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妻妾审美不相同

2019-02-25  本文已影响90人  文林cium

《礼记正义》中说:“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可见,在古代,妻与妾的身份地位是不同的

妻的职责是要“上以事宗庙,而下继后世矣"”,而妾主要是“以色事人得幸者也”。隋代社

会也是如此。

由于妻妾身份的差异,社会观念中对她们姿容相貌的要求也就有所不同。对于妻子而

言,其身份显示出一定的封建伦理观念,因此,多用端丽、丽淑、秀雅、婤雅、闲裕、明

润等词汇形容女性的相貌姿容,不但强调女性要容貌美丽,更要求她们“姿色温柔”“端庄

淑闲”“质性娴雅,天资婉顺”,反映了人们观念中追求的是一种端庄优雅的内在美和夫唱

妻和的温顺美。

而对于妾、婢等女性,隋代社会则以另一种审美取向审视和要求她们。与妻相比,妾

对男子有更多的依附性和更低的家庭地位,但男性对妾的选择更多地体现在容貌的妖艳上。

《董美人志》中有:“妖容倾国,治笑千金,妆映池莲,镜渣窗月。态转回眸之艳,香飘曳

裾之风。”其妖艳比起杨贵妃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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