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本天成,淡妆胜浓抹
给朋友发过去几篇文章,朋友真心评价:非常喜欢!文章很真实,略有文采。
如果就字面来看,后面两句并不讨喜。真实自不必说,原本就是据身边小事发点肺腑之慨,非为功利而违心写作,展现的自然是生活的本真面貌,因此算不得多大的褒扬。而 “略有文采”之说则一直让我萦怀,看似赞扬,却又似带点贬义,仿佛是说文采尚且不够,这就使得之前那句她很喜欢的话也略显牵强。
然仔细一推敲,除了发言者用语不够讨人喜欢之外,却并未违背事物的真相。
不知从何时起,发现自己写文章的风格变了,不再绞尽脑汁去想一个文采斐然、意境优美的开头,而总把冰心“一提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之类话家常的入题模式奉为圭臬,在文章当中也讲究自然真切,只把文章当做菜园,于字里行间偶尔施点有机肥料,让这园子看起来不至于过于贫瘠而已。
既然觉得真实质朴的东西生命力更为旺盛,发过去的几篇文章自然也是根据这个原则写成。虽说我手写我心,不用在乎别人怎么看,但这只是传说,相信任何一个喜欢码字的写手,不可能不在乎别人的评价。
好在朋友后来的几句话让我彻底释怀。她说,我的文章被她打印出来以后,就连她那文学修养不够深的老公也爱不释手,反复阅读。这让我有种找到知音的感觉,质朴率性的文字毕竟还是有市场的。白居易当年总要将自己的新诗念给隔壁不识字的老婆婆听,以老婆婆听得懂作为好诗的标准,看来自有他的道理。百姓能够悦纳,这说明你的文章接地气。
从这点来看,我倒希望给自己的文章定义为“略施粉黛”,而非“略有文采”,因为这样会让人联想到一个大大方方的女孩稍事梳妆之后的清新可喜模样。虽说不一定完美,却或许也能勾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说到阅读兴趣,平时我最喜欢关注的是两类文章,一类是哲思美文,一类是叙事散文。
前者几乎没有事件的参与,只用那唯美文字娓娓倾诉,如同在织一匹或华美或清丽的锦缎,美得让人窒息,美得让人目不暇接,尤其是那种对于生命本真的思考,直抵人心,总让人反复玩味爱不忍释。只可惜数量不多,偶尔才得一睹芳容,且要静心凝神,方能领悟其中奥妙。
叙事散文则不同,它像北方人热爱的白面馒头,随处可见。只因能满足人们对于故事真相的探求,这类文体往往更能勾起我的阅读欲望。那些发生在三教九流的故事,是那样深刻地揭示出社会的种种真相,于质朴之中展现出社会的原生态,于人性的美丑对比中完成道德教育的洗礼。有时往往是一个标题就让我移不开目,而文中那恰到好处的文采点染,信手拈来的精警妙句又总会让我发出会心一笑。结尾之处还总会给你预留惊喜,最后达到让人掩卷深思,久久回味之奇效。
由于有着这种阅读偏好,因此,在我眼里,淡妆的文章似乎更胜一筹。倒不是说它比那些字字珠玑的文章更美,而是因为那些字字珠玑的文章过于华美,一则难以丰产,二则受众不广。而过于高大上又使之成了海市蜃楼,显得虚渺而不实在。这就如同月中剪影,虽美不胜收却因世人无法企及而只会偶尔崇拜仰视一回,而绝不肯费太多心思去钻研这门学问。而一旦哪位作者为写作而写作一味堆砌辞藻,那就彻底变成面目可憎不堪入目了。
这就难怪韩愈要在浮靡文风泛滥的年代大力提倡古文运动了。一旦为追求文风绮丽而失去了对生命本真的展示,那文章就羽化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无法承载绝大多数人的阅读趣味
如此看来,若把文章比西子,还是淡妆更出味。本来就是佳人一个,何苦要在上帝给的这张脸上另造一张脸,掩盖了原本就有的绝世容颜。文章本天成,淡妆胜浓抹文章本天成,淡妆胜浓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