有喘息的机会,但是对于福贵自己也许是感到幸福的,有温柔的妻子,听话的儿女,老实忠厚的女婿,和能说会道的外孙,他亲手送走了所有的家人,最后自己走的时候也能无所牵挂,对于别人的人生,我们是无从置喙的,正如古罗马诗人贺拉斯所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小说的结尾写到:“.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黑夜降临,小说的结尾又恢复了宁静。生老病死,仿若昼夜交替。人的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与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