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作片大IP的衰落,这个锅古天乐不背,给观众强行洗脑已经没用了
《杀破狼》系列,走到今天,公子觉得已经差不多到头了。
没法,《杀破狼:贪狼》拉低了作为动作片标杆IP的地位,谁敢相信,影片四十五分钟之前,竟然没有一场动作戏(那场小范围追逐,我不承认)。
整部影片好像只有两场动作戏,一中一尾,如果记错了,也活该,印象不突出的动作场面,本身也担不起动作片的称号。
动作戏之外的空白,被大量无意义的感情戏替代。叶伟信想表现角色的复杂情感,刻意的制造许多铺垫,强行把它们纠缠在一起,但收获甚微,观众并未被打动,反而感觉奇奇怪怪。
开篇用了大概三分钟的时间,描述古天乐和女儿小时候玩耍的场景,两个人其乐融融,下一个镜头就迅速切到女儿长大,且找了个很年轻没学历的男朋友,父女二人的矛盾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瞬间爆发。
公子不明白这种硬转折好在哪?
观众一点代入都没有,脑子里就被强加了一种父女之间相恨相爱的印象。
这种人设,没有问题。但这种处理方式,太粗暴无情,巨大的反差实在太别扭了。
问一句:切去前面三分钟,难道不更好?
吴樾是泰国警察,为了一个陌生的香港人,连自己妻子和家人的性命都不顾,也要伸张正义,为古天乐必须出一口恶气。
怎么看怎么假。
伟光正的设计是好事,但中间是不是得有些铺垫,有些心理路程,才能体现无私的国际主义人道精神,可是公子完全没看到,就是无脑支持,什么道理也不讲。
古天乐最后为了吴樾,同样不顾自己,抛弃生命的做法,把这种精神推上高潮。
托尼贾是功夫明星,这次扮演了一个观众以为有隐藏BOSS,其实就是个打手的角色。
悬疑的人设,一开始真把公子骗了,导演能给托尼贾这种小眼神,且他有血腥现场的记忆闪回,虽然表现形式很直接,但托尼贾一定跟案子有藕断丝连的关系,对么?
完全不对。
托尼贾就是个正面形象,一个身手矫健的警察,跟吴樾古天乐一样,是个好人。
为什么这样处理这个角色,公子就不懂了,故弄玄虚,不让观众出去撒尿?那为什么让他死那么早,应该多留几天,听听发言呀。
而且,托尼贾血腥现场的记忆闪回,究竟是怎么回事,最后也没提,跟死人一起不了了之了。
平心论,托尼贾临死前奉献的本作第一场动作戏,还是可以的。
但也就只能归为可以了,出彩的地方没有,吐槽的地方似乎也没有,中规中矩,洪金宝和泰拳的正常发挥,相比其他经典动作片,可以这个评价已经可以了。
至少比观众潜意识认为的重头戏,影片结尾的血战工厂,要好的多。
古天乐的小腿被一根那么大的铁钩子穿进去撕扯半天,过了一会儿,就基本恢复成健全人了。
他的女儿,最后竟然真的死了。结合前面强硬提升的父女感情,公子一点没觉得难受,如果之前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这一刻,只能说你们,洗脑失败。
感情应该是自然而然的达到高潮,基本的起点,在于让观众首先代入进去,而不是强行灌输。
观众的眼泪虽然廉价,但是不傻。
古天乐能和突击队同时找到犯罪分子的大本营,功劳在一个妓女。
从某种角度来说,妓女是主角的金手指,能力逆天,古天乐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降至冰点,这样的人设,难道没有违反电影的基本创作规律?
公子不知道,想听听专家意见。
另外,无厘头的插叙倒叙特别尴尬,像是渴极的人,喝口水吃一口馒头,就是不愿意痛痛快快把水喝完,电影的节奏被“小技巧”打的遍体鳞伤。
对了,公子觉得,吴樾比古天乐更像主角。
骄傲。
林家栋是个好演员。
《杀破狼:贪狼》的故事情节,简单说,就是《大叔》和《飓风营救》的合体。
这么一来,呃......好像在黑后面两个。
评分(满5):
《杀破狼:贪狼》,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