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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诡谭》第二十篇 合葬

2019-05-23  本文已影响43人  南川子
封面用图:(清)法若真·《山水图》

古语云:“生则同衾,死则同穴。”夫夫妇者,相濡以沫,相与一生,百年之后,理当合葬,此其为人伦之大义也。

南川安某,其父早亡,葬于龙爷山之北。后其母亦殁,遂延请阴阳,择日启父冢,将合葬焉。人死至阴,其尸断不可见天光,见则不利子孙,遂于夜发丘。

是日,金乌方落,玉兔才升,乃与阴阳族亲共,至于吉地。焚香祷祝毕,披星掘墓,夤夜乃得棺。移棺出圹,置于缟素帐内。启之,则棺内空空如也,断无骸骨,靡有尸迹,似不翼而飞者。众皆大惊,继而大惧,皆不知如何措手。

安乃大痛,泣曰:“得无为匪人所盗乎?今先考之尸既失,先妣岂可独葬乎,如之奈何,如之奈何耶!”言方讫,失声绝倒。

众忙抚膺击背,半晌方苏。慰之曰:“勿忧,或羽化亦未可知。然事出突然,为今之计,宜先报官。”遂乃留阴阳守,夤夜奔县府。平明,差人至,前后察探,左右询访,如此三日,一无所得。

安计无复之,终日愁苦涕泪。阴阳乃私谓之曰:“事非寻常,恐官不能断。余术浅,无奈何。吾师道高,若要至,或可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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