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书

2020-08-14  本文已影响0人  居善德阿勇

尊敬的交警大队领导:

    本人是发生在8月6日13点40分清林路星河iCO前斑马线上被撞人员李艺萌(11岁)的父亲李勇。

自事故发生以后,相关交警与肇事司机吴秋平做相关事故鉴定时,避重就轻事实不清(详见:交警出据的伤人事故处理申请书)

处理书

明明是司机危险驾驶,在过按交规当车辆斑马线和人行横道时应该减速礼让行人。而肇事司机吴秋平在驾驶湘B94392临时号奔驰车高速冲过人行横道,将在过马路的李艺萌撞飞6-7米远。造成孩子脑部部分骨折、4根肋骨骨折,肺气肿!(详见医院的诊断书)

诊断书1
诊断书2

在发生事故后肇事司机吴秋平,一直没有承责一直逃避责任。四处找关系避重就轻,为了达到快速拿车的目的无所不用其极。交警给本人的两份处理单子上日期都提前了5个月,日期为2020年3月6日!!!明明事故发生在2020年8月6日,为什么相关交警与肇事司机吴秋平可以为了达到快速提车的目的,可以把时间更改????深圳做为在全国法治建设如此高的地方,出现如此明显的弄虚做假行为。这是视百姓生命为儿戏,还是在玩弄权利???请相关部门解释!

日期3月06日

而我孩子李艺萌被其危险驾驶高速过人行道撞飞几米受伤而不写?不追究其责任?肇事司机还四处说,与他同车的其所请的风水先生说我女儿应该被他撞!!!!

其发给受害家属信息

此次事故给本人及本人家庭造成很大的伤害!还从江西老家专门请了两个老人家过来协助照顾。说我女儿李艺萌应该在8月6日被撞的歪门邪说给孩子的家人造成精神伤害。因风水先生的说词,所以到目前为止吴秋平不承认其违法驾驶给我家人造成伤害的事实。

    所以请大队领导还我孩子公道!

1、必须纠正办案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2、本人请求以危险驾驶控告肇事司机,追究驾驶员刑事责任,逮捕肇事司机。

3、要求肇事司机赔偿、支付全部医疗费、精神损失及后继营养费用及因照顾孩子的经济损失。

4、在事故没有得到公证处理前,不得放肇事车辆。

                                            申诉人:李勇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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