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写1000字军旅情怀

接受平庸的自己

2015-11-08  本文已影响392人  刘显静

           电影《入殓师》里,乐子说:小时候,谁都觉得自己将来都是闪闪发光的。

                                1.

       上初中以前,自己学习成绩很好,是很好很好那种好。家里住在一个叫永和镇的街道上,整条街的人都知道,照相馆隔壁服装店那家男孩学习最好了。很多次,老师跑到家里的店铺,对着我妈会说:你养了个真聪明听话的儿子!在整条街的小孩心目中,我一直都是那个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初中那会,学校里的各类竞赛,我也常常属于“垄断”地位。因为学习成绩好,我享受到了太多好的待遇,不用干丁点家务,整条街的父母都希望自己小孩能和我玩在一起。上初三那会,月考比较多,为了彰显自己实力,我会每次故意做错几道题,然后每次公布排名榜的时候,我的名字会很耀眼地考到全校第二名的位置上。每次第一名都会是不同人,但第二名总会是我,那个时候一放学,就偷偷站在大红纸的光荣榜下,听着一些女同学议论纷纷:“这个刘显静真厉害,每次都能考第二名,第一名却从来没有哪个能够连续拿两次”。    最后一次考试是中考,自己稍稍努力,理所当然地秒杀所有人,考上了第一。县里,市里几个学校的老师为了争好生源,都开着小车亲自到我家摆放,希望我能到他们学校读书。消息传遍整条街,爸妈觉得无比自豪,父亲上街卖菜的时候,都会不停给邻居面授教子方法。那个时候,我觉得我,无所不能,学习好意味着一切,上名校,出人头地,指日可待。

         从小镇里来到市里最好的学校上高中,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中考时候,710分的总分,我可以考650多,但是来到市里,才意识到,原来有些同学已经考到了700分。我再也不是那个随心所欲考第二名的狠角色了,高一那会,每次考试下来,在我前面的人好多好多。老师也不想以前在小镇上那样,对我青睐有加了,他们眼里,这个穿着朴实,从县里上来的小孩,真的太普通,太普通了。

      不管怎么努力,我都是成绩平平,再也没有以前那种君临天下的感觉。  显然,我不太适应这种得不到关注的状态,加之离家太远,父母对我的学习太过于自信,学习成绩最后一落千丈。慢慢地,我甚至心生怀疑,其实我不适合读书的。

       拒绝平庸的方法,要么努力,要么逃避,我选择了逃避。

                                2·

        高中,篮球场上追风的年纪。上高中之后,在学习上找不到优越感的自己,很自然地选择了男生们衷情的运动方面。

        在我的青春里,大部分美好的记忆是在篮球场上留下的。当时疯狂迷恋nba,球星任何一个过人动作,我都要模仿无数遍。七八月份的大中午,下晚自习后的漆黑的篮球场,我都在不知疲倦地练球。晚上空无一人的篮球场上,我会把自己想象成以一当五的麦蒂,运着球把所有的人过一遍,三分线上出手,打进,绝杀,张开双臂,迎接虚拟的欢呼。

          对抗比赛的时候,我有极好的身体素质,控球能力,单打能力。打半场时,我会一个人粘着球,把所有人过一遍,把花哨帅气的动作做完后,      用一个小拉杆完成进球。然后接受场下的欢呼。是的,那个时候我想,我又变成无所不能的那个人。

        上了大学,一个学校两万多学生。来到球场上,嗡地发现,原来会打球的人太多了,原来长得高的人太多了,原来身体条件好,基本功扎实,球场意识同时兼备的人也太多了。整个大学篮球生涯,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被虐的过程。别人眼里,我那些花里胡哨的运球太不实用了,简直就是鸡肋:“嗨,那个家伙,把球给我,别整那些没用的,等你把人都过了,还不如把球给我!快传球,傻逼!”是的,我整天沉醉于自我,没用的,打篮球讲的是效率,一个交叉步就能把人过了,你丫还做这么多没用的胯下运球搞毛线!我甚至尝试改变,到后来总是事与愿违,因为从一开始我的篮球基本功就不扎实,没学会走就先学跑,最后总会跌的很惨。

        是的,我酷爱篮球,但上了大学以后,我总是篮球场上那个不起眼的人,每次比赛也总是只能坐在板凳席上度过整场比赛。

         后来,我渐渐不打球了,我把自己打球不好的原因归结为手掌太小,小腿太粗。手掌太小,影响我的运球和投篮,小腿太粗,我跳不高。

         我忍受不了球场上平庸的自己,拒绝平庸的方法,要么努力,要么逃避。这一次,我又选择了逃避。

                               3·

        大学毕业后,穿上军装,上了军校。军校是一个每天朝气蓬勃,每天打着鸡血的地方。用当时学院政委的话讲,我们每个学员都像好斗的公鸡。每天学院队的歌声,呼喊声总是震耳欲聋。从早上六点起床,到晚上十点熄灯后的辅助训练,没有双休日,没有假期,严禁使用手机。唯一可以休息的星期天上午,有出门上街需要的,你得提前半小时起床先跑个一万米。。。。。

        军校是纯爷们待的地方,有虎气,有血性的男人才能在里面生存得很好。我喜欢这种环境,喜欢这种男人般的生活。没日没夜地练,练,练。五公里、器械、力量训练,那种汗水从早上湿到晚上的感觉真的很爽。

        军校也是培养灵气的地方。演讲比赛,模拟连骨干,兴趣小组。。。。我热衷于关心国家大事,热衷于在这里充满激情和理想度过每一天。

       一年里,很多人被这种魔鬼般的生活折腾得死去活来。而我收获太多,各项军事训练在学员队遥遥领先,各类演讲比赛获奖无数,各类演习已经可以指挥100多号人冲锋陷阵。

        那一刻我意识到,男儿就应该像我这样驰骋疆场,马革裹尸。满腔热血,我以后定能成为将门之才,指点江山,挥斥方遒。

       满腔热血进入单位,自认为军事素质强,能够压倒一切。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进入单位才发现,军事素质好,只是你众多素质的一方面。而且,跑步再快,你也跑不过你的年龄。部队需要的是“全方面人才”:文笔好,能协调,有口才,情商高。。。。。而且即使具备这些素质,还要有机遇。

        当将军?算了吧,一万个人里都不一定有一个能干上将军的。大多数人都是碌碌无为,奔波生计一辈子的。

        今年已经是我在这个小岗位的第三个年头了,仍然是干不完的杂活,仍然是做不完的琐事,没有提拔。至于几年前的将军梦,我只是呵呵一笑。

        26岁的年纪,蹉蹉跎跎过完了最青春、最任性的年纪。渐渐习惯了自己工作,也喜欢上了工作中的平庸。面对平庸,我不选择去逃避,我选择了接受我的平庸。

      《入殓师》里,男主人公是一名大提琴师,他买了家产加入乐队,最后追梦失败,只能回归平凡和冷清。

  电影《夏洛特烦恼》里,每个人从小都有校花梦,我们总幻想着能够和那个漂亮万众瞩目的秋雅在一起,可是倒最后,我们会发现那个平凡真挚的马东梅才是自己想要的。

      平庸是种常态,它是客观的,我们每个人都有着平庸的部分,而我们大部分的人,都只是普通人。

     我们拿不了诺贝尔,上不了《新闻联播》,娶不到貌美如花的姑娘,如果认为这样的人生便失去意义,那不是别人的损失,而是你我的悲剧。

       在别人眼里,或许我们是平庸的,在我们眼里,或许也是这样,可是在爱我们和我们爱的人眼里,就不是这样。在恋人眼里,你是独一无二的那个人,你能带给他的体温和感觉,是别人给不了的;在父母眼里,你又是最无价的珍宝,他们可能会对邻居说,我儿子不行,哪有你家孩子聪明,但是有人提出拿世上最聪明的孩子来跟你交换,你猜他们会不会换?

         我想,26岁,接受自己的平庸。可以不去责怪旁人了,不会再抱怨爸妈没有给我更高的起点和更好的生长环境。可以带着欣赏的眼光去看很多比我聪明得多的人了,不会再有嫉妒和不平。不是懦弱,不是逃避。生活很难,即使血凉了,心还跳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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