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讲《社戏》,很想说说鲁迅
作为一名初中语文老师,在讲文学常识,提问作者知识时,讲得最多最细提问最多最细的,应该就是鲁迅了。所以我对鲁迅格外了解格外崇拜!
毕竟对于上了这么多年语文课的我们来说,“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的口号可不是白喊的。
穿着旧式长衫,吹着小胡子,晃着藤椅,叼着烟袋。须发直立,横眉冷对,看上去一本正经、不怒自威。
但实际上,鲁迅先生是个很可爱、很值得探究的人,用人格魅力一次次颠覆着大众的认知。
在鲁迅先生逝世82周年之际(10月19日),让我们一同走进他“于无声处听惊雷”的一生,领略他所告诉我们的、做人必备的四大气质。
气质一:有趣
鲁迅有种本事,能让爱他的人特爱他,讨厌他的人特讨厌他。爱他的人,赞他嫉恶如仇;讨厌他的人,骂他尖酸刻薄。
但无论旁人是爱是骂,鲁迅都像打哈哈一般揭过去,从不往心里去。
陈丹青说:“鲁迅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的确如此,鲁迅很皮,从小就这样。
祖母刻板严厉,没人敢惹,小鲁迅却偏要老虎头上拔毛。
每次从祖母门前经过,鲁迅都假装摔跤,整得老太太紧张兮兮:“阿宝啊,你看你又不小心,衣服弄脏了没呀?”
刚想去拉他,鲁迅却拍拍屁股爬起来,一溜烟儿跑了。
长大后,鲁迅依然好玩。一次,有人送他一包糖,他吃了一半,被许广平告知:“这糖是用柿霜做的,嘴角起了小疮,用它一擦就好。”
鲁迅心想,原来这么宝贝!一边收一边抱怨:“那你不早说!”结果还没到晚上,就忍不住嘴馋,把剩下的一半吃了个精光。边吃边给自己洗脑:“嘴上生疮的时候毕竟不多,还不如趁新鲜多吃。”
鲁迅的有趣,在于他始终以一颗赤子之心去看待这个世界,对现实始终保持一种乐观的姿态。
就像同样的半杯水,有人会抱怨:哎呀只剩半杯水了;鲁迅则会喜滋滋地表示:不着急,还有半杯水呢!
气质二:真实
鲁迅是个很真性情的人,毫不掩饰自己的喜怒哀乐,痞痞的,有点孩子气。
一次,鲁迅去理发,理发师不认识他,敷衍了事。鲁迅倒也不恼,反手就给了一大把钱。
第二次再去,理发师带着讨好的意味,精心给他设计了个新发型。鲁迅却恼了,一分也没多给。
理发师不解:“先生,为什么您上回那样给,今天却这样给?”
鲁迅笑道:“上回您马马虎虎理,我就马马虎虎给;这回您认认真真理,我就认认真真给。”
一席话,说的理发师哑口无言。
鲁迅跟陌生人说话直,跟熟人也一样。
一次,萧红来鲁迅家玩儿,问他:“先生,你看我的新衣服漂不漂亮?”鲁迅摇摇头,直言不讳:“不大漂亮。”
见萧红有点不高兴,鲁迅赶紧找补:“你这裙子颜色配得不对呀,红上衣要配红裙子,或者黑裙子,你这咖啡色不好,俩颜色放一起很浑浊……”
见萧红脸色更差了,鲁迅顿了顿,继续补刀:“所以把红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申居郧说:“世间好看事尽有,好听话极多,惟求一真字难得。”
气质三:自我
但在婚姻上,鲁迅和朱安,是有名无实的。
朱安是鲁迅遵从长辈之命娶的妻子,他不喜欢,更没好脸色。婚礼上,干脆一言不发,活像个被绑架来的新郎。
结婚才4天,鲁迅就拍拍屁股回了日本,留下新媳妇独守空闺。
3年后,鲁迅回国。接了全家一起住,却从未进过朱安的房间。
母亲问鲁迅:“朱安到底哪里不好?让你这么讨厌。”
鲁迅很无奈,回想起同朱安少有的几次对话。
鲁迅:“日本的xx很好吃。”
朱安连忙附和:“是的是的,我吃过。”
鲁迅:“是吗?在哪里吃过?这东西全中国都没有。”留朱安一脸尴尬。
这样几次下来,鲁迅彻底失去了沟通的欲望。
在这桩婚姻中,鲁迅和朱安都是牺牲品,他们相敬如宾,却貌合神离。
在许广平面前,鲁迅才变成了真正的鲁迅:可爱,敢爱,接地气,孩子气。
让人变大人的婚姻,可怜,让人变孩子的婚姻,可贵。
鲁迅和朱安的婚姻属于前者,与许广平的结合,属于后者。
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活得不够自我。看别人脸色,顺旁人心意,不自在,更不痛快。
鲁迅却不一样,始终顺着自己的心走,不喜欢的人,就不去理了,爱情是自己的,该由自己做主。厌倦了,就撤退吧,一拍两散,也好过相互伤害。
气质四:硬气
鲁迅为人硬气,且文如其人。被盛赞过:“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
鲁迅:友谊是两颗心真诚相待,而不是一颗心对另一颗心的敲打。
鲁迅的文字之所以被喜闻乐道,大抵是因为他说出了很多人不想说、不敢说的心里话吧。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狂人”,一腔热血,剑指世界的黑暗与龃龉。可悲的是,狂人只能藏在心里,现实中,每个人似乎都活成了阿Q,自我安慰,自我欺瞒,与残酷的世界握手言和、把酒言欢。
每个人年轻时都曾踌躇满志,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越长大却越明白,生活艰难,无力改变,只能发几句牢骚,扯几句不甘,而后活成孔乙己,安于现状。
每个人都尝试过站在风暴中心,让世界看到自己的光芒万丈,却被现实的罪恶裹挟,渐渐磨去棱角,一不小心就弄丢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