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谈“放屁”

2018-10-06  本文已影响61人  霈崧

  生活中,谁人不放屁;即使低等的动物,一旦察觉到腰间的气体流动,也要崩出个响来。何况人这般的高级存在。可见,放屁自然是人与生俱来的天性与权力,谁也不能剥夺。

  可就在我们脚下踩着的土地上,就在我们人群聚集的环境里,往往存在着“有屁而不敢放”的窘境。好比某甲去政府办事,办事总是要走规章制度,时间久了,肚中气流攒动,坐立不安,汗流浃背。政府的办事大厅当然容不得放屁,某甲便要由下而上的深呼一口气,再由前脐至后臀的蝉联地带用力地向上抽一抽,往复几次,夹住这团浮躁的气体。事办妥了,某甲小步若趋,拐至一羊肠小道,四下无人,猛然间窜出个屁来,心旷神怡,快哉快哉。

  像这样“有屁而不敢放”的苦恼在生活中比比皆是。可好在没有人约定“羊肠小道不准放屁”这样野蛮的规矩。只是大家多年来在礼仪文化熏染下的隐性约定中达成了共识——“公共场合不要放屁”。

  但不要归不要,并不是意味着不准。这是两个在程度上有着轻重缓急性质的概念。别说是去政府办事,哪怕是国王加冕、总统就职、党员宣誓,甚至两国媾交、元首会谈,你在台上或在台下,中国的法律、外国的法律、古时的法律、今时的法律,都不能因你在此情此景中放了一个屁而拿你治罪。也就是说——“公共场合、公共事件中最好不要放屁,而不是不准放屁”。

  大部分人是清楚这点的。至于他们为何不在如此情境中“顺其自然”,却要生夹硬带,好似书中的仙人般裹挟着仙气,云雾缭绕——有人回答说是怕影响形象。

  可我觉得他也只说对了一部分。形象的概念是因有了美的概念而产生,而美的概念是因有了礼仪的概念而产生。试想一个蓬头垢面、赤体跣足的疯癫汉他有什么形象的概念,是因为他不美;他为什么不美,是因为他没有礼。所以说“影响形象”这只是表层,更深层的内核是一个人在家庭教养、社会实践、文化认知等潜移默化中形成的“礼仪意识”;当然,这种礼仪意识是隐性的——他不同于学习意识、赚钱意识、相亲意识等具化的显性意识。如果从逻辑推理论来看,学习、赚钱、相亲这是人类可以自觉意识到的行为,可以通过对于自身当前行为的一层推理而得到;而礼仪意识,是要通过形象意识的解构、美学意识的溯源而得到,即对自身行为动力的多层推理而得到。这好比竹笋、板栗一类的食物,你总要层层剥开,找到其作为一个食物的内在凭借。

  可以说,周公制定礼乐、孔子“克己复礼”、朱熹“存天理,灭人欲”,乃至中国今天礼仪之邦的大国形象都是依托着这个凭借而产生形成的。

  论述至此,现在回过头来,我们再次确认有关“屁”的话题——放屁是人的天性、是人的权力,“天赋人权”的同时也在“天赋放屁权”。可我们往往由于这个内在的“礼”硬生生地关闭了这一套权力的运作。如果站在屁的立场,他自然是不愿意的,他可不管你什么礼仪不礼仪的说教,他只觉得在腹中上蹿下跳,急得抓耳挠腮,也钻不出这暗无天地的空间。假使屁也有学问,他定要用最学术的话语印在教科书上来控诉他所遭遇的不白之冤:人类放屁的天然属性因礼仪意识的专制而被强行阉割,放屁意识彻底沦为了服侍礼仪意识的皇统附庸。

  我想:他还是蛮聪明的。居然搞什么专制皇统之类的字眼来博取同情。

  可细心的人总会发现这里头存在着明晃晃的学术错误。经朋友提醒,连我也发现了——“彻底”一词用词不当。

  许是屁没读明白我的文章,我不妨在写给他看。生活中,人在公共场合是放不得屁的,在历经公共事件时也是放不得屁的;并不是说哪条法律规定了“不准放屁”的字眼,而是骨子里礼仪意识的潜在督导不容得他放屁。可“拐至一羊肠小道,四下无人,猛然间窜出个屁来,心旷神怡,快哉快哉”的情形是可以被礼仪意识所允许的。所以屁先生这“彻底”的说法是犯了错的。

  倘若屁先生还是看不明白,硬要追着问出个所以然来。

  我也不妨再费些笔墨告诉他:因为彼时四下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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