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白条竟然可以合规使用??
今天分享白条可以正常税前扣除的几种情形,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可以作为白条进行费用列支,需要注意这些凭证对应的主体要求。
如:购进原材料属于增值税税收征收范围的,发票是否是唯一合法有效的凭证?答案是否定的。
但是如果购进的产品为农产品,增值税对于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凭证有明确要求,对方不能开票的,企业可自行开具收购发票。
【政策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
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其中: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补充】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二、对于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凭财政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于单位给员工的工资支出,可以凭劳动合同,单位自制的工资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于对外捐赠,可以凭加盖接受捐赠方公章或者个人签字的收据或其他收据作为白条进行费用列支。
【政策依据】同上第十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局规定可以开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补充】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包括那些?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包括如下项目: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定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三、在特殊情况下,付款凭证、相关协议亦可作为白条进行费用列支。
【政策依据】同上,第十四条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
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等原因的证明材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材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材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补充】同上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外部凭证的,
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由于满足特定条件的白条支出,一方面,可以作为费用列支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另一方面,由于具有利润递减效应。从而为企业节省税收。所以只要我们掌握了今天的相关税收政策,并按政策要求操作,无疑又将帮助企业降低税负成本。