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私宰(一)至(四)生长篇
私,水能自流故曰私 宰,再能润土故曰宰
第五章
生长发育篇(属唯心篇)
每诸有四命,即
尽:缚持之极
概:产生意义
简:玄妙而简易之化(玄易之化)
缺:以无举有.
四命有八组矢的
每类四运须遵四命八组之矢的,
每类四运,(生长发育)
规律:此特指遗传
范围:此特指父母遗传范围
因素:此特指因素要求,
影响:此特指后天影响.
第一组
①尽 ②概 ③简 ④缺
①规律 ②范围 ③因素 ④影响
释:
规律命尽:即遗传到达了决定生长之时,
范围命概,即父母遗传范围产生了作用.
因素命简,即因素要求处于玄易之化
影响命缺,即以无举有的后天影响
第一整
私宰强晰为二(即私之矢的,宰之矢的.)
私之矢的:①尽为②概之矢的,
宰之失的:①规律为②范围之矢的;
②概为③简之矢的,
②范围为③因素之矢的;
③简为④缺之矢的,
③因素为④影响之矢的;
④缺为①尽之矢的,
④影响为①规律之矢的。
二者一体(私宰合一)(因其矢的关系为顺势而为,故曰为“成”
顺势而为——成
规律命尽为范围命概之矢的,
范围命概为因素命简之矢的,
因素命简为影响命缺之矢的,
影响命缺为规律命尽之矢的。
释:
遗传到达了决定生长之时,是父母遗传范围产生了作用之矢的
父母遗传范围产生了作用,是因素要求处于玄易之化之矢的,
因素要求处于玄易之化,是以无举有的后天影响之矢的,
以无举有的后天影响,是遗传到达了决定生长之时之矢的。
第二组
②概 ①尽 ④缺 ③简
②范围 ①规律 ④影响 ③因素
第二整
私宰强晰为二(即私之矢的,宰之矢的)
私之矢的:②概为①尽之矢的,
宰之矢的:②范围为①规律之矢的;
①尽为④缺之矢的,
①规律为④影响之矢的;
④缺为③简之矢的,
④影响为③因素之矢的;
③简为②概之矢的,
③因素为②范围之矢的。
二者一体(私宰合一)(因其矢的关系为用的而蓄,故曰为“养”。
用的而蓄——养
范围命概为规律命尽之矢的,
规律命尽为影响命缺之矢的,
影响命缺为因素命简之矢的,
因素命简为范围命概之矢的。
释:
父母遗传范围产生了作用,是遗传到达了决定生长之时之矢的,
遗传到达了决定生长之时,是以无举有的后天影响之矢的,
以无举有的后天影响,是因素要求处于玄易之似之矢的
因素要求处于玄易之化,是父母遗传范围产生了作用之矢的。
第三组
③简 ④缺 ①尽 ②概
③因素 ④影响 ①规律 ②范围
第三整
私宰强晰为二(即私之矢的,宰之矢的)(矢的可强解为目的)
私之矢的:③简为④缺之矢的,
宰之矢的:③因素为④影响之矢的;
④缺为①尽之矢的,
④影响为①规律之矢的;
①尽为②概之矢的,
①规律为②范围之矢的;
②概为③简之矢的,
②范围为③因素之矢的。
二者一体(私宰合一)(因其矢的关系为未而备可,故曰为“孕”。
未而备可——孕
因素命简为影响命缺之矢的,
影响命缺为规律合尽之矢的,
规律命尽为范围命概之矢的,
范围合概为因素命简之矢的。
释:
因素要求处于玄易之化,是以无举有的后天影响之矢的,
以无举有的后天影响,是遗传到达了决定生长之时之矢的,
遗传到达了决定生长之时,是父母遗传范围产生了作用之矢的,
父母遗传范围产生了作用,是因素要求处于玄易之化之矢的。
第四组
④缺 ③简 ②概 ①尽
④影响 ③因素 ②范围 ①规律
第四整
私宰强晰为二(即私之矢的,宰之矢的)
私之矢的:④缺为③筒之天的,
宰之矢的:④影响为③因素之矢的;
③简为②概之矢的,
③因素为②范围之矢的;
②概为①尽之矢的,
②范围为①规律之矢的;
①尽为④缺之矢的,
①规律为④影响之矢的。
二者一体(私宰合一)(因其矢的关系为已而未致,故曰为“造”.
已而未致一造
影响命缺为因素命简之矢的,
因素命简为范围命概之矢的,
范围命概为规律命尽之矢的,
规律命尽为影响命缺之矢的。
释:
以无举有的后天影响,是因素要求处于玄易之化之矢的,
因素要求处于玄易之化,是父母遗传范围产生了作用之矢的,
父母遗传范围产生了作用,是遗传到达了决定生长之时之矢的,
遗传到达了决定生长之时,是以无举有的后天影响之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