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信托那些事儿
在今年上半年最火的那部破7的电视剧剧末,出现了信托基金概念。为保俩孩子一生衣食无忧,高某人撇开内地跑去香港设立了信托基金,这激发了亿万百姓对香港信托的好奇,当然,也让亿万百姓记住了香港信托。
其实,香港的富豪,大多设有信托基金,尤其是家族信托。本期,我们就来盘点香港名人明星关于信托基金那些事儿。
1 邵逸夫慈善信托基金
有关邵逸夫名下的基金,被广泛报道的主要有三个:邵逸夫慈善信托基金、邵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邵逸夫奖基金会有限公司。
腾讯财经通过查证,发现邵逸夫慈善信托基金,正是媒体所称的“为儿女成立的信托基金”,是邵氏家族财产的最终持有者。而这一基金,被委托给一个注册在百慕大的Shaw Trustee (Private) Limited的神秘机构运营,以完成家族财产的增值保值。值得注意的是,Shaw是邵姓的英文。而这个机构此前并未受到外界广泛关注,其运营的基金背后有着复杂的股权结构。
另外,大学里常见的逸夫楼,也跟邵逸夫名下的基金有关。邵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被普遍简称为邵氏基金,是最常见的捐赠主体,遍布大陆大学的“逸夫楼”基本均为该基金捐建,这个基金曾经持有TVB 6.23%的股权,在将2.59%捐赠给香港数家教育及慈善机构后还持有3.64%股权。而邵逸夫奖基金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逸夫奖基金会)则是为运营被誉为“东方诺贝尔奖”的邵逸夫奖而成立。
2李嘉诚的“第三个儿子”——信托基金
2012年5月,84岁的华人首富李嘉诚正式向媒体公布了自己的财产分配方案。按照李嘉诚的分配方案,李泽钜将得到超过40%的长江实业及和记黄埔的股权,以及加大最大的能源公司赫斯基35%股权,这三块业务约有2000亿港元。而对于小儿子,李嘉诚也丝毫没有吝啬,李泽楷得到的现金相当于现在资产的数倍。港媒称,从分配的公平性角度来说,李嘉诚两个儿子分到的财产无论是实物还是股票、现金,从数量上来说,应该是旗鼓相当的。此外,李嘉诚还表示要留足资产给他的“第三个儿子”——信托基金。
翻看长江实业的资料,可以发现,李嘉诚设立了至少4个信托基金,分别持有旗下公司的股份,并对每个信托基金指定了受益人。
3庞鼎文家族信托
庞鼎文是一个成功的香港商人。他在上世纪80年代末,通过一家控股公司经营着香港最大的钢铁公司。1997 年香港回归,由于家族生意前景和中国政治、经济风险(如外汇管制)的不确定性,庞鼎文有意将公司迁出香港,这项建议得到了公司高管层的采纳。同时,庞鼎文决意采取一些措施为家庭和子女保护财产。
庞鼎文拥有的财产分两类,一是多种香港私人公司的股票,特别是通过一家控股公司直接持有Shiu Wing Steel Ltd.的股票而经营香港最大的钢铁公司;二是两处不动产Hillview property和 YTIL property。
1989年12月,庞鼎文在Isle of Man(马恩岛)设立了五个单位信托,即 SW Steel Unit Trust、SW Investments Unit Trust、Mack Unit Trust、Hillview Unit Trust和YTIL Unit Trust。
这些信托的受益人是庞鼎文的夫人和七个子女。惟一受托人是1989年12月8日在Manx岛设立的Shiu Wing Ltd.(简称:SWL)。SWL公司的董事为庞鼎文的夫人和七个子女。SWL的股东是另外两家马恩岛的公司:Shiu Kwong Ltd(简称 SKL,董事为庞鼎文的四个子女)和 Futurian Ltd.(简称 FL,董事是庞鼎文的夫人和另外三个子女)。几乎同时,庞鼎文又在马恩岛设立了若干自由裁量的信托,受益人为庞鼎文的子女,这些自由裁量信托的受托人为SKL和FL。
4梅艳芳防挥霍立遗嘱信托
一代歌后梅艳芳香消玉殒已13年,却依然无法从人们的视线中远去,与她有关的新闻时不时还会占据各大媒体的大幅版面,其中,她的上亿遗产尤其令人关注。
梅艳芳生前知道母亲覃美金不善理财且喜挥霍,如果把财产一下子全给母亲,担忧母亲会一次性把遗产花尽,或被别有居心的人骗走。因此,梅艳芳选择了遗嘱信托,将近亿财产委托给专业的机构打理,信托基金每月支付7万港元生活费给母亲,一直持续到她去世。
但梅妈对女儿遗嘱不满,认为自己应该独得遗产,一度质疑梅艳芳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是否有效,认为梅艳芳签订遗嘱时,正在医院住院,健康逐步变差,怀疑她是在精神不佳的情况下,在遗嘱及信托基金上签名的。梅艳芳亿元遗产官司持续了5年,但最后法院的判决是梅妈败诉,梅艳芳生前遗嘱有效。
5船王许爱周为爱孙许晋亨设立家族信托基金
在香港,船王许爱周之孙、中建企业主席许世勋之子许晋亨的收入同样来自家族信托基金。
许爱周上世纪40年代从事地产及投资业务积累了大量财富,他将名下重要资产如中建大厦等楼宇和亚洲货柜股权放入周兴置业旗下,并以家族信托基金持有,由许世勋三兄弟共同掌管,家族成员每月在基金内支薪而不能直接分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