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宴 风月局
嬉游终日嬉,不觉晴光老
温小叶住在白山背面的一个院子里。
温小叶最爱吃红豆糕,最大的梦想是行走江湖,最喜欢的人是阿晴师傅。
温小叶的人生是从九岁开始的。他说自己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小哪吒。
“笨蛋!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是孙悟空!小哪吒出生才不是九岁!”
说话的正是阿晴师傅。对的。阿晴师傅专业拆台十年。但是阿晴师傅是世界上最温柔的人,谁敢反驳就锤爆他的头。
“阿晴我为什么要剃光头?”
“怕你勾搭小姑娘”
“阿晴你错了,我喜欢勾搭老姑娘。”
“温小叶你今天不把诗经后四篇背完不许睡觉!”
“可是阿晴我剃了光头也帅死人啊。”
“温小叶你今天不把昆仑剑五六七八招练熟就别想吃晚饭!”
阿晴扎着低发髻,穿着一身简约粗布衣服,今年三十三岁,老态初现。
阿晴一生未婚,她从来不说自己来自哪经历过何事。
阿晴会四书五经也会舞刀弄枪,温小叶从未出过白山一步,所有的东西都是阿晴教的。
温小叶心里是这么想的。有个人渣抛弃了阿晴,这个人渣可能是自己的父亲,阿晴难过万般所以隐于世外。阿晴总是深情地看着他,但又好像,是透过他看另一个人。
“阿晴我会养你到老的。”
她垂头未说话。
“我会永远最爱阿晴。”
她嘴角微微牵扯,捻着针线的手颤抖了几下。
“所以阿晴允我去行走江湖好吗?”
温小叶今年十八,未入世的少年对江湖充满了好奇。
过了许久
阿晴抬了头
“好。”她眼里有挣扎过后的坚定,“若你执意,以七年为期,七年内不要再回来。七年后,是回还是不回,由你决定。”
自我不见 于今七年
春去秋来
秋收冬藏
寒来暑往
温小叶蓄起了长发,原本削瘦的身材也变得高大挺拔。
七年,足够让一个半懵懂的少年长大。
真想带阿晴师傅来看看啊。江南的细雨,塞北的黄沙,长安的城楼。
以及这险恶又豪情万丈的江湖。
真想跟阿晴师傅说说遇到的这些有趣的事啊。武林盟主开战前喜欢生吃辣椒的怪癖。那个受广大江湖人士敬仰的黄毛大侠其实家暴。传说失传很久的昆仑剑谱竟就是师傅给他的那本。
温小叶早已不是当年初出茅庐清瘦的白衣少年。这些年走南闯北,嬉闹人间,也结交了许多侠义之士,只是江湖最大的规则是相忘,大家一壶酒一把剑抱抱拳道声保重就各自东西。
“阿晴师傅,外面真有趣啊。”小叶躺在树枝上惬意的翘着脚想着
七年之约终于只剩三个月了。要收回以前说阿晴是全世界最温柔的人的话,明明是最残酷的人,为何非要订下这七年的约定。七年太长太长了。
回去一定要问问阿晴,昆仑剑谱的最后一章移花接木放在了哪里。据传说那是可以让人起死回生重返童年的神功。
突然想起很早以前
还小的温小叶抬头问:“阿晴你为何要养我?”
“等你到25岁就知道了。”阿晴摸摸他的头回答,她眼底有浓的化不开的悲伤。
春风吹的树叶簌簌作响,温小叶眯着眼睛想着白山里的那段时光。
阿晴师傅,我快回来了。
谁家女儿娇 垂发尚年少 树下抱香眠 泉边掬影笑
“叶哥哥,你是我祖传的恩人。”
“叶哥哥,要不我以身相许吧。”
温小叶好头疼。身边这个聒噪的少女是回白山途中最大的意外。
几天前无意从绑匪手中救下这个小姑娘。不想姑娘看清他的脸后一下惊喜地攀到了他身上。一口咬定他是十七年前救了自己性命的叶哥哥。
温小叶一头黑线,指了指身边路过的孩童说:“姑娘,十七年前我才这么高,我如何救你。”
姑娘立马拿出包袱里的画卷说:“虽然当时我刚出生毫无印象,但这是我爷爷给我的画像,爷爷说这是恩人。”
温小叶接过画像仔细看,确实是自己的模样,但似乎又与自己不太一样,画中男子的眼神坚毅又冷傲。右下方署名温叶。
“我叫花君,落花时节又逢君。”
温小叶转头,看见花君天真璀璨的笑容。
心脏蓦然漏了一拍。
救人救到底,本着这样的原则,温小叶答应花君将她安全送到家。
接下来几天,路过繁华之地要吃美食要逛夜市,路过荒凉之地又拉着小叶玩游戏,要喝热水要吃糖葫芦走不动还要背。
温小叶揉揉太阳穴一脸郁闷:丫这分明是碰瓷的。
但看看花君天真的模样又不自觉地笑了起来。心里又满心疑惑,感觉有个谜团一直在等着自己解开,而这个谜底,花君的爷爷知道,他的师傅,也一定知道。
终于将花君送到了苏禾镇。
花君领着小叶穿过一条又一条小街在一户普通人家门口停下。
转头:“叶哥哥,我到家以后你是走还是留。”
“我有个约必须去赴。”
“那你还会回来吗?”
温小叶看着站在台阶上有点急切又有点委屈的女孩。
“回。”
花君一下就笑了,“口说无凭,不如你先娶了我,我在这里等你回来。”
“好。”温小叶抵不住心里泛起的涟漪。不如,就护你一生好了。
都道初心不可负 而初心 是何物
爷爷佝偻着身子满面风霜,在看到温小叶的一刹那竟哽咽地说不出来,甚至立马就想跪下。
温小叶赶紧上前搀住,“爷爷不可,我只是一介武士,并不是什么恩人。”
花君上前扶住爷爷甜甜的笑,“爷爷,不论他是不是恩人,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我要嫁他。”
爷爷双手颤抖震惊地看着温小叶,“不可,不可,不可负啊,不可负。”
无论两人怎么追问爷爷也不肯多说一句。
“请问侠士春秋几何?”爷爷见两人心意已决不好阻拦。
“双十有五。”
“好,好,若你们想结发,不如等到三个月后的小满之日,若到时候你们还是如此心意,我便不阻拦。”
又是二五年的小满,师傅以此日作为七年之约的最后一日。爷爷竟也以此日作为大婚之日。
不可负的究竟是何物。
温小叶思索了许久也没有头绪。
春日宴 绿酒一杯歌一遍
温小叶偶尔会跟花君提起师傅。
花君托腮有点疑惑的说:“阿晴师傅是什么样的人呢?”
“她是一片湖水,她是温柔本身。”温小叶看着远方嘴角含笑。
就这样两人打打闹闹也互相讲述过往。
终于到了三月之后的小满之日。
正是春末落花时节。温小叶决定在大婚之后就带花君去见师傅。
敲锣打鼓,花烛红妆,花君穿着红嫁衣笑中含羞。 两人牵着红缎带走进了贴着大红喜字的门。
司仪浑厚拉长的声调传来:“新郎新娘进家门。”
街坊邻居簇拥着起哄,门外鞭炮噼里啪啦。
爷爷一人坐在高堂之上,看着花君忍不住热泪盈眶。虽然知道有愧于人,但其实心底是希望两人在一起。这样九泉之下也可以放心了。特意选在今日,是想给温小叶自己选择的权利,但又为花君加大了筹码。众人之前,高堂之上,逃婚罪名何其大,温小叶说不定可以自己选择放弃过去。
两人在高堂前站定。
司仪抬起了双手:“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
气氛太过嚣闹。温小叶觉得头好痛。突然有很多的画面随着嚣闹的声音一时间涌入脑子里。
一个缺门牙的小女孩笑着跑过来喊师兄,画面又切到一个小男孩身上,小男孩站定未动也未答,眼神却看着女孩温柔似水。
“一拜天地。愿郎君千岁。”司仪的声音在屋里回响,把他思绪拉了回来。
温小叶弯腰鞠躬,脑子又开始混沌。
画面里一个灵秀小巧的姑娘转头冲他笑,眉目有些熟悉。
温小叶鞠完了躬抬了头。
那是阿晴。为何会看到阿晴年轻时候的样子。
“二拜高堂,愿君妾常健。”
脑子里的画面一帧一帧掠过。温叶与阿晴,昆仑派两大传人,自小一起长大一起习武一起闯荡江湖。怎么回事,这到底是什么时候的记忆。这不可能是我。
“夫妻对拜,愿如同梁上雕燕,你俩,常相见。”
画面又切到一个漆黑的晚上。记忆中叫温叶的男子手抱一婴儿,另一只手持剑正与面前一群黑衣人对峙。低头,看见怀中婴儿咿呀咿呀的笑。
温小叶鞠完第三躬抬头看花君。花君眼波流转,妍姿巧笑,与脑海里婴儿的形象重叠起来。
“礼成!”
众人哄闹,鞭炮作响。
画面中的温叶与黑衣人厮杀,刀光剑影,温叶打败了黑衣人,摇摇晃晃向前走了几步,却蓦然倒了下来,只剩下婴儿啼哭的声音。
温叶死了,那我是谁。
“送入洞房。”司仪的声音在耳边再次响起,温小叶却丝毫未动,呆滞地看着前方。
昆仑剑谱最后一章移花接木,有起死回生重返童年之神力,并无招数。是以深爱之人的一半寿命换得重生,却也只能从童年开始重生。重生之人记忆全失,要等到死那日同样的年龄和日期才会恢复记忆。
难怪
难怪九岁之前所有的事都毫无印象,难怪阿晴她眼底有那么浓的悲伤。
阿晴是温叶深爱之人。
我是温叶的重生。
“阿晴。”温小叶呆滞地叫了一声,手中的红缎带滑落。不顾满堂的震惊与喧哗,就往外跑去。
身后的老人落下了眼泪,低声呢喃:“我还是太低估了你们的感情。”
为你赴一场无关风月的局
温小叶终于回到白山的院子前。
门前栽种的桃花枝已成树,院里小叶扎的秋千倾斜,地上堆满落花,青苔爬遍窗台。
阿晴,我回来了。
一步一步,走的回头路。这几日奔波路上前尘往事一点一点浮现在脑海。
对不起啊,让你等了这么久。
推门而入,看到躺在床上的阿晴,阿晴已老,皱纹爬上眼角眉梢,干瘦的手腕垂在床沿,紧闭的双眼没有丝毫生气。
触摸,已凉。
温小叶跪倒在床前痛的撕心裂肺。
许久,抬头,眼神悲伤而坚定。
“既然你能用移花接木让我重生,我也可以这么做,这一次,让我去承担所有的秘密和等待。”
门外桃花飘落。又是一年春去。
既见君子 云胡不喜
花君盘起了头发,收敛了少女心性。
十七年前,江湖涌现一个邪术,以百名百日女孩童之身炼出至阴之功。当年十大恶人之首血鹰抓走了刚满百日的花君,幸得温叶以命相拼杀死血鹰救下了花君。却也赔上了自己的命。
当年爷爷出来寻,看见温叶躺在血泊之中,裹在襁褓里的花君啼哭不停。
有个女子赶来,一袭白衣,看见地上的温叶,哭的悲痛欲绝。
突然她目光成炬,仿若下定了什么决心。盘腿端坐起来,运功力到掌上,刹那间狂风大作,走石飞沙。过了半柱香的功夫,躺在地上的男子变成了孩童模样。女子半瘫身子,抬起头,一下老了好几岁。
昆仑派最高一招,移花接木,逆天改命,以命换生,改命之人直到下一个此日轮回才能恢复记忆。
爷爷乃昆仑弟子榕连。当即明白此乃温叶与阿晴,昆仑两大传人。
爷爷向花君道出了当年的真相。
花君垂眉苦笑:“原来如此,竟然如此。”想想又摇了摇头,“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以我之姓 冠你之名
白山背面的一个院子里
一个仿若初生的懵懂女孩睁开了双眼
“你是谁?”
“我是你师傅。”
“那……我是谁?”
男子微眯双眼,神态有些疲惫,抚摸女孩的头发却温柔似水。
“从今日起,你叫温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